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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他毀掉了我的回憶

  “我聽說,喜歡一個人就會想走他走過的路,去他去過的城市。”她見我不置可否,便看著空靈的遠方,“晚晚姐,忘了我大哥吧。他是個浪子,他喜歡的永遠是下一個可能,他不會回頭的。”


  說完,林芳菲把吉他和曲譜還給我。


  “你喜歡大哥的事,我已經聽說了,隻是,我勸你不要白費心思了。”林芳菲彎下腰,把我的頭發攏到耳後,附在我耳邊說。


  說完,她就離開了。


  我不知道她為什麽要這麽做,可她和沈慕之多年相伴,說的話不會有假。


  沈慕之對我的維護,隻是短暫的同情。


  吉他背在身上很重,就像那段被他溫暖的歲月,最終成了我一生甩不開的記憶。


  走了一段路,肩上突然一陣輕鬆,地上有一道被陽光拉長的影子,在替我托起吉他的音響。


  “是你?”回眸處,沈遇白一身輪廓分明的西服,看著我似笑非笑。


  “他送的?”沈遇白不問同意,就解開吉他的肩帶,把重重的木質吉他扛在身上,一米五的吉他在他身上瞬間變得輕了一號。


  望著他身背吉他的影子,與沈慕之一樣偉岸、優雅的背影,隻是他淩厲俊挺、而沈慕之溫潤修長。


  “我自己來。”我忙搶過吉他的肩帶。


  可他的手握住了肩帶的另一端,銳利的眸一瞬不瞬凝視著我說:“他的東西,你舍不得?”


  “是又怎樣?還給我。”我大力扯過肩帶,吉他在他手上動了動,我便加大了拉扯的弧度,用力一扯,隻聽見錚一聲脆響,吉他砸在了地上。


  一根緊繃的弦斷了,錚地一聲彈得很高,眼前一道細線擦過,臉頰傳來皮肉破損的疼痛。


  “你受傷了?”沈遇白忙甩開吉他,拿出紙巾給我包紮臉頰的傷口。


  他滿眸關切,我卻如置身冰窖,生硬地推開了他的手,“是不是隻要是他留給我的東西,你都要毀掉?”


  “不就是一個破吉他?你想要,我可以把江城的吉他都買下來送給你!”沈遇白瞥了眼斷了弦的吉他說。


  《雨》的曲譜上落下了一隻清晰的皮鞋印。


  “這是他送給我的!世界上隻有一個!”淚水奪眶而出,壓抑在心裏的不滿就像決堤的洪水,衝刷著我的理智。


  這是沈慕之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他去找他女朋友了。


  “你知不知道沈慕之是什麽人?”沈遇白猛地握著我雙臂,力道太大,我晃了好幾下。


  可我不喜歡他總是掌控全局,對我橫加指責的模樣,“我不想知道!我不想聽!你弄壞了我的吉他!我要你賠!”


  吉他是我和沈慕之之間唯一的牽扯。


  這份牽扯被沈遇白打斷了。


  “不可能!”沈遇白突然很沒風度地一腳踩在吉他的音響上,隻聽見哢嚓一聲,巨大的木質音響多了一個鞋洞,肮髒的灰塵灑在光滑的棕色琴箱上。


  不知為何,我想起了明珠蒙塵這個詞。


  沈慕之一走了之,連留給我的念想也變得不堪一擊。


  還是被沈遇白親手毀掉的。


  翻湧的情緒撞擊著胸腔,喉管像被什麽東西掐住了一樣,痛,啞口無言,隻剩下淚水奪眶而出。


  盯著眼前這個罪魁禍首,我全身的血液湧往手心,抬手就扇了他一個耳光,那一刻我想我有多愛沈慕之,就有多恨沈遇白。


  “沈遇白,這麽多年來你是怎麽對我的,我已經不想追究!可是,我警告你,離我遠點!”我抱起殘破的吉他和曲譜,向街道的盡頭跑去。


  淚被風吹散,有雨絲從天而降。


  沈慕之不要我了,也許他從來沒要過我。


  在醫院的維護和陪伴,隻是他路過的舉手之勞。


  可是,他有什麽資格替我做選擇?我還沒有說暫停,他怎麽可以留下吉他就杳無音信?

  沈慕之,我恨你!

  雨越下越大,帶著整場秋季的寒冷從城市的這頭,灑到了城市的那頭。


  三年前也是這樣一個下雨天,我父母剛去世,我哭著去校園裏找沈慕之,他為我撐起了一把傘,說要送我回家。


  一個月後我嫁給了沈遇白,可他從未給我打過傘。


  曾經溫潤儒雅的吉他先生,變成了對我百般嫌棄的沈遇白。


  “晚晚,你身體不好,怎麽還淋雨啊?”不知過了多久,商晴出現在麵前,責怪地問我。


  我擠出一縷自嘲的笑,“小晴,他不辭而別了。”


  “誰?”商晴看清破洞的吉他,瞬間了然於心了,“晚晚,對不起。”


  她摟著我的手臂,走進她的貓館,那隻白色布偶貓在落地窗前看窗外的路燈,身影落寞,一聽到我回來了,它躥進我懷裏。


  溫暖嬌軟的小身體依偎在懷裏,就像被丟棄的小孩找到了媽咪,那樣無條件地依賴。


  我摟著布偶貓,窩在角落裏,隻想痛哭一場。


  我和它一樣,是被人丟棄在這裏的命運,所以才格外地同病相憐。


  手機鈴聲響起,是嶽城的電話,他問我在哪裏,我說我在貓館,他說要來接我,我說好。


  是時候離開了。


  可是,當我換下濕淋淋的衣服,我就拒絕了嶽城回城的要求。


  我買票獨自去了我外婆家,那是一座比江城還要熱鬧繁花的大都市,有很多酒吧、夜總會、堵場,還有很多灰色地帶。


  “向晚,你終於來了,這些年我做夢都想見到你!”機場出口處,一個身材一米八幾、剪著瀟灑碎發、身披夾克的男子把煙掐滅,向我展開了修長的雙臂。


  他是我兒時的玩伴傅佚北,我在桐城生活了五年。


  在那個穿尿不濕的年代,我們就整天膩在一起玩過家家的遊戲,他扮新郎,學著大人的樣子帶了滿兜滿兜偷藏的糖果來我家偷偷聘我。


  五顏六色的糖果就是聘禮。


  傅佚北牽著我的手,用軟糯清甜的聲音說:“晚晚,你願意嫁給我,不論貧窮、富有、健康、疾病,和我共度一生,我發誓會把好吃的糖果都留給你!”


  在那個年紀,他的確把偷藏的糖果都給了我。


  我總是說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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