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五章 出錯
第三百五十五章 出錯
淩俐被這聲音吵醒,抬頭,找尋著聲音的來源。
桌邊的窗戶外是一朵巨大的火燒雲,金黃燦爛,那亮度刺到她瞳孔迅速收縮,一時之間眼前的景象再一次模糊。
耳邊卻響起熟悉的聲音:“淩俐,今天是尋釁滋事案件舉證的最後一天,我看到證據目錄還在複印機上,你是不是根本沒拿下來過?那證據呢?”
聽到是案子的事,淩俐的腦袋清醒了幾分,眼睛適應了光線,看到祝錦川沉著一張臉,手裏拿著一張A4紙,站在她桌前。
她眨巴著眼睛,腦子反應有點慢。
“難道你沒有提交證據?”祝錦川眉頭微鎖,“為什麽證據目錄還留在所上?”
等明白祝錦川在說什麽的時候,淩俐猛然一個激靈。
證據目錄都沒裝進資料,那,她當時整理的證據呢?
她來不及說話,一陣忙亂之後,在自己桌麵上隻找到了證件原件,心裏稍安。
她清清楚楚記得但是複印了的,幾十頁的資料,既然桌麵上沒有,那就確定是裝進證據袋了。
淩俐長舒一口氣,剛要說已經交給閔助理提交給法院,卻忽然想起下午的時候她銷毀的一些案卷資料。
莫非……
淩俐幾步走到碎紙機麵前,果然發現裝著廢紙條的巷子裏,有一些碎紙上,有她熟悉的內容。
之後,在打給閔助理的電話裏,得知她從淩俐手上得到的案卷材料裏,根本沒有證據材料。
閔助理對於為什麽沒有交證據這件事非常委屈:“淩姐,你沒有跟我說今天是給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的,我以為就是你給的那些,已經交給訴訟服務中心了。現在已經下班,又該怎麽辦?”
淩俐心亂如麻,草草地掛掉電話,一抬眼,看到祝錦川一直站在她的桌前,靜靜地目睹她的忙亂和慌張。
“師父,我……”一開口,竟然是帶著些微哽咽和嘶啞的聲音,連她自己都嚇了一跳。
祝錦川微微搖頭,抬手示意她不要說下去,回答:“還能補救,你準備東西重新做目錄,我來找人解決問題。”
半小時後,祝錦川托人拿到了淩俐代理案件的主審法官的手機號碼。
他把號碼抄給淩俐,說:“自己解決,說服法官延期。”
淩俐張了張嘴,心裏很沒底,不過也硬著頭皮接了過來。
十幾分鍾後,她好說歹說,編了一大堆理由,終於說動法官延遲一天舉證。
時間已經來不及,除了將各種原件複印後再一次提交給法院以外,別無他法。
因為自己的心不在焉,造成今天這樣的失誤,還差點給被告人造成嚴重的損失,不用祝錦川罵,淩俐就已經慚愧死了。
她終於搞定證據,又認認真真檢查一遍,抬頭時,牆上時鍾顯示,已經是晚上十二點。
而身旁幾米遠的地方,祝錦川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聽到她收拾東西的動靜,他也出來了,拿著公文包,反身鎖門,略帶些責怪的眼神:“走吧,送你回家。”
淩俐點頭,默默跟在他身後。
從前一晚上開始下的雨,還在淅淅瀝瀝地下著,絲毫沒有夏雨的爽利,反而成了秋雨的纏綿,倒是讓前些天一直居高不下的溫度,下降了好些。
律所到樓梯間,還有一段長長的走廊,而頭頂的廊燈不夠亮,還一閃一閃的,很有些鬼片的氣氛。
大概夜深了,物業開了走廊盡頭的窗戶換氣,十一樓的夜風,不僅僅是微涼而已。
淩俐被那風吹得頭發都亂了,眼睛都快睜不開,忽然一側頭看到牆上的影子,想起南之易講的會指路的有生命的影子,又想起淩晨時分莫名的夢境,她脊背發涼,忍不住往祝錦川身後縮了縮。
祝錦川不動聲色地抬眼望了望頂上接觸不良的路燈,說:“這燈的問題我跟物業投訴過了,快一個月了還沒修好。你等著,我明天就給他們發律師函。”
他半開玩笑的語氣,讓淩俐緊張的心情略微放鬆,接了句話“師父你上一次庭的費用,怕是夠給這個樓換幾十次的燈泡了。”
祝錦川沒好氣地回頭,敲了敲她的頭:“開玩笑的時候思路挺清晰的,怎麽到了工作時候就掉鏈子?”
說得淩俐不好意思地低下頭,心裏很是慚愧。
他停下腳步,鄭重其事:“你這些日子狀態不是太好,我看你不像是因為累的,給你的工作也在我掌控的幅度之類,所以也沒給你減壓。今天你犯的錯完全是不該犯的,難聽的話安慰的話都毫無疑義,我希望你引以為戒,盡快調整狀態。”
淩俐點了點頭,終究還是沉默了下去。
呂瀟瀟看人,一向都很準,這讓淩俐無比地歎服。
那日淩俐提交證據出錯,那位閔助理,在表現自己之餘,似乎真的有點想要借她上位的嫌疑。
雖然她事後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說是她沒有好好檢查交了個空的文件袋上去,但是明眼人都知道,主要責任是在淩俐身上。
勇於承擔責任是好事,但是這時候跳出來在明明和自己無關的事上找存在感,還專門去了祝錦川辦公室聲淚俱下地檢討,奇目的究竟是為什麽,就不言而喻了。
淩俐卻不想和她計較。辦好案子是最主要的事,其餘別人看來取巧的事,她沒心思應付,至於跟個小助理鬥來鬥去浪費精力,更沒有在她考慮的範圍內。
但是,她之後和祝錦川表達了自己現階段暫時不想要助理的意願。
祝錦川笑而不語,抱著膀子揚起劍眉:“知道有個天天傻幹活卻什麽忙都幫不上的助手是什麽滋味了吧?你應該誇獎我脾氣好沒有一開始就把你踢走。”
淩俐羞愧難當,隻想找個地縫鑽進去。
一周後,她代理的案子開庭。
這案子的意外太多,今天能夠順利上庭,已經是法官仁慈的結果。
淩俐一點都不敢大意,在公訴人宣讀公訴書以後,戰戰兢兢開始答辯。
答辯狀是早已經寫好的,不管法官還是公訴方都有看過,不過今天庭上這番也不算走程序。
控方的鐵證就是當晚案發路段的天網監控,兩波小混混起了口角,之後打成一團。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幾乎無可辯駁,手持凶器打架鬥毆,雖然後果不算嚴重,僅僅一人輕傷,但是已經構成尋釁滋事。
認定犯罪事實幾乎不存在難度,就要看量刑怎麽量了。
從最早不允許取保候審該案被告人的情況來看,幾乎可以確定,檢方認為實刑是跑不掉的了。
淩俐能做的,隻能是爭取減輕、從輕處罰。
因此,她在答辯的時候,特別選了幾個容易突破的地方進行了強調。
一樣的內容,不一樣的重點,等一會兒呈現在法庭調查中的時候,會因為有先入為主的印象,讓法官格外留意,從而達到她從輕的目的。
剛剛好念到一個關鍵點,淩俐非常注意重音的落腳點,卻忽然看到放在手邊的手機,屏幕亮了起來。那上麵有來電顯示的三個大字--鍾卓雯。
怎麽偏偏是這個時候?
她視線一轉移,注意力被打岔,一個不小心差點念錯。
雖然是個不大的錯誤,淩俐卻驚出一身汗,生怕這個案子再起什麽波瀾了。
因為出庭,她的手機調整成靜音的模式,電話沒有鈴聲也沒有震動,但是眼看著電話持續不停地過來,屏幕一直亮著,還是讓她產生了些微的焦躁感。
害怕再次被影響到,淩俐一邊念著答辯狀,一隻手摸上了手機,按了關機的按鈕。
幾秒後,手機屏幕暗下來,鍾卓雯三個大字終於消失在眼簾。
之後三個小時的庭審,還算是沒出什麽大的意外,不過對於辯方來說,有一件壞事一件好事。
壞事是被告人在庭上的表現相當糟糕,輪到被詢問的時候,嘴裏念叨著車軲轆話,還當場情緒失控喊起了冤,基本上,這樣的行為會讓法官認為沒有悔罪認罪態度不夠好,在這方麵不予考慮從輕。
淩俐也沒辦法,開庭前多次向被告人重審了法庭上應當注意的規則,可他就是不聽,一直認為自己沒錯,她也沒好的辦法。
好在,有一點他還是聽進去了,沒有在庭上叫囂出去要給被害人好看的話。
好事似乎分量更重一點--被害人願意接受民事部分的和解,出具諒解協議,提出的價碼,也在被告人家庭願意承擔的範圍之內。
如果能談妥,那基本可以斷定能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了。
和被害人家屬談完和解的事宜,又和公訴人、法官溝通以後,幾乎可以確定減刑沒問題,淩俐長舒一口氣,心裏是止不住地疲憊。
案子解決掉了三個,還剩最後一個,時間定在一周後出庭。
這極小的案子也一大堆瑣碎的事情要做,真不知道那些大案子裏,那上千頁的證據,祝錦川當年是怎麽一個人啃下來的。
呂瀟瀟可說了,他以前連助理都不肯帶的,要不是因為重刑犯的會見基本要兩個律師,他就那樣獨來獨往了,孤狼一樣。
包括現在的民事案子,即使有一兩個助理專門幫他整理證據資料或者查法律條文,但是開庭的時候,很多時候也是他一個人。
自己什麽時候能練到祝錦川這樣閑庭信步什麽案子都能單獨處理下來的地步,才算是出師了。
從法院回到律所,已經是下班時間。
祝錦川這些日子基本上都呆在所上,這時候也不例外。
他在辦公室裏看到淩俐回來,也沒有起身,歪著頭朝她勾了勾手指,似乎有什麽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