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唱歌
第十一章唱歌
楚瀟瀟沒說話,卻伸手接過了陳天峰的果汁,意思在明顯不過。
不得不說,董青雖然人品不咋地,但是活躍氣氛的確是個好手。
酒沒有喝成,董青立刻開口給張旭爭取表現的機會,“咱們班唱歌最好聽的,就是旭哥了,不如今天讓他給大家眼唱一首。”
張旭放下酒杯,身體往後靠了靠,“這不好吧,這麽多同學在這裏,我怎麽好意思獻醜。”
張旭的故作矜持,一群馬仔當然清楚。
“旭哥,唱一首吧,你唱的歌,那是堪比張學友啊”
一群女生也開始起哄:“旭哥來一首《吻別》。
“旭哥唱一首。”
看了看端坐在沙發上獨飲的陳天峰,張旭心中有些得意,媽的,暴富能怎樣,有個呼機能怎樣?
老子不僅有錢,而且還是靠才華吃飯的。
“既然大家這麽熱情,那我就唱一首,唱的不好可不要笑我。”
張旭拿起話筒,來到包間中央。
“我和你吻別在無人的街”
“讓風癡笑我不能拒絕”
“我和你吻別在狂亂的夜”
張旭唱著歌曲,卻有意無意的向楚瀟瀟靠近。
眼看著張旭走過來,楚瀟瀟下意識抓住陳天峰的胳膊。
張旭的腳步一頓,打了個轉身,並沒人看到他的眼神已經陰沉得可以殺人。
一首歌曲結束,董青帶頭鼓掌。
“旭哥真是唱功一絕,就算比起原唱,也分毫不讓。”
“就是,旭哥的嗓音,都讓我癡迷咯,好想嫁給他。”一位身材微胖的女孩說道。
“切,你可拉倒吧,就你這樣的,旭哥能看上你?人家楚瀟瀟才是旭哥的菜。”
沒有理會眾人的奉承,張旭眼神直勾勾的盯著陳天峰。
“你,敢不敢唱一首?”
對於張旭的挑釁,陳天峰微微一笑,看了看楚瀟瀟,又掃視包間內的老同學們,陳天峰隻覺得自己沉積多年的熱血又回來了。
站起身,拿起另一個話筒,陳天峰說道:“久別重逢,我也獻唱一首,送給包間中的她。”
除了諸葛戈和楚瀟瀟,沒有其他人回應,甚至連看一眼的同學都少之又少。
點播一首《同桌的你》。
陳天峰的溫潤的嗓音響起。
“明天你是否會想起”
“昨天你寫的日記”
“明天你是否還惦記”
“曾經最愛哭的你”
一首老狼的經典歌曲,讓陳天峰唱出了對學生時代的思念。
許多女同學都沉醉在陳天峰的歌聲中,甚至就連個別男同學也都閉上眼睛開始聆聽這優美的旋律。
眾人仿佛又再次身處校園,又到初入大學時期。
張旭狠狠地踹了一腳董青,對著點歌台努了努嘴。
董青立刻明白,快步走向點歌台。
“哢嚓”伴奏的音樂戛然而止。
大部分同學瞬間清醒過來,現在可是陳天峰在唱歌,他們都收了好處,當然不能沉醉。
雖然伴奏已經消失,陳天峰依然沒有停止,而是繼續清唱。
沒有音樂的陪襯,更顯得陳天峰嗓音獨特而有魅力。
很快女生們,再次陷入歌曲的意境當中。
楚瀟瀟神色激動不已。
或許別人隻是在聽歌,而她卻是在動情。
她清晰的記得,大三的那一年,課後陳天峰與楚瀟瀟一同來到圖書館讀書。
討論到各自喜歡的音樂時,楚瀟瀟曾對陳天峰透露過,他最喜歡的男生,一定要會唱《同桌的你》。
陳天峰也半開玩笑的說道,當我給你唱這首歌的時候,就當是對你表白咯。
那時,楚瀟瀟俏臉微紅,陳天峰鬥誌昂揚。
那一刻,郎有情,妾有意。
可惜縱然偷偷練了千百遍,但直到畢業,陳天峰依舊沒有唱出這首歌。
而這一世,這一天!
同桌的你,獻給同桌的你。
這個時候陳天峰唱出這首歌,在楚瀟瀟眼裏,就是在對自己表白。
諸葛坐在不遠處,看著兩個站立的身影,嘿嘿一笑。
一首歌曲唱完,陳天峰將話筒拋給張旭,“多謝你的聚會,成全了我和瀟瀟,今天就不跟你計較先前的事情了。”
“不過勸你一句,沒有呼機就別裝逼,唱歌不好聽就別逞強。”
“今天在全班麵前丟了人,最後還要買單付款,其實你也挺悲催的。”
說完直接拉起楚瀟瀟的手,就要走出包間。
“陳天峰,請等一等。”坐在角落裏,和陳天峰一樣受人排擠的王猛突然開口。
陳天峰有些疑惑地看著這個大學期間,比自己還要孤僻,從未與任何人有過交集的老同學。
“王猛,好久不見。”陳天峰禮貌的笑了笑。
隻見王猛從腰間拿出了一個摩托羅拉最新款的呼機,隨後有拿出一根筆。“你說個號碼,我以後可能用得著。”
“我靠.王猛居然也有呼機?”
“就是啊,似乎在學校這家夥,跟別人說話的次數都很少吧。”
“我真是瞎了,原來王猛是隱藏富豪啊。”
“早就聽說,王猛不是本地人,沒想到他也來青山縣聚會了。”
同學們頓時爆發出一陣議論聲。
瞥了眼站著一旁的張旭,陳天峰笑了笑。
和王猛在紙上,交換了呼機號碼,陳天峰突然覺得,今天的聚會似乎沒有白來。
不僅和楚瀟瀟感情更進一步。
也和王猛這個孤僻的家夥有了聯係,或許以後在生意上又是一大助力。
“我走了,以後有機會常聯係。”陳天峰說道。
王猛點了點頭,也走出了包間。
“喂!等等我。”諸葛戈也急忙追了上去。
包間內董冰咽了口唾沫“旭哥別理他們,王猛也就算了,或許家裏有點小錢,陳天峰就是一暴發戶,以後有他栽跟頭的時候。”
“栽你媽!還嫌老子不夠丟臉嗎?”
“砰”包間內的桌子被張旭一腳踹倒。
張旭再也壓抑不住情緒,在包間瘋狂的破壞著,最後竟然拿起高度白酒仰頭直飲。
一眾同學也都識趣的離開,說到底趨炎附勢就是為了讓以後的生活更好而已,沒有人願意在這裏聽他發瘋。
張旭當晚,因為酒精中毒進了醫院,身邊一個朋友都沒有,是服務生報的急救。
而陳天峰將楚瀟瀟送到楚家,就和胖子兩個人隨便找了一個旅店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