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定了嗎
嘉年華酒店那邊,給客人提供自助早餐,但是用餐有固定時間。
李雪去到那邊,早餐已經沒了。
如果要吃東西,還得讓廚師過來現做。
李雪覺得麻煩,直接去路邊的早點鋪,要了一份雞蛋湯。
加醋加辣油,很快調成一碗酸辣湯。
李雪喝多了酒,身體不得勁的時候,就喜歡喝這種酸辣味道的湯。
用以調和宿醉後的身體,很快就能緩過來。
一碗酸辣湯吃完,李雪覺得渾身暖和起來,大腦逐漸恢複常態。
“爽啊。”
李雪長籲了一口氣,想想接下來的打算。
下午才去農家樂,上午有幾個小時,可以去玩兒。
到哪兒去呢?
李雪的大學,就在省城的師範學院。
在這邊待了幾年,她經常出去玩,幾乎走遍了所有的地方。
就當是故地重遊,先去母校看看。
做好了決定,李雪付了早餐錢,去酒店裏拿了隨身包,下來攔出租車。
剛剛站到路邊,一輛寶馬停在身邊。
車窗降了下去,露出了林浩的麵孔:“嗨,去哪兒?”
哪哪都有你……
李雪差點就說出來,你管的太多了吧?
但昨晚相處的畫麵,在腦海閃現,鬼使神差的改了口:“隨便逛。”
“我是第一次來省城,不知去哪溜達,一起逛逛?”
李雪想要拒絕,但又是鬼使神差一般,點了點頭:“行吧。”
上了副駕駛座,係安全帶的時候,她問道:“你的司機呢?”
“那是我的助理,昨晚在夜未央,找了個妞兒,如今在哪兒,我也不知道。”
林浩笑了笑,毫不掩飾的敘說著。
李雪撇了撇嘴:“上梁不正下梁歪。”
“喂,那方麵來說,供求關係是公平的。”
林浩往前開車,嘴裏道:“你情我願,我覺得很OK。
“嗬嗬,這理由找的好,但是在我看來,那就是不檢點的表現。”
“得了,各自有選擇,是每個人的自由,咱別說這個了。”
林浩可不想因為,討論一夜的情緣,和李雪吵起來。
“行,不說了,你真是第一次過來?”
“嗯,省城對我來說,還是鮮嫩的,未知的,可供尋幽探秘的好地方。”
林浩這麽說完,李雪就皺眉道:“你這個人啊,怎麽說起話來,就有很色的感覺。”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能把聊天聊死的,你是很出色的那一款。”
李雪無奈搖頭,也不想和林浩爭吵,就推薦了幾個景點。
有山,有水,有森林,有美食,有古跡……
“你是個省城通啊。”
“那當然,我平生最大的愛好,就是走遍天下,吃遍天下。”
“我也有過那樣的心思,遊山玩水,遍嚐美食,喝美酒,睡美人……”
說話的時候,林浩的目光,掃在李雪的身上。
心裏在想,美人這個行列,你可歸入其中,且是比較出挑的那種。
李雪在他的麵前,一直是很強勢的,哼道:“再這樣看我,小心我揍死你。”
“知道你厲害,昨晚一出手,就弄翻兩個小混蛋。”
林浩笑了笑:“但是啊,你別老是威脅我,以為吃定我似得。”
“喲嗬,你還挺厲害啊。”
李雪攥緊拳頭,發出喀喀喀的聲音:“有空比劃比劃?”
林浩反問道:“聽說過陰.溝裏翻船的典故嗎?”
李雪哈哈一笑:“你能讓我翻船?笑話,就你這樣的,我能打十個。”
“猛。”
林浩豎起大拇指,隨後道:“不過,我輕易不和女人動手,不是看不起女人。”
“而是勝之不武,沒有成功和自豪的感覺。”
“吹牛誰都會,不敢和我動手,就別BB那麽多。”
李雪自恃很強,稱不上高手,對付三五個漢子,就跟玩兒似得。
並不知道林浩的底子,還以為有錢有閑,為了滿足床伴的需要,經常去健身。
由此才練出看起來不錯,容易吸引某種女人的體型。
這樣的型男,李雪見多了,也擊敗過不少,覺得林浩也是那種弱雞。
用一個詞來形容,就是金玉在外,敗絮其中。
林浩微微一笑,心想,你就嘴上能吧,等有了較量的機會,我倒是要看看你,到時候怎麽哭。
以他現在的眼力,即便李雪沒有當過他的麵出手,也能很快判斷出來。
她的確是練過的,有些戰鬥力,但離高手還有些距離。
沒有見識過高手的手段,她這種存在,很容易驕傲自滿,以為天下無敵了。
李雪看到他笑了,問道:“你笑什麽?”
“沒啥,就是有些感慨,不知當不當說。”
“說吧。”
“女人呐,還是溫柔點好,否則就像是老虎,母的那種。”
“切。”
李雪不屑的撇撇嘴:“溫柔是什麽,老娘學不來。”
“小和尚下山去化齋,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見了千萬要躲開……”
林浩一邊開車,一邊哼起曲子來。
如果李雪是個男人,估計會聽的蛋疼無比。
好在林浩懂得適可而止的道理,很快就不再哼唱,改為播放車載音樂。
過了一會兒,李雪說道:“前麵停車。”
“沒到你母校呢。”
林浩開著導航,這才開了一半路,還得有二十分鍾的車程。
“我想去逛街了,母校以後再去。”
“好的。”
林浩明白了,看到有空車位,就把車子停了進去。
“要一起嗎?”
“行吧,一起逛逛。”
林浩答應了下來,跟著李雪步行,很快進了商業街。
接下來就是買買買了,讓林浩充分認識到,女人在逛街購物方麵,狂熱的程度。
其實,他認識的同齡女人當中,除了個別的,大多數都愛逛街。
哪怕不買東西,隻是看看試試,都會得到極大的滿足。
林浩不是這樣的,不管什麽時候,想要什麽的話,直接去買,很少拖泥帶水。
張夢瑤就不同,或許最初逛街的目的,隻是要買支口紅。
結果逛了一圈回來,買了一大堆的東西。
偏偏想要買的口紅,卻沒有買回來。
李雪雖然表現的凶悍一些,但畢竟是女人,也愛逛逛逛,也愛買買買。
而且人家財力很足,不到一個小時,花了三萬多。
擱在沒發達之前,前女友馬芳芳,要是這樣的購物方式,會嚇得他渾身冒汗。
如今倒是習以為常,到了隨心所欲,看上啥就能買啥的地步。
別說李雪花三萬,就是花三百萬,也都很淡定。
“這個包怎麽樣?”
“還行,如果你喜歡,可以買下來。”
“顏色有些不搭。”
聽了林浩的答案,李雪詢問導購員:“有粉色的嗎?”
“有的,稍等。”
導購員很快拿來了粉色的,交給李雪去品鑒。
林浩百無聊賴,坐在休息椅子上,慢條斯理的滑手機。
跟著猛女逛街,連拎包都不用,就是這麽自在。
而他最大的作用,就是在李雪詢問的時候,回答好不好看就行了。
看到陳楚紅的朋友圈,發布賣車的廣告,不由得心裏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