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商品房賣的太火
讓振川城沸騰的不光有瀝青馬路,還有已經差不多蓋好了的第一批商品房。這批房子自然要比之前筒子樓式樣的宿舍要大氣很多了,都是按後世的住宅樓的布局建成的,有兩居室三居室,房內除了沒有衛生間以外和商品房的功能都差不多,有廚房和客廳。窗戶的玻璃窗可是特製的,比筒子樓的大了不少,而且透明度也高,主要是為了采光方便,地麵暫時是沒辦法鋪瓷磚了,牆麵連大白都刷好了。
一方丈的房子售價是六兩銀子,這,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售價是六十兩銀子,足夠一家老小住了。這個價格幾乎就是成本價,李振新連地皮費都沒有算進去。早期加入振川城的家庭,現在多多少少手中都有幾十兩銀元的儲蓄,一次性付清肯定是不夠的,但是可以找銀行貸款啊,貸款利率低的驚人,年利率隻有百分之一,隻要是在城裏工坊等管事委員會下屬的部門工作的人都有資格按揭貸款。房子的首付隻要二十來兩銀子就可以。沒有工作的人是享受不到按揭貸款政策的。
商品房最後的收尾時期,就開始往外發售,整個城裏人都驚動了,隻要能湊夠首付的人都跑過來看房。盡管這些人都不是沒地兒住,但那是集體宿舍啊,三年以後就得搬出去或者是交房租,遠遠沒有自己買房讓人放心,這房子可是永久性產權絕對值得入手,同時很多機靈的人也看出來了,城裏就這麽大的地方,很多空間還要留給新建的工坊用,蓋房子的地方剩下的不多了,說不準下一批房子就蓋到城外麵去了,誰願意住到城外邊去,你不怕滿清韃子過來直接給砸了?
兩天之後第一批房子就買完了,很多人口多條件好的家庭可不止買了一套,比如王四和幾個侄子,就買了三套房子,誰讓人家積蓄多,工作的人口也多哪?這還不夠侄子們大了結婚用那。不過大多數家庭還是隻買了一套房子,即使家裏人多,也勉強夠用,比如把儲物間改一改就能住人,有的甚至打算把餐廳客廳打上隔斷當臥室用哪。一套房子,除了居住麵積以外還送一間儲藏雜物房和一間馬棚,這些都能用的上,有些人直接把儲藏間給人住,馬棚收拾一下放雜物。
說實話這次商品房買賣,也就是個賠本賺吆喝,實際並沒有什麽賺頭,可李振新不這麽認為,他覺得這是房屋供給改製邁出的第一步,他可不想搞什麽分配住房製度,到時候就像電視劇裏演的那樣因為分房不公跑過來到他辦公室門口一哭二鬧三上吊,那場麵想想就讓人頭皮發麻。想要房子,就自己攢錢去買,這才是正常的現象。
不過首批住房量有點小了,有條件買房的人還有一部分沒買上,李振新不得不出麵做工作,說下一批房子來年就開工,大家隻要把錢攢好就行,暫時就到宿舍房裏講究一下。
商品房的火爆銷售還出現了一個問題,之前給四百多名烈士家屬分的永久性住房是筒子樓形式的,他們在看到這種新蓋的商品房後,就有點心動了,問能不能把他們的房子也換成這樣。
當然這些人也沒想著一定能換成,畢竟這是賣錢的房子,所以問的時候很小心,生怕惹的李振新不高興,都是托人問管事委員會,看看有沒有希望。
管事委員會大多數人的意見是不換,因為如果換的話第一批房子全換完都不怎麽夠。李振新卻堅持要換,他不能虧待那些為了大家犧牲的人。第一批肯定是換不成了,第二批商品房建好之後優先讓他們挑,保證每個犧牲的人都能分到一套三室兩廳的商品房。
商品房項目還讓一批人發了財,那就是承建房屋的十幾個包工頭,他們每個人都沒少賺,最次的人也賺了一百多兩,這可是沒什麽本錢,就招了些人幹了三個月的活,一趟活下來工人們拿到了工資,自己又賺了不少,這買賣簡直不要太好。
比如唯一的女包工頭,就直接用賺的錢一次性付清買了一大一小兩套房,大的是給弟弟的婚房,小的自己和老媽住!這麽土豪任性的行為讓李振新都有點羨慕,因為他至今還住辦公室,連個像樣的家都沒有。雖然這個辦公室是獨棟,可畢竟不是家啊,除了自己以外士官排的宿舍和辦公也在這棟辦公樓裏,一點個人空間都沒有。
最讓人羨慕的,就是當初咬著牙當了包工頭的兩個建築隊工頭,他們可算是苦盡甘來發了財了,短短三個月時間就賺了一套房子還富裕的錢,簡直不要太刺激。其他的放棄機會的工頭可是後悔死了,在建築隊當工頭起碼的三四年才能攢夠一套房錢,自己當時怎麽那麽想不開,非要把送上門的發財機會往外推,這會想死的心都有了。回到家裏不但被鄰居什麽的想看傻子一樣看,就是自家老婆也各種埋怨。真的能氣死人,當時自家老婆可是各種勸著不要當包工頭,現在看著別人發財了就反臉不認賬,這娶的什麽人啊。
錯過了第一波發財機會的工頭們紛紛找到管事委員會說,下次商品房項目他們一定踴躍參與,不過管事們的答複是活當然可以包給你們,但第一次包工程的人最多隻能承包一個工段的項目,誰讓你們沒有當包工頭的經驗哪。
什麽?隻能包一個工段,這不是欺負人嗎?蓋房子這事我們可比那些亂七八糟的包工頭專業多了。不過轉臉一想即使是包一個工段也能掙不少錢哪,總比當工頭掙工資的強,包工頭再小也是個老板啊,招上四五十號人吆五喝六的多威風。
陝北最早的一批地產商人們,就這樣從包工頭開始跌跌撞撞的起步了,很多年以後他們回憶自己創業時所幹的傻缺事,都恨不得給自己的老臉扇一巴掌,當時怎麽就那麽不開竅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