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回憶往昔
“那個時候的我,因為電視機裏的歌唱家,開始有了唱歌的興趣。我父母是那種隻要孩子想幹,無條件支持的人。
當時我們是個很小的村子,有一個很簡陋的戲台,一到夏天,就有流動戲團來表演。那個戲台的幕布顏色我還記得,是綠色的。
演員在幕布後麵化妝,換衣服。我那個時候就會偷偷鑽進去看他們。頭幾天都是戲曲,那個年代沒有像現在的娛樂項目,唱戲這幾天就像過年一樣。我躲在幕後,看著台下的觀眾,演員演到悲傷時他們悲傷,演員演到快樂時他們快樂。這個平時簡陋的,無人問津的戲台子,在這幾天仿佛有了魔力。
等戲散了場,我就會走到台上,假裝我是演員在上麵表演,下麵的人還稀稀落落沒有走完,好像在看我的表演。那個感覺畢生難忘。
於是我有了在舞台上唱歌的目標。那個年代想北漂是很難的,戶籍卡的很死,人是很難流動的,可我還是在父母的支持下,輾轉來到了北京。
北京真好啊,比我們村子大了幾千倍。我手裏的錢在這麽大的城市裏連一天的住宿都不夠,於是開始在餐館端盤子。
你沒有經曆過那個時候,你很難理解,那個年代飯館是國營的,服務員是鐵飯碗。我餓了三天,才碰到一個好人,她有個很小很小的包子鋪,為了養活三個孩子沒辦法才開的,因為是違法的。她看我可憐,收留了我,於是我終於找到了住的地方,幹活還包飯。
晚上的時候,我都會跑出去,去當時還叫歌廳,想找一份唱歌的工作。當時收留我的阿姨不理解我,不明白我在幹什麽,可是她是個好人,每天晚上都給我留門。還讓她二兒子陪著我去歌廳。可沒有一家歌廳願意用我,因為那個時候的我隻是學了幾首歌,我不會唱歌。”
邊芒芝忍不住打斷了艾萍芳:“您會唱啊,很會唱。”
艾萍芳搖了搖頭。
“那個時候,我是真的不會唱。唱得也不好。二蛋,就是阿姨的二兒子,看到我每天晚上失落回來,給我借了一盤盜版磁帶,那盤磁帶被我聽了幾百遍。
我一句話一句話的扣,完全模仿人家怎麽唱,一遍又一遍,完全笨辦法。可是我畢竟不是原唱,隻是很死板的輸出而已。
但我還是找到了一個歌廳願意讓我唱歌,雖然錢非常少,但至少我能在台上唱了不是嗎。每晚重複唱那幾首歌,時間長了,也慢慢會調整,怎樣最適合自己的聲音。
歌廳也得與時俱進,不能就那一兩首歌每天唱,最近流行什麽,就學什麽。誰出名,就第一時間找他的磁帶,足有兩年吧,直到這個小歌廳倒閉。
可我這兩年,明白了什麽叫音域,什麽叫聲調,逐漸能找到我的聲音條件,也懂得唱適合自己的歌了。當然這兩年,我對舞台的熱愛開始促使我尋找唱片公司,一家一家的投我的試唱資料,可都猶如石牛入海,杳無音信。
一次次的打擊之下,我幾乎要放棄,那個時候的我聽著有一些歌曲中的嗓音,嫉妒幾乎要把我淹沒。為什麽我的嗓音如此普通,為什麽的的天資如此平庸?
有一段時間,我隻是到一個個的歌廳觀看歌手演唱,有些歌手在舞台上揮汗如雨,盡情高歌。好像沒有任何的屏障,他的嗓子就像是身體的一個部位,可以任意使用。”
艾萍芳看著邊芒芝。
“對,就像你一樣,老天賞飯吃。”
邊芒芝這個時候簡直如坐針氈,不知道該回答什麽。她嚐試說點什麽,最後都話到嘴邊,咽了下去。
艾萍芳也沒有等她的回答,接著說起來。
“但就在我最絕望的時候,我遇到了一個經紀人,具體他叫什麽我都已經記不清了,他覺得我唱得不錯,可以嚐試包裝出片。
那個年代,是歌手最好的年代。像你們這個年齡的人一定是不能想象的。很多人梳著爆炸頭,穿著喇叭褲,肩膀上扛著一個幾乎和網球包一樣大的收音機。放著一盤最流行歌手的磁帶,走街串巷。這就是現在所說的潮人。
因為有人真的會消費磁帶,消費唱片。市場已經良性循環了,就算一些不出名的歌手,磁帶也能賣個十幾萬。於是很多人參與這個行業,歌手的質量當然也參差不齊,專輯的製作水平也差距很大,但這都不影響人們去消費。
看著磁帶封皮上的姑娘漂亮,就會買一盤。我就是借著這股東風,終於走進了這個行業,沒大火也能生存,一張一張的專輯走到了今天。
當然,任何時代本質都是一樣的,大浪淘沙,最後留下的都是有真材實料的,有一些憑運氣掙點快錢,就很快被時代所拋棄。
我那個經紀人當然是想掙快錢,賺一筆就走的人。所以我又遇到了人生的轉折點,是拿著這幾年掙的錢回老家,過平淡日子;還是繼續留在這個行業繼續拚?
其實在那個時候,我不想選擇,我的經紀人心不壞,他走前跟我說了很多話勸我回家。
他說,我這個嗓音條件真的非常一般,能趕上好時候撈一筆就算幸運了,千萬不要被這個行業裏的五光十色所吸引,說我沒那個真把式,留下來的結果隻能是把錢花完,灰溜溜的回去。
他說的是實話,可我不能接受,我不是到這裏掙錢的,我是為了唱歌,為了舞台。怎麽可能在我距離目標如此近的時候放棄?
我這顆砂礫,依然選擇了留下。在這個行業裏浮浮沉沉,也是運氣,火了一首歌。這首歌讓我走上了很多晚會和我向往的舞台。
可我依然覺得不夠,我想更好,想讓所有人都眼光都放在我身上,我想看到我的歌聲讓觀眾讚歎、陶醉。”
艾萍芳拿起茶杯,小酌一口。
“過去說完了,下麵就到了你奇怪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