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偶遇不如不遇
——若還有淚,便可為愛情而落,若還有愛情,淚會浸透長夜
【偶遇不如不遇,有些人匆匆分手,想見,卻尋遍天涯也不見蹤跡。】
【有些人不想見,明明別過了,茫茫人海中卻又不期而遇。】
這也許是冥冥之中的定數,或者是兩個人之間還有那麽一點點未盡的緣分,還要彼此折磨下去?
反正陳哲遇見了羅夢奇,這既不算邂逅,也不算偶遇。因為他們考的都是東北z城師範大學,想不見麵都難,真的無法回避。
一九九0年的z城師範大學,在東北也是一所數一數二的名校。它環境優美,建築設計和園林設計巧妙地結為一體:
小橋流水,涼亭古雅。校區裏甬路兩旁是飄逸的垂柳,垂柳下種滿了鮮花,很香,味道也很濃。
陳哲用鼻子嗅了嗅,但感覺並不清爽。
陳哲來自農村,他見的最多的花就是向日葵花,在陽光的照耀下,香味清香,但家鄉也有其它的野花,很豔麗,可陳哲不喜歡那些花。
可有人偏偏喜歡,那些古代風流的文人,把女人比喻成:
【什麽貌美如花,國色天香,麵似桃花,出水芙蓉,蘭心蕙質等等。】
陳哲就想,既然女人如花,那花可是千姿百態,那女人也一定和花一樣,百態千姿!
那羅夢奇又是一朵怎樣的花呢?
羅夢奇在高中時是校花,除了她長得清秀外,她還是鎮長的千金。羅夢奇很高傲,很風騷,也很會打扮,而且還有很多衣服可以打扮。
但陳哲對羅夢奇的審美觀卻不同,他感覺她不打扮才最美。一打扮就變成了臭美!
陳哲邊走邊想著。突然有人在陳哲的肩頭上猛地拍了一下,並喊道:“陳哲!”
陳哲一回頭,見是一個摩登女郎,披肩的秀發,遮蓋著淡絳紗衫的領口,點染曲眉,濃妝淡抹,叫人看了很時尚,但那微微上翹的唇角卻給人一種輕挑的感覺,隻有那雙高傲的眼睛陳哲特熟悉——羅夢奇。
真是她,可她與一年前若判兩人,陳哲真的不敢想象,她怎麽會變成這樣了?
羅夢奇說:“真的是你呀,一看穿的衣服,低著頭滿地找金子的財迷樣,就感覺特像你!你在這幹嘛?”
陳哲說:“來報到!”
羅夢奇很平淡的地問:“你也考這了?祝賀你!”
陳哲也平靜地說:“嗯,考這了,謝謝!”
他們的相遇很平靜,平靜的叫人難受。陳哲失落地望著她的背影,望著她那箍成花瓣似地屁股,一扭一扭地甩動著,望著她和一個梳著束發的女人,一起邁著“貴妃步”消失在甬路的深處!
陳哲知道,羅夢奇就是羅夢奇,她是鎮長的女兒,當然會很高傲的,上高中時走路就是這姿勢,非常有藝術細胞的語文課代表張珊珊,把她的步伐命名為“貴妃步”。
羅夢奇一向說話刻薄,高中時就不討女生歡喜。這沒關係,隻要有男人稀罕就可以。
陳哲在心裏罵道:“羅夢奇——你媽了個腿的,說話太損了,還是那個熊樣,竟揭老子的短,要知道你這個德行,老子但願下輩子也別遇見你!”
後來陳哲才知道,那個梳束發的不是女人,而是一個藝校的男生,叫何明威,一個未來的畫家,外號“人妖”。
再後來,陳哲聽到很多她倆的傳聞,特別是何明威,他是一個畫人體藝術的高手,他曾畫過很多美女,那他和羅夢奇會不會已經那個了?
陳哲這麽一想,臉就紅了,他感到自己想得有點齷齪……
一個雨後的下午,在去圖書館的甬道上,陳哲又遇見了羅夢奇,也不知道她動了那根大筋。
羅夢奇竟然熱情地邀請陳哲:“走,師姐領你去散散心!去何明威藝校,讓你開開眼界,見識見識!”
陳哲真不想去,他隻想回避羅夢奇。回避她不僅僅是不對眼,還有另一個原因:
陳哲和羅夢奇是老鄉,是高中時的同學,陳哲比羅夢奇大一歲,但高考那年陳哲得了一場怪的病,那病很丟人,也沒有考上大學,又複讀了一年,羅夢奇就早一年考到了這裏,於是,師妹就變成了師姐,師哥就變成了師弟。
陳哲不願意再想起高考哪一年的那件破事,就像在沒完全愈合的傷口上撒鹽,很疼的。
現在,陳夢奇讓陳哲陪她去何明威的藝校。看在她曾是高中同學和老鄉的份上,陳哲隻能硬著頭皮陪她去。
“有一天,世界上最老的一隻海龜去世了。這隻海龜名字叫哈裏特,活了一百七十六年,它曾是達爾文的寵物。”
陳哲關心的不是這隻海龜,陳哲隻是達爾文的粉絲,或者說陳哲想通過達爾文的研究,去探索一下愛的起源。
陳哲的愛很膚淺,陳哲不愛女人的張狂和妖豔,陳哲隻愛女人的那種文靜和羞赧,那種隨遇而安的自然。
所以,陳哲很少和張狂的女人搭訕,即使是相遇了,他也有意避開。
七路公交車上,人並不多。空座很多,羅夢奇搶先坐下了,陳哲並沒有和她坐在起,他感覺她身上的香水味有些刺鼻。
他坐在了她的前麵的一排,羅夢奇把頭從陳哲後麵探過來問:
“知道嗎,我今天去藝校幹嘛?”
陳哲懶洋洋地地說:“還用猜,去找‘人妖’唄!”
羅夢奇用拳頭在陳哲的肩頭捶了一下說:
“找什麽人妖!人家有名字,他叫何明威!今天我要去藝校做人體模特!”
一聽她的話,陳哲就騰地從車座上站了起來。並失態地大聲質問:
“什麽?當人體模特,你瘋了?”
羅夢奇不耐煩地說:“行了,行了!別大驚小怪的,是泳裝,也不是**,就跟打了雞血似的!”
陳哲真後悔,心想:“要知道是這種騷事,老子才她媽地不來呐。”
走進畫室,陳哲發現這些“大師們”個個都神態自如,那個何明威:束著馬尾巴小辮的“人妖”,單腿抖動,抖得很勻,他的手很修長,很昕白,在慢慢地理紙,削筆…
指導老師略一示意,羅夢奇就轉到屏風後麵,換上了泳裝走出來,畫室裏雅雀無聲。
羅夢奇認真地,按照指導老師的要求,擺弄姿勢,腰扭過來,頭別過去,這樣坐坐,那樣站站,簡直是大義凜然。
陳哲站在那裏,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隻感到額頭直冒汗,整個人都快崩潰了!
終於展示完了,換上另一個模特。羅夢奇拿起衣服和畫室的人一一打著招呼走出畫室,很自然,就像經曆一場洗浴,正走出浴池。陳哲跟在身後,一言不發。
陳哲知道自己的嚴肅,嚴肅的就像是從殯儀館裏走出來似地,仿佛這裏剛剛發生了一樁最最沉痛的事。
羅夢奇說:“我們去吃飯吧!”
陳哲沒有吱聲,任憑她領著走進一家講究的餐廳。
他倆拾一個靠窗子的桌子坐下,要了四個小菜,兩提啤酒。陳哲仍然不說話,抄起酒瓶就喝。
羅夢奇問陳哲:“怎麽不說話呢?”
陳哲狠狠喝了一大口啤酒說:“喝酒,沒啥好說的!”
羅夢奇隻是嘻嘻地笑,一瓶接一瓶地喝。
陳哲實在憋不住就問:“你當模特何明威同意嗎?”
羅夢奇的笑戛然停下,怏怏不快地說:
“他需要的是我的神韻,不是我的清譽,我們兩個沒‘那個’,他身邊的女人太多了!哪像你,長得英俊,還很男人。他是狗改不了吃屎,就喜歡撩孩子,周圍亂哄哄的,不幹淨!他要趕上你一半,我就嫁他!”
“你快閉嘴吧,胡扯啥呀!”陳哲的臉刷地紅了。
然後,他倆就誰也不說話了,隻是一個勁地喝酒。窗外的街燈亮了,羅夢奇的眼睛也紅了。
陳哲去吧台結了賬,花了一百多塊錢,這個破地方真他媽黑,一頓飯就吃了陳哲半個月的夥食費,整整值半頭豬的價錢,想一想陳哲都後悔。
其實陳哲對羅夢奇已經沒有什麽好感了,如果說還有一絲好感:“就是她曾是自己的老鄉!”。
她在高中時就廣交男友,現在又變得這麽的開放。在陳哲看來,這就是不自重,這種放蕩不拘已經衝破了陳哲的交友底線。
“咱倆去k歌吧?”羅夢奇扯了一下陳哲的胳膊說。
“我不喜歡k歌,我的五音不全,我唱歌很難聽的。”陳哲婉言謝絕地說。
“可我喜歡k歌,我請你!我知道你是個財迷,舍不得花錢,又很正統的男人!”說著羅夢奇挽起陳哲的胳膊就走。
話都說到了這份上了,陳哲就真的不好意思走了,他極不情願地掙脫了羅夢奇的手,跟在她的身後。
“瞧你嚇成這樣,我還能吃了你呀?”羅夢奇帶有幾分嘲笑的口吻說。
在“星河”歌廳的包間裏,羅夢奇一首接著一首歌地唱著。陳哲望著脫去外衣隻穿吊帶小衫的羅夢奇,臉有些熱熱的。
羅夢奇真的很美,眉宇間略有憂鬱,卻又帶有幾分風情,她的腰很細,臀很飽滿,頸部細滑。
唱完一首歌,羅夢奇又起開兩瓶啤酒,一瓶遞給了陳哲,一瓶握在手裏,揚脖喝了一大口。
“咱倆唱首《相見恨晚》吧?”羅夢奇把另一支話筒遞向陳哲。
“我真的不會唱歌,你自己唱吧!”陳哲沒有接話筒,擺了擺手。
“真掃興!”羅夢奇把遞向陳哲的那支話筒使勁地扔在了茶幾上。然後,對著屏幕唱起那首很流行的歌——“你是風兒我是沙”
唱完,羅夢奇緊挨著陳哲坐下,在略暗淡的燈光裏,羅夢奇用火辣的眼睛看著英俊的陳哲。
在酒精的作用下,羅夢奇幻覺著他們皮膚的觸感,那是一種宛若絲綢般的順滑,他那寬大的胸膛一定負有彈性。她在用眼神甚至在一件一件地剝開他的衣服,探到最裏麵的層次,是那樣的肆意妄為。
突然,羅夢奇摟住陳哲的脖子,吻了陳哲一下,陳哲一愣,狠狠甩開她的胳膊,捂住嘴……
“你幹嘛?把我弄疼了!”羅夢奇大聲地吼道。
“我不喜歡女孩這樣?”陳哲萬分反感地說。
“你不喜歡女孩這樣?難道你喜歡男孩這樣?areyougay?(你是同性戀嗎)?”羅夢奇一臉壞笑地問。
“areyourostitute?”(你是xx嗎)陳哲沒好氣地回了一句。
“你罵我!說我是(xx)?”羅夢奇帶著哭腔大聲地問陳哲。陳哲也感覺自己有些失言了,也許是喝了太多酒的緣故,也許是她說陳哲是同性戀的緣故,陳哲就脫口而出。
“你罵我!你罵我是rostitute!”羅夢奇生氣地拿起衣服像風一樣跑出了包間。
在轉身的刹那間,陳哲看見了羅夢奇眼裏閃爍的淚花。
陳哲無精打采地跟在羅夢奇的身後,他是攆不上羅夢奇的,因為羅夢奇正在生他的氣,她不讓陳哲攆上。
夜風吹來,吹得路邊的樹葉不停地晃動,吹得羅夢奇像風一樣輕盈,吹得陳哲有些清醒,他感到自己的話說得過火了。
他伸手在自己的後腦海拍了兩下,他後悔和羅夢奇去歌廳k歌。陳哲歎了口氣,陳哲不是不喜歡唱歌,他是不喜歡和羅夢奇一起唱歌。忽然,陳哲想起那句很流行的歌詞:
“若還有淚,便可為愛情而落,若還有愛情,淚會浸透長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