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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次穿越前的準備1

  有鑒於第一次突然的異界之旅所帶給他的窘迫、尷尬、不便,以及讓他最為惱火的,因武器的缺失所導致的安全感的極度缺乏,在接下來積蓄能量,等待第二次穿越期間,李為他的第二次異界之旅進行著方方麵麵的準備。


  首先是穿著的準備。


  他穿越的異界,據他上次穿越期間多日的觀察,是一個地形地貌和氣候都跟地球類似的大陸,除了天上有一紅一藍交替出現的兩個月亮這一奇觀外。


  當然,他穿越的那幾天不是當地居民嘴裏的“有月日”,對方嘴裏的“紅月亮”和“藍月亮”他是一個也沒有見過。


  具體的穿越地,則是一個有山有水,風景優美,前窄後闊,狀如葫蘆,民風淳樸的山穀小鎮。小鎮地屬於大英利國,安普郡,布裏斯托爾市,鎮名溫莎,據當地的居民講,整個溫莎鎮,都是他們的國王蘭凱斯特五世最喜歡的小女兒溫雅公主的封地。


  和“藍月亮”,“紅月亮”一樣,這位據說隻有16歲芳齡,但卻異常聰敏漂亮的溫雅公主,短短七天的穿越之旅,他也是“無幸得見”的。


  而穿越的時間,穿越前的德州休斯頓是豔陽高照的6月豔陽天;穿越後的溫莎鎮,卻一下子變成了萬木凋零,哈氣成冰,十月飛雪的凜冬。


  當時的李,穿著米國人夏天日常的便裝,也就是一條沙灘褲和一條短袖體恤,腳上套著一雙塑料拖鞋,就這樣清爽的,沒有任何準備的去到已經開始飄雪的異界,如果當時不是恰巧遇到了一對好心的在鎮上開旅館的夫婦……李打了一個寒顫,到現在,依然不敢想象自己在異界的結局,會不會變成安徒生童話裏麵的“賣火柴的小女孩”——哦,不,應該是“賣火柴的大男孩”才對。


  針對去往異界的穿著,參考當地鎮民的普遍穿著,李為自己準備了兩套正式的西裝,一件黑色的加絨風衣,一雙牛屎黃的帶係帶的牛皮鞋。


  除此之外,高筒禮帽,白色手套,領帶和領結,這些在當地鎮民身上隨身可見的配飾也一一配齊。


  入鄉就要隨俗,這是迅如融入當地環境的不二法門。


  不過,據他的觀察,當地的男性鎮民雖然慣穿他們英利國的傳統服飾,也就是西裝,但是西裝的款式和質地卻讓李這個身處現代文明的現代人不敢恭維:

  襯衣顏色泛黃,打卷;外套皺巴巴,起毛;皮鞋黯淡無光,鞋跟磨損嚴重,甚至有的還開了口……等等一切,無不顯示著衣服主人生活的窘迫和寒酸。


  這便是當地大多數鎮民真實生活的寫照。


  而真正西裝革履,皮鞋錚亮,頭戴禮帽,手杵文明棍的紳士在當地的鎮上其實是不多見的,多為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比如鎮長,治安官,當地教會的教士,大商人。


  所以,穿越後的李如果想真正的融入當地,他更應該裝扮的,其實是生活窘迫,一天到晚為生存奔波的普羅大眾,這樣才不容易被人懷疑。


  不過,誰叫他被好心的旅館夫婦救助時,曾撒謊自己是一位被強盜打劫的落魄王子呢?


  是王子,自然就要有王子的派頭!


  除了跟當地人打交道的正裝,其他的,諸如睡衣,貼身的秋衣,內衣褲,拖鞋,毛巾,刮胡刀,牙膏牙刷……等等生活用品,李也一一細致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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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著備完,接下來便是食物。


  當地的食物,在異界住了七天的李已經領教了無數次,跟當地的衛生環境,尤其是廁所一樣,也是他極其詬病的諸多事項之一。


  當地人的主食,雖然和目前歐美人士的主食差不多,也是各種肉類,蔬菜加麵包,但因為調料的缺乏和烹飪技術的粗糙,不論肉類,蔬菜和麵包,哪怕跟李平時經常吃的,他父親嘴裏的“毫無廚藝可言”的“垃圾食物”麥當勞和肯德基相比,也差距甚遠。


  如果不是他偶然得到的穿越戒指需要在異界呆夠七天才能積滿一次穿越的能量,他早就返回現實,然後開上他的大皮卡去休斯頓的唐人街找家中餐館或火鍋店飽餐一頓了。


  對了,李雖然是混血,但他的父親卻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華國人,而且還是來自於華國的美食之都蜀都。


  這直接造就了李的一張異常挑食的嘴,打小喜麻辣,尤其好火鍋,完全印證了“有其父必有其子”這句民間老話。


  平時在家,他一般愛用父親從老家背回來的那口老鐵鍋炒兩樣父親從小教他的又麻又辣的川菜。


  而如果是在外就餐,則愛去唐人街的中餐館。


  考慮到當地的環境和習俗,李為自己未來七天的異界之旅準備了豐盛的食物,主食是漢堡,披薩,炸雞翅,炸雞腿,薯條,包麵和牛奶;零食則有薯片,巧克力和爆米花;飲料則是百事,七喜和咖啡。


  以上食物都將被李裝入了他的戒指空間。


  他的水晶穿越戒指內藏一個約莫一立方大小的空間。空間的兩大屬性李早在異界的時候就已經探明:


  1,在總體積不變的情況下可以對空間的形狀進行任意的改變以適應需要容納物體的形狀。


  比如,他的隨身空間盡管隻有一個立方的大小,但卻可以裝入一根五米長的魚竿。當他將魚竿用意識收納進去的時候,空間則自動從立方體變成了圓柱體。


  2,因為某種未知的原因,任何生物,包括細菌在空間內都無法存活,若強行放入,等待它們的將是秒死!


  這一結論,是李在空間內相繼放入了蒼蠅,蚊子,螞蟻,蜘蛛,以及一條想咬他的流浪狗,最後得到的卻是一大堆沒有任何腐壞跡象的屍體後所得出的結論。


  自己的空間成了生命的禁區,這一度讓他有些沮喪。


  因為那意味著他既不能把現代人帶往異界,進行組團似“打怪探險”,也不能把異界的人帶到現實,為其所用。


  未來的穿越活動將隻有他一個人獨行。


  獨自麵對可能的危險,或榮耀!


  不過,不能帶人的遺憾來得快去得也快,他很快就被“空間是生命的禁區”帶來的兩個延伸福利所鼓舞。


  其一,他的空間將具有非凡的儲物性,尤其是在保存食物方麵,無菌的環境將讓他的空間成為最終極的冰箱!

  第二,便是讓他的人生安全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他可以將對他有危險的,任何現實和異界的危險份子納入空間,並瞬滅之!

  當然,這裏麵也有個限製條件,敵人得在一米距離之內。超過一米,他的隔空收納,便“英雄無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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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的方麵,這次去異界,他將不會像上次一樣身無分文,而是打算“腰纏萬貫”,好好的奢侈一把,所以,到時候肯定是當地旅店最好的上房伺候起,因此,住宿問題他就沒考慮太多,隻是給自己準備了一個簡單的,帶睡袋的戶外帳篷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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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衣食住行,對於行,李沒有過分的操心,隻在亞馬遜訂購了一輛折疊式的電動自行車,且多備了兩塊充滿電的鋰電池。


  這電動車,不為代步,隻為遇到危險時逃跑之用。


  尤其是遇到那種大混亂,大混戰,刀光劍影,箭矢和矛頭齊飛的亂戰場景,在他的“隔空收人術”因為距離的約束沒有用武之地的時候,任何有理智的人,大概都將會把“暫避鋒芒,迅速逃離現場“作為最優先的選擇。


  用他父親家鄉的兵家韜略的話說,便是: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不過,這電動車的最高時速隻有30公裏小時,而且還是理論上的,當危險來臨,李十分懷疑其能否助他迅速脫離現場。他原本想準備一輛越野摩托的,但是考慮到空間有限,這次穿越需要準備的東西又極其繁多,想了想,最後還是作罷。


  他不覺得自己的運氣會那麽差,還沒穿越兩次就遇到了需要拔腿跑路的大麻煩,大危險!

  而且,即使運氣真的差到“打不贏,也跑不掉”的程度,他還有他的“pn b(b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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