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真偽
淩俐讀完辯護詞,李檢察官眼裏帶著輕蔑,侃侃而談發表著補充意見:“提請被告人律師注意,刑事訴訟法對再審的對象來說是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隻是說參照二審程序對全案進行審查。對於檢察機關在二審不抗訴,等生效以後再進行抗訴,是沒有禁止性的規定。因此,無論是從程序法,還是實體法來看,該案的抗訴理由是成立的。”
這書生氣極濃,一開口就是什麽刑法謙抑性或者上訴不加刑的刑法原則,放到大學課堂上或許是個好例子,隻可惜,放到訴訟中來,放到實體案件裏來,不過是空中樓閣。
所有辯護的基礎,還是得從法條入手。
主審案件的朱法官微微點頭,確實,檢察院是有糾正案件錯誤的權力的,所謂審判監督的職責,也體現在這方麵。
接著望向淩俐:“被告人律師,是否還有補充意見要發表?”
“審判長,”淩俐側眸望過去:“總而言之,本案在一審中出現了法律適用錯誤的問題,二審中因為被告人上訴,法院、檢察院同時發現了這個錯誤。基於上訴不加刑的原則,二審在判決時候做了詳細的闡述,指出一審的錯誤卻也對不加重刑罰的理由敘述得很完整。
總之,本案的二審是沒有錯誤的,所謂的再審,無論是由被告人申請,還是檢察院依據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其針對的都是生效的二審裁定,而非一審。在二審裁定沒有錯誤的前提下,再審又該審什麽?因此,我方認為,檢方的抗訴理由不成立,請求予以駁回。”
李檢察官一愣,這倒是他疏忽的點了。再審針對的是二審判決,實體判決上雖然量刑有了錯誤,可是,要說二審究竟有什麽錯,他實在說不上來。
正如律師所說的,因為案子的特殊性,因為限於程序的各項製約,二審的裁定並沒有錯誤。
朱法官又不由自主點點頭,這聽起來,也挺有道理。
本來以為就是來走走過場開個庭而已,畢竟案子低於法定刑判決是板上釘釘的事,再審改判幾乎成定局。
沒想到,被告人律師竟然選了這樣一個辯護點,而且,她的補充意見,比辯護詞裏文縐縐的說法,更帶勁。
好久沒遇到這麽有意思的案子了……
隻不過,法庭調查還沒有結束,就這樣辯起來,似乎太早了一點。
於是,他看向淩俐:“被告人律師,是否有新證據要提交嗎?”
淩俐垂眸看了看幾天前袁功發給她的那疊摁滿指印的證言,有些出神。
等審判長再一次問她的時候,她抬起頭回答:“沒有。”
接著,把那一堆東西,默不作聲放進了包裏。
因為案件事實沒有了爭議,都基本都是一審二審時候確認過的事實,接下來,雙方直接進入了辯論階段。
檢方倒是沒有發表什麽有實質內容的辯論意見,顯然對淩俐的辯護思路,還有些沒跟上,隻能拿著法條反反複複念著關於檢察機關有資格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啟動再審的權利。
他們視為王者之劍的,是刑訴法司法解釋的三百八十九條。
該條的第三項裏提到,再審案件經過重新審理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撤銷原判決、裁定,依法改判。
從字麵意思理解,確實,檢察院發現量刑錯誤,有權力啟動審判監督程序,使生效案件進入再審。
而淩俐,需要的就是對方反複來強調這看似十分強勢的法條。
因為,你越表現得強勢,我才越好把法院,拉到我這邊啊!
淩俐拿起手裏那疊學術論文一般的辯論意見,開始宣讀:“再審的對象應當是生效判決書,再審的內容,是生效判決是否正確。當初二審判決是對一審判決的全麵審查,指出了錯誤但是依據上訴不加刑做了技術處理,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所以,不管怎麽樣,二審裁判文書的瑕疵,其根源在於檢察院自己沒有提出抗訴。
我個人意見認為,雖然法律規定了判決生效就可以提起再審,但是我認為在二審中,檢察機關有抗訴的權利卻沒有抗訴,後來又通過再審來抗訴,是一種利用國家公權力讓本來已經穩定的法律關係再次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因此,我方堅持認為,二審沒有錯,建議維持。”
合議庭的三位法官,哪怕審判席左側那位、之前一直麵無表情的某快要退休的老法官,這時候也目光灼灼起來。
是啊,為什麽檢察院發現了錯誤不抗訴,要等到案件生效了,又來申請再審?這算什麽GUI?習慣性浪費司法資源?習慣性背後捅刀子?
而且,其實司法解釋對檢察院抗訴的權力還是做了限製的,有必須改判和量刑畸輕兩個原則的。
朱法官微皺著眉頭陷入沉思,這本來簡簡單單的案子,似乎成了刑事審判中價值取向的問題之爭。
檢方有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權力,這毫無置疑。可是,公權力機關就能濫用權力嗎?
一審法院有錯,檢察院也有錯;二審法院沒有錯,而檢察院卻有錯。現在到了再審,檢察院要糾正以前的錯誤了,就得把二審本來沒有錯、不管法律還是事實都闡述地很清楚的結果給撤銷了?
官方說法是“影響裁判穩定性”,可放在朱法官這樣,就是赤果果的背後捅刀子。
一時間,他忽然有了點同仇敵愾的感覺。
而李檢察官麵色一變,顯然聽出了這一大段辯論意見的話外之音。
這小律師不簡單啊,一本正經胡說八道就算了,竟然學會了四兩撥千斤。這一段話的挑撥,把本來爭鋒相對的控方和辯方的矛盾,暗暗指向了另一個方向。
看審判席那三位的表情,好像還真被她說動了。
尼瑪,竟然挑唆法院來對付檢察院?這一手可有點陰。
念完辯論意見的淩俐則,默默觀察著庭上所有人的表情。
檢察官一臉的凝重眉頭鎖成毛毛蟲,而三位法官明顯被她說動了。
至於那二十來歲的書記員,更是沉不住氣,剛才一邊記錄一邊點著頭的模樣,似乎很認同她的觀點。
仿佛,她的點真的選對了。
這些年,檢察院和法院互掐的事件,雖不多見,也不見得就很少,一個抱怨對方每年都要做出不少無罪判決來打臉,另一個抱怨證據基礎不牢靠、老讓我們擦屁股,一旦判錯又要我們背黑鍋?
所以,她將案子的爭議焦點,從具體的法律適用問題上,引向了上訴不加刑、裁判穩定性和法律條文的衝突,引向了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之爭上去。
同時,還有意無意暗示檢察院這樣做不厚道,不僅僅坑了我的委托人,還坑了你們法院,要撤銷一個沒有錯誤的二審裁定。
這可是徹頭徹尾的羞辱好嗎?法官大人啊,您能忍?
和淩俐在庭上侃侃而談不一樣,有聽力障礙的袁非,整個開庭期間都如雕像泥塑一般,麵無表情紋絲不動,仿佛這一場庭審的結果,完全和他無關一般。
說起來,這是個非常可恨的人渣,可是,也是個可憐人。
兩小時後,開庭完畢,法官宣布休庭,袁非猥褻兒童再審一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結束,書記員核對筆錄讓訴訟參與人,而剛才那位跟她針鋒相對的李姓檢察官,一反剛才開庭時候橫眉冷對的模樣,微笑著向她點頭:“淩律師,很厲害,我這沒想到這個點還能辯成這樣,今天受教了。”
淩俐抬眸,也向他抱以微笑。
隻不過,畢竟立場不同,他們也不再多交流些什麽。
確認完筆錄無誤又簽字之後,淩俐開始收揀桌麵的資料。
等再次觸到那疊材料,她的手微微一頓。
這個誘惑實在太大,也差點讓她迷失自我,不過還好,她終於還是挺住了。
出了審判庭,淩俐有些意外地,又看到了倚在牆邊的戚婉的身影。
戚婉揚起嘴角傲然一笑,眼裏的輕視毫不遮掩。
淩俐長歎一口氣,主動走到她麵前:“戚婉,你真夠閑的,居然還能幹等兩個小時。”
“那是當然,畢竟關係到我們的賭注問題。”她揚眉,勢在必得的額模樣。
淩俐抬手捋了捋耳邊有些散亂的碎發:“我知道你在等什麽,不過,恐怕要讓你失望了。”
接著,她從文件包裏,取出那三份十來頁的證言,遞到她麵前。
看到那些證言,戚婉的表情明顯的一變,下意識開口:“怎麽你沒提交?”
淩俐早就料到這些東西和她有關,緊抿著唇:“對於這些東西到底要不要在庭審中提出來,我本來還有些猶豫的,隻不過今天看到你來搗亂,我就知道,絕對不能交。”
沒等戚婉回話,她也不需要戚婉回話,接下來深吸了口氣,緩緩說著:“這幾份東西,其實半真半假,除了有兩份諒解協議是真的,食堂管理員的證言,還有最後一份諒解協議,是你讓人偽造的吧?”
戚婉麵色又是一變。
淩俐笑了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擾亂所裏本來平靜的同事關係,挑唆我和你對立起來,又煽動受害女童家屬上門鬧事,逼著我和你訂下賭約。你是機關算盡步步為營,隻可惜,到最後用力過猛,才讓我沒有被你誤導。”
這也算淩俐第一回掰回一盤,這時候故意說出來刺激下始作俑者,讓她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盤落空,滋味還挺好。
所以,就再補補刀好了。
於是,她又說:“戚婉,你的手段也算高超,並沒有一上來就讓我覺得袁非的父母有多高尚,讓我認為這兩個人是為了救回自己的小兒子,所以才為了多年不管的大兒子奔波。想必你還真下了功夫的,知道我親戚家裏有白血病的孩子,所以什麽換骨髓之類的話題很能引起的我共鳴,從而讓我迅速代入袁家父母的角度。隻不過,是假的就真不了,我總算還是看出破綻了。”
戚婉臉色發白,眼底有一絲恨意,隻不過依舊一言不發。
淩俐則揚起嘴角繼續說出自己的推斷:“一旦我把這些東西交給了法庭,必定會讓檢察院申請證人來質證,那時候,很有可能我會被追究偽證罪。你從來就不在乎我在這個案子裏是輸是贏,你隻需要讓我求勝心切將這幾份證據提交給合議庭而已。”
“想不到,你竟然聰明了一次。”戚婉是咬牙切齒的語氣,之後說:“我自認為哪裏都沒有漏洞,除了你毫無理由的懷疑,還有破綻?”
“當然有。”淩俐定定地看著她:“隻不過,我為什麽要告訴你?告訴你以後,你繼續改進手段以後去禍害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