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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要求

  經過了幾天的陰雨連綿,周一的早晨,是個陽光燦爛的大晴天。


  六月中旬的天氣已經酷熱難當,寫字樓裏也到了沒有空調活不下去的地步。


  可這空調著實有些太強勁了。


  淩俐攏了攏身上半袖的針織衫,打定主意明天一定要帶件更厚的來,要不怎麽扛得住會議室裏這二十二度的室溫。


  顯然這空調開得這樣低,有些將就律所裏這時時都需要西裝革履的律師們。


  又是例行的半月例會,三十幾位律師交流下來,基本上一上午的時間就過了。


  祝錦川依舊是長袖襯衫加領帶的穿著,大熱的天也從來沒見他換過短袖。


  他麵前攤開的筆記本上寫得密密麻麻,手裏那支慣常用的奶白色鋼筆,時不時地輕點桌麵,尤其是在聽到能讓他耳目一新的辦案思路時。


  淩俐低下頭,縮了縮脖子,看到沒人注意到她,掩著嘴打了個哈欠。


  “淩俐,你說說唐傲雪的案件。”


  她還沒合攏嘴,忽然被祝錦川點名,嚇得她忍不住一哆嗦。


  真是防火防盜防祝大狀啊,但凡她有一點走神和不上心,馬上他的責難就來了。


  還好她早有準備。


  前半個月,她花了很多時間在南溪,忽略了工作這邊,不過她從來都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笨鳥先飛的道理。


  工作時間把正經工作耽擱了,自然要用空閑時間來補。


  連續兩周的加班,上個周日晚上她更是加班到三點,以至於上班時間有些精神不濟。


  淩俐打起精神,逐字逐句把事先做的工作筆記讀完,不過關於目前案件的關鍵點,她還是隱下了沒說。


  在場三十幾個律師加助理,人多嘴雜不說,他們這樣的中型所也沒有嚴格的管理機製,更沒有共同的利益關係捆綁能讓內部鐵板一塊的。


  唐傲雪這案子沒什麽收益,卻很重要。被人找麻煩上門還打不還手的,不僅祝錦川忍不下這口氣,她作為好大一個靶子,是首當其衝的。


  既然他們在案子上有後招,自然不好讓不相幹的人知道,她有些想法隻能下來交流。


  祝錦川聽完她的發表,也不做點評,匆匆問著下一個案子:“好,下來再討論。之前的對賭案件怎麽樣了?”


  例會結束後,不出所料,祝錦川讓她到他辦公室去。


  淩俐估摸著祝錦川是要問案子的具體情況,畢竟馬上就要開庭前會議,進行證據交換。據說,庭前會議的時候,都會有記者在場。這樣的陣勢她從來沒有經曆過,自然還是有些緊張。


  她捧著厚厚一摞資料進去,還沒來得及放下,祝錦川就遞給她一個卷宗:“先看看吧。”


  坐在祝錦川對麵的座位上,淩俐草草地翻完卷宗,心裏震驚不已:“強奸殺人?好惡劣。”


  祝錦川小口咂著茶:“是的,少見的惡性案件。”


  接著放下茶杯抬頭看她,眼裏帶著幾分審視:“餘文忠小動作不斷,這案子我們很被動,目前在拖時間,先得讓他消停下來再說下一步。”


  沒想到話題轉這麽快,淩俐微微一愣,心思馬上從剛才那個奪人眼球的強奸案,回到她想要跟祝錦川匯報的情況。


  她斟酌一番,開口問:“師父,能不能安排我見一次被告人?”


  祝錦川有些意外:“你知道的,作為被害人的律師,訴訟法沒有給予你見鄭啟傑的權利。”


  “可是也沒有禁止啊,”淩俐趕忙回答,“我查了所有的程序法,都沒有說被害人代理律師就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能不能,試一下?”


  祝錦川看著她眼裏期待又緊張的神色,一笑,說:“你這個想法也算大膽,我可以盡量去爭取一下,畢竟,這案子裏公檢和咱們,是站在一起的。”


  得到他的肯定看法,淩俐心裏稍安。


  接著,她又提出另一個要求:“我還想去找黃誌聰的老公,也就是錦城大學的那位副校長李澤駿問一問的,我覺得他也許知情,說不準還是關鍵人物。”


  祝錦川意外揚起眉,深深看了她幾眼,並沒有說話。


  “怎麽了?”淩俐心裏七上八下的。


  他歎了口氣,聲音平靜輕緩:“淩俐,你這樣無頭蒼蠅一樣的亂撞,隻怕會起到反效果。李澤駿和鄭啟傑不一樣,這個人還有個身份是政協委員,如果你就這樣貿貿然上門,指不定會惹什麽麻煩的。還有,事到如今你也應該知道,這場官司打的不是事實和證據,而是策略。”


  淩俐想了想他的話,認真地反駁:“策略也應該建立在充分的調查和取證上,我認為……”


  “我說不必了,現在也還沒到你需要見李澤駿的時候。”祝錦川不給她說完的機會,開始發問,“聽說,前些天你又和南之易去了趟南溪?”


  淩俐表情一滯,馬上恢複平靜,老老實實回答:“是的。”


  祝錦川既然上次跟她提起了南之易和謝柯爾,而她因為投毒案一事耽誤工作去了南溪好幾趟的事,自然也瞞不過在所裏有眾多眼線的他。


  “還是因為那案子的事?”祝錦川看著她,麵上的神色看不出喜怒。


  淩俐輕輕點頭,也不欲多說什麽。


  從查清老鼠藥的來源開始,以祝錦川消息的靈通,必然已經知道了什麽,隻是他從來沒和她談過這個問題。


  不過,從他一直表現出來的態度來看,他大概是認為淩俐所做的這些都是徒勞。


  果然,祝錦川沉默了數秒,開口陳述了自己的觀點:“案子過去這麽多年,如果有什麽疑點,隻怕早就暴露了出來。時間越長,懸而未決的可能性越大。淩俐,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不要過分地腦補,導致自己陷進泥沼出不來。”


  淩俐乖順地點著頭,心裏卻冒出了一絲抵觸的感覺。


  他總能這樣理性,在有關案件的事上,從來不摻雜一點私人感情。


  所以,哪怕當年的淩伶和他有過長達四年的一段情,他也能完全立在“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立場上看待那場慘劇。


  還一直勸她,不要沉淪下去,要開始自己的生活。


  固然,她最後的選擇也是這樣,放棄了繼續深入調查下去的機會。可是她和他的出發點不一樣。


  不是誰都能像祝錦川那樣,能在做決定的時候,始終讓理智占上風。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在當年淩伶告訴他家裏人的遺傳病時,他選擇了退卻吧?


  而看似冷酷無情的鍾承衡,卻是一頭撞上來陪著淩伶粉身碎骨的那個人。


  心裏漫過一絲苦澀,淩俐剛忙調整心態,止住自己的思維不要發散地太開。


  祝錦川有自由選擇的權利,他又不是聖母轉世,當然可以獨善其身,她根本沒有立場指責他,更不能站著說話不腰疼拿道德去行綁架之事。


  更何況,那是淩伶和祝錦川的往事,又跟她有什麽關係呢?


  幾秒後,她平靜地回答:“好的師父,我知道了。”


  祝錦川點點頭,似乎很滿意她的回答,接著將剛才她匆匆看完的卷宗推給她。


  “你好好看看這個案子,下個月,你將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淩俐心裏止不住的震驚。


  祝錦川從來沒有讓她同時代理兩件案子,而且所裏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盡量不讓女律師代理強奸案件。


  淩俐一時間沒忍住情緒,聲音有些衝:“我為什麽要替這樣的人渣辯護?”


  祝錦川兩手一攤:“指定辯護,沒辦法,你有意見就去跟司法局說。”


  淩俐不服氣起來,一時血氣翻湧:“什麽叫沒辦法?兩個月前我剛辦過法律援助案件,不管怎麽輪,也輪不到我頭上來的。”


  司法援助案件一般一年能有兩三件,她又不是專門辦理法援案件的律師,怎麽就能這樣頻繁地接手?

  顯然,裏麵有人為操縱的因素。


  “人為操縱”的嫌疑人一點都沒心虛,他揚著眉:“正是因為那個案子效果還算好,雖然最終還是改判了,卻讓律師協會都知道了有這樣一號人。這樣一個的案子讓你打,是因為別人認可你的能力。”


  頓了頓,祝錦川又說:“法援中心主任找上門想讓我們所裏接手,我也認為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不管對你專業還是對你工作時候的心理來說,都有好處,所以我才沒有因為這案子的特殊性而拒絕。”


  淩俐閉上眼睛,指尖微微顫抖著,似乎心情起伏很大。


  什麽難得的機會,什麽看不見的好處,她已經不是之前什麽都不懂的小菜鳥了。就她剛才粗粗瀏覽那卷宗的初步印象,被告人罪大惡極,基本沒什麽辯護的空間。


  所以說,這案子又是因為沒有律師肯接手,沒有律師想違背自己的良心為被告人辯護,才又扔垃圾一樣扔到她這裏?


  心裏一陣憤憤不平,幾十秒後,她睜開眼:“對不起師父,我不會為這樣的人渣辯護的。不管司法局那邊說什麽,我都不會出庭。”


  停了幾秒,她又一次強調:“如果非要把這案子立到我頭上,那麽隻會讓這人渣死得更快。”


  祝錦川眯起眼睛,聲音沉下來:“淩俐,你不能這樣任性。我知道這案子裏為被告人辯護,會讓你良心受到煎熬,可有弊必然有利。律師成熟起來需要各式各樣的案件打基礎,你缺乏這樣的一課,所以必須要補上。”


  “有利?”淩俐嘲諷地一笑:“我不知道為一個強奸自己親生女兒導致未滿十四歲的孩子懷孕,最後為了殺人滅口,竟然喂孩子農藥還把屍體拋進化糞池的人渣辯護,會給我帶來什麽樣的好處?三觀被顛覆?還是對人性惡的認識更加深刻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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