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魍魎之穀(強推第二更)
黑羽咒鳴雀探索的結果並沒有錯,小六被斷界飛蟻致命的一擊穿透了心髒,當場就斃命了。
卡車大的飛蟻串著小六的屍體,抓走了地上試圖反抗的剩餘兩人。
飛蟻在空中高速飛行了很久,才把兩人加一屍體丟進了一個山穀裏。穀中蟲鳴不止,卻未見蟲影,這裏並非斷界飛蟻的巢穴。
裴歲早就力竭暈了過去,小胖子胡邏伯曾借助“戰爭圖騰”跟飛蟻幹過一架,結果就是他不但無法對飛蟻的重甲殼造成哪怕一點點的傷害,還送掉了大半條命。
胡邏伯昏睡了很久才醒過來,渾身都疼得難受。再看看旁邊一個暈死過去一個徹底涼了的,悲從中來。
斷界沒有太陽,大得仿佛沒有邊際,四處都是層層濃霧。等邊境觀察辦搜索到這裏,苟延殘喘的兩人估計都已經渴死餓死了。
胡邏伯有氣無力地半睜著雙眼,躺在亂石堆中,呆滯地看著能見度不高的天空中,那仿佛永遠也不會散去的霧氣。
蟲鳴聲越來越響,越來越近。大概再過一會,他們就會被蟲魔們發現,萬蠱噬身,在無盡的痛苦中死去。
胡小胖子不想死,他還有很多夢想還沒有實現。
潑墨胡家,重文如命。其家族子弟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世代嫡係旁支皆出過大文豪。
儒雅端莊是胡家的家訓。說話需溫吞禮貌,辦事不急不躁,舉手投足得有讀書人的風度。
而胡家的能力正好把這份風雅襯托得淋漓盡致。
被盛讚為潑墨聖手的胡家現任家主胡丹青的書房中,掛著世代相傳的畫作《幽蘭禦禮》。
畫中有題字:“潑墨成花,一筆一世界。”
胡邏伯小時候,曾見過他爺爺與一位好友的切磋,那場麵讓他至今難忘。
胡家的技能釋放無需用筆,卻好用筆。宋代的一任家主留下來了一隻金竹宣筆,從未開墨,僅做武器使用。
胡丹青筆尖輕佻,天地為宣,精氣神為墨,金竹為筆。筆鋒大開大合間,視萬千攻勢於無物。以軟香柔玉,克雷霆萬鈞。
他便那樣立在原地,寸步未移,卻自成一方世界。
好友拍手叫絕,胡丹青含笑,收筆入袖。
君子如玉,溫潤而澤。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
然而這些跟胡邏伯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個從名字開始就是BUG一般的存在,自打出生就在胡家掀起了驚濤駭浪。
胡邏伯的媽媽長得不算好看,於是胡邏伯也長得離“君子”這個定義有點偏。
胡邏伯的媽媽長得略胖,於是胡邏伯也不瘦。他也管不住自己的嘴,越吃越胖。
胡邏伯的媽媽是東北一代的世家,說話自帶一股東北腔。說話特大氣,是比男人還夠意思的爺們。於是胡邏伯也養成了開口閉口就以“爺”自稱的說話方式。
豪爽的女俠與翩翩君子,這對夫妻其實也算是胡家的一段佳話。看多了江南溫婉的小女子,再看看這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女俠,能讓你感覺到一種生命的真實。
胡邏伯的媽媽遇見胡邏伯的爸爸的時候,就決定了以後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要叫胡蘿卜。直到給戶口本上名字的時候,才受不了胡家的百般勸阻,改了個文藝一點的名字。
然而在胡家長大的胡邏伯並沒有受到胡家君子之風的耳目渲染,反而往媽媽那頭的血統越走越遠。
他向往天高地闊的北方,想在媽媽描述的有很多牛羊馬屎的草原上縱馬狂奔,想吃現宰的牛羊,往火上一烤,“吱吱”地冒著油,撒點鹽就吃,舉起大碗的酒一幹而盡。
晚上眾人圍著篝火歡歌縱舞,大聲直白地向喜歡的人表達愛意,再和她的其他追求者痛快地打一架,贏的人瀟灑地帶著姑娘離去。
在他心目中,真正的男人不是細胳膊細腿的江南儒俠,而是像媽媽一樣力大無窮,一拳一個的真漢子。
“真可惜,我看不到那樣的北方了。”
胡邏伯在心裏遺憾道。
他的媽媽跟胡家有約定,等胡邏伯過了十二歲生日再帶他回娘家探親,以便確保胡邏伯能更多地繼承胡家的能力。
他期盼了十二年啊!就差那麽幾個月,他就離那方天地永遠的失之交臂了。
“我不甘心!”
小胖子一鼓作氣地坐了起來。
對啊,他一小大哥胡邏伯,怎麽可以死在這裏!
他還有隔壁小學的樂土未能收複,還有一班的校花沒有追到,他的詭化符還沒完成……
等等!詭化符,他怎麽把這玩意給忘記了。
這玩意他從小學二年級開竅的時候就開始研究,直到現在還沒個結果。
媽媽家出馬仙的請神能力加上爸爸家潑墨一筆成世界,能融合出個什麽東西來?
他使用過的自創招式“戰爭圖騰”和“一筆封魔”中的蠻原血牛就是這個想法的雛形。
這個想法的升級版,就是“詭化符”。
如果請神的能力能請到各方仙家物怪未散亡魂,那能不能把小六的靈魂喚回來,再用胡家的能力“寫”進她的屍體裏,結合“戰爭圖騰”的肉體強化能力,可不可以達到起死回生的效果?
但是他又不免有點擔憂:“會不會不小心做出喪屍來啊?”
蟲魔的聲音越來越近,與其丟下她一個人在這裏被吞噬得屍骨無存,還不如整個喪屍出來,等回去了再讓大人想辦法解決。
可惜的是,想法很美好,現實很殘酷,他現在的身體狀況和剩餘的精氣神根本無法支撐他完成這個計劃。
他嚐試了好幾次都力竭失敗了。
他又嚐試消耗更大的“一筆封魔”想喚出蠻原血牛,一劃過去什麽也沒有發生。
蟲魔又更近了些,胡邏伯心一橫。
確認斷界飛蟻確實不在附近後,他把最後的精氣神都用在了雙腿和雙臂的“戰爭圖騰”上。一手一個,扛著人就跑。
雖然他傷勢過重跑不快,但總比原地等死強。
未滿十二歲的少年,忍著渾身的劇痛,忍著兩個人的體重,忍著饑餓和絕望,愣是在亂石林立、危機四伏的魍魎之穀裏,為三人的存活跑出了一線生機。
魍魎之穀的霧比別處更濃,能見度不過十米。不知道過了多久,他已精疲力竭,“戰爭圖騰”也失效了。忽然在半山腰的碎石堆裏,他發現一個約兩人寬的石洞。
洞中涼風拂出,還能聽到一股微弱的流水聲。
他很渴,可是他媽媽告訴過他,在野外,有水源的地方可能會有猛獸。任何生物都需要一定水分才能存活,尤其是在荒蕪之地。
這裏都是石頭,連植被都沒有,甚至連剛才緊追其後的蟲魔都突然撤退了,那就意味著這個山洞裏的水源可能隱藏了更大的危險。
他正想離開,背上死去的小六懷裏鑽出來一隻被扒了皮的兔子,正是他們從死兔子堆裏撈出來那隻幸存的三眼兔。
它居然沒死!
對哦,這小家夥身子小,那致命一擊它可能躲過去了。後來情況危險,它就一直躲在小六懷裏裝死也是有可能的。
怎知這兔子竟然開口說起了人話,它用小六的聲音說道:“咱們進去吧。”
胡邏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