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最後陳詞
我,叫李韋,二十七歲,職業作家。不,曾經不是。五年前,從警校畢業的我還隻是個業餘寫手,默默無名,不顧家裏的反對,放棄了警校的分配,在某個不起眼的小網站更文,拿著微薄的稿費,住著單身公寓,吃著廉價的食物。
我的人生曾經一度陷入迷茫。我並不是真的熱愛寫作,隻是通過寫作能緩解我的心情,直到有一天我意識到,通過寫書我可以讓更多的人知道當年的真相,我開始創作《無聲》,因為這本書才發生了後來的故事。
我按照柯娜的要求寫完了《無聲》的第二部,書依舊很暢銷,比起醜陋的人性與現實,美滿幸福的結局還是有更多人願意看的。
我答應她以後不會再寫悲劇結尾,每一個故事都是大團圓,雖然錢賺得沒有原來多,但是勉強也夠用。
最重要的是,她在我身邊就夠了。
我,叫柯娜,我喜歡他,在高中時候就是。
那天,他在寢室樓下把蠟燭擺成心型,手捧著一束玫瑰花,鮮紅色的,我站在宿舍的窗台向下望……
一個身穿白色連衣裙的女生從宿舍樓的大門走了出來,燈光昏暗,微弱的燭光加上路燈的光亮也看不真切,但僅僅是輪廓,我就知道,她很美。
那一晚我看了很久,直到他們漸漸消失在我的視線中,人群漸漸離散。
我羨慕那個女生,她叫馮霖。
我和她成為了知心朋友,我了解他和她的一切。
在馮霖出事之後,我因為實習的緣故進入精神病院,馮霖也被接到那家醫院療養,這段時間我一直陪著她。她似乎變得很健談,每天滔滔不絕地和我說他們之間的事,她還把手機交給了我,甚至是案發當時的一些視頻和圖片……
在我聽說她割腕自殺的時候,我才明白她的用意,她想讓我幫她複仇,以李韋作為報酬,我可以完全地取代她。
我計算著時間,褚子驍的提前出獄加快了我的複仇計劃,孟夏找到了我,而我找到了當年的兩個施暴者。趙銘堯隻是因為馮霖拒絕了他的表白而懷恨在心才對馮霖做出那種事情,但是褚子驍不一樣,他愛馮霖,他願意為馮霖做任何事,包括殺人。
我清楚地記得,褚子驍說的,“我的人生已經完了,有什麽事就讓我來做,就當是對你的補償。”
我時常會去監獄看望他,馮霖,有這麽多人愛你,你看見了嗎?
“真羨慕你啊……”我放下手中的水果刀,由衷地發出一聲感慨。
我也愛你啊……
和屍體親切地交談完畢,我為自己泡了杯咖啡,摩卡。終於鬆了口氣,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這應該算是最好的結局了吧。
法庭重新審理九年前的案子,由我出庭作證證明當時案發經過,法院按過失殺人判決褚子驍五年有期徒刑。
柯娜很好地扮演著你的角色,連我都騙過去了,有的時候我都會下意識地把她當成你,你們太像了,就像是一個人一樣,還記得剛認識的時候,我羨慕你們的友誼,那麽深。
我自小性情孤僻,長大之後當了法醫更不願意和活人打交道了。人性的可怕我見得太多了,直到遇見了你,我發現你善良得讓人心疼。哪怕是自己已經滿目瘡痍,你還是不忘安慰別人。所以我下定決心,不會放過趙銘堯,我會幫柯娜完成她的計劃。
你在天堂住的還習慣嗎?
徐景容那小子又來電話了,我該出去了。
我想過我會回來,但是沒想到這麽快。
坐在高牆下麵,看著從窄窗裏投出的微弱陽光,陷入沉思,我對不起她,這是我唯一能夠補償她的方法。
如果我不懦弱,早早做出反抗,她也就不會發生那種事。
我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又長出來了,算算日子,還有1675天我就能出去了。
想到這兒,我拿出馮霖送給我的書,讀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