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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缺筆可不是小事

  到了下午的時候,方辰的圍脖粉絲已然漲到了十幾萬,正式成為了一個小名人。


  這時,方辰接到一個自稱林曼玉的人的電話。


  林曼玉,一個二線歌星,屬於吳霜的前輩。


  看到吳霜依靠方辰的四首歌從不入流踏入三線明星,她也有些眼饞方辰寫的歌。


  所以,仗著前輩的身份,林曼玉連哄帶嚇的從吳霜那要到了方辰的號碼。


  “所以,你的意思是想讓我給你寫兩首歌嘍?”方辰問。


  “是的,價錢好商量。”林曼玉說。


  “錢都是浮雲了,我根本不在乎。我寫歌隻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隻給美女寫歌。所以,我想問一下,你有沒有吳霜漂亮。”


  電話的另一頭,林曼玉皺了皺眉頭。


  這家夥什麽意思,難道想玩肉身交易?太天真了吧,一首破歌就想得到我?這家夥想的到美。


  那個吳霜,該不會也是用這種方式得到的歌吧,真沒格調。


  林曼玉有些不屑,想睡她的人有很多,她隻出賣過一次。陪了一個隱形大富豪睡了三天,撈了一千萬。


  一首歌?林曼玉嗬嗬一笑。


  “方先生,我希望你不要想太多,價錢好商量,其他的免談。”林曼玉冷冷道。


  那就免談吧,方辰毫不猶豫的掛掉了電話,留下一個拿著手機發呆的林曼玉。


  太意外了,林曼玉完全沒想到過會這樣。


  自從她出名之後,從來沒有人這樣無視她。


  林曼玉咬著牙,氣呼呼的把手機拍在桌子上。


  不過,過了幾分鍾之後,林曼玉又猶豫著撥通了方辰的號碼。


  方辰寫的歌,目前已經得到了業內的認可。林曼玉正在衝擊一線明星,正需要大量的好作品來演出。


  哼,給他點希望,拿了他的歌就放他的鴿子,看他能怎麽樣。


  林曼玉打定了主意。


  “唉,別煩我了好不好,我可從來不和長得醜的人說話。”方辰不耐煩的說了句。


  “方先生稍等,我雖然不是傾國傾城,但也算是小有姿色,絕對比吳霜漂亮。”


  林曼玉連忙喊住。


  比吳霜漂亮?

  方辰不太相信,立即上網搜索了一下林曼玉的資料,發現其長相確實還不錯,但也說不上比吳霜漂亮。


  這貨,也是個自戀的人呀。


  “早說嘛,十五萬一首,謝絕回價。”方辰說。


  另一端的林曼玉,再次風中淩亂。


  這家夥不是想貪圖自己的身體嗎?怎麽居然還向自己要錢,而且還要的那麽貴。難不成,他既想得到自己的身體,又想撈自己的錢?

  無恥,無恥之極,簡直比那睡自己的富豪還惡心。人家,好歹還付過錢。


  林曼玉強忍住怒火,然後笑著說道:“十五萬的話,我得先看看歌的質量,你先來我的工作室一趟吧。”


  她迫切想要見識一下,這個無恥之徒的樣子。


  靠,之前還說什麽好商量,現在又要看歌的質量。


  方辰略微有些不滿,不過他還是選擇了出門。


  買水調歌頭的時候,買來的可不止是一首詞,神秘商店裏還贈送了一張曲譜。


  也就是說,水調歌頭這首詞,是可以當做一首歌來唱的。


  方辰看不太懂那曲譜,但是他卻知道這詞唱出來一定好聽。對於那個地球上的文娛作品,方辰已經步入了一種盲目相信的狀態。


  來到‘曼玉工作室’,方辰被林曼玉的助手接待到了大廳。


  “林曼玉呢?”方辰問。


  “玉姐在辦公室呢,你先寫首歌出來,我們先看看再說。”助手道。


  我靠,這麽拽。該不會是這妞是個醜八怪,不敢見自己吧。


  方辰心裏吐槽了一下,不過他還是接過筆和紙,準備動筆。


  隻給美女寫歌,這當然隻是說說而已。對方醜不醜,他才不關心呢,有錢就行。這段時間花錢如流水,他神秘商店裏的餘額隻有十幾萬了。


  存錢買長生不老丹?方辰發現,這隻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辦公室裏,林曼玉正在招待一個著名的作曲家,張天哲先生。


  林曼玉並沒有把希望全部寄托到方辰的身上,畢竟再好的作曲家也需要靈感,並不是每時每刻都能寫出好作品。


  相對而言,張天哲的名氣要比方辰大好幾倍,自然也更受林曼玉的重視。


  “張先生,這次可拜托你了。”林曼玉露出甜甜的笑容。


  “這個好說,我寫的歌,還得托你的福才能得到更好的宣傳呢。”張天哲回報微笑。


  隨後,張天哲拿起筆在紙上開始書寫,寫到一半的時候,筆管裏的筆油卻是用完。


  “我給你拿。”


  林曼玉笑著去書桌上找筆,一時間卻沒能找到。


  筆都不多準備幾支,林曼玉有些不高興。


  無奈之下,她走出了辦公室,正好看到方辰拿著筆在茶幾上書寫。


  這人是誰?


  林曼玉一時間想不起來,不過她也沒在意,畢竟工作室那麽大,一些小人物她也根本記不住。


  “筆先給我用一下。”


  林曼玉不由分說的奪過了方辰手中的筆,然後看都沒看方辰一眼,便轉身回到了辦公室,留 下一個發愣的方辰。


  我去,這算什麽意思?好好的幹搶我的筆,難道連支筆也買不起嗎?


  方辰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因為林曼玉進去時忘了關門的緣故,方辰看到了林曼玉把筆遞給了張天哲。


  而這時,方辰也猜到了,奪自己筆的人,應該就是林曼玉。


  “靠。”


  想通這一點,方辰猛的站了起來。


  簡直就是欺人太甚,哪有這樣的待客之道。把自己請過來,不接待也就罷了,居然還一言不發的搶自己正在用的筆。


  更可氣的是,對方搶自己的筆,竟然是為了給另外一個人用。這不是赤裸裸的鄙視自己嗎?


  “方先生,你怎麽了?”


  助手剛從廁所回來,看到方辰的樣子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方辰懶得理他,直接離開。


  “唉,方先生,你怎麽走了,不寫了嗎?”助手急忙追上去問。


  “我的筆都被那三八搶了,怎麽寫?”


  方辰罵了一句,然後直接上車。


  林曼玉的助手一臉的懵逼,然後回到了工作室,拿起了方辰那譜了一半的歌曲。


  等到張天哲離開之後,林曼玉這才想起自己還約了方辰。


  這家夥,怎麽還沒到?太沒時間觀念了吧。“小紅,方辰來了叫下我。”


  “玉姐,方先生已經來過了,但又走了。”小紅道。


  “為什麽走了?”林曼玉疑惑道。


  “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歌也才寫到一半。我問他為什麽不寫了,他居然說他的筆被搶了,莫名其妙。”


  小紅把那完成一半的紙張遞給了林曼玉。


  筆被搶了?


  林曼玉立即想起了自己剛剛搶了一支筆。


  “.……”


  這家夥就是方辰?

  林曼玉瞬間無語,知道自己怠慢了對方,讓方辰生氣了。


  算了,反正已經得到了張天哲先生的兩首歌,這次衝擊一線有望。


  林曼玉沒太在意,不過,她還是看了看那張紙。


  歌詞居然是首古詞,林曼玉有些意外。


  寫的還蠻不錯的嘛。隻是,古詞能當歌來唱?

  隨後,林曼玉開始按照那譜的曲哼了起來。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

  能混到二線歌手,林曼玉也是有一定的實力的。


  順著那旋律一哼,林曼玉就發現,按照方辰寫的旋律,這古詞完全可以當歌來唱。而且,這旋律還相當的優美,非常好聽。


  更重要的是,林曼玉還發現,這首歌特別適合自己的嗓子。


  不同的歌手,嗓音也各不相同,都有各自擅長的方麵。


  林曼玉發現,這首水調歌頭,自己唱最合適,其他歌手的嗓子都唱不出最好的效果。


  隻哼到一半,剩下的一半方辰還沒來得及譜曲。


  這一下,林曼玉是徹底無語了。


  這首歌實在是太好了,比張天哲那兩首都要好上不止一個層次。


  更重要的是,這種類型的歌,目前娛樂圈還沒有。自己率先唱出來,也算是開宗立派呀。能取得這種成就的人,目前歌唱界也就那麽兩三人而已。


  這得是多大的榮耀呀。


  可惜,這一切,都被自己奪了他的筆而破壞掉了。


  這個原因,也太操蛋了些吧,林曼玉一時間都無法接受。


  “玉姐,你怎麽了?”小紅見林曼玉愣住,關心了一句。


  “我怎麽了,我怎麽了?看看你們一個個都怎麽做事的,我辦公室裏的筆都沒了,你們難道 不知道,難道就不會多準備一兩支?”


  突然,林曼玉發飆,訓斥著整個工作室的人,看到誰就罵誰。


  弄個整個工作室的成員都是一臉的茫然,沒多準備幾支筆而已,這算什麽大事呀。


  眾人心裏吐槽,嘴上都不敢吭聲,默默的埋頭做事。


  林曼玉還想再多發泄一下,卻又實在找不到發泄的對象,隻能氣呼呼的回到了辦公室,拿起了手機。


  要不要打呢?

  林曼玉很糾結,怠慢了人家,現在還想再去哄回來,這可就難嘍。


  換做是其他時候,林曼玉肯定選擇放棄算了。但是這一次,她對水調歌頭實在是喜歡的不得了。


  得不到這首歌,肯定會寢食難安,遺憾終生。


  所以,百般糾結之下,林曼玉還是撥通了方辰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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