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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2章 赤紅鬼物

  也不知道魏征判官這是個什麽招兒,墨黑色大字消失不到一息時間,遠處就突然傳出了一聲炸響,我連忙聞聲望去,便看見一個渾身赤紅的鬼物從千米外的地底猛地鑽出來。


  出來的鬼東西,全身血紅,那都不是醜了,簡直沒法形容,血肉模糊,連皮都沒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見過剝光了皮的羊,就是那種感覺,偏偏一顆腦袋保存完好,是個男人的模樣,樣子十分凶惡,

  魏征判官在爆炸的同時,眉頭輕微皺了一下,當祂看見出來的鬼東西後,眉頭皺的更深了,哥們我從來沒見魏征判官那張笑臉上露出這種表情過,難不成出來的這家夥,是個陰神中的牛逼人物不成?

  正當哥們我瞎猜著,突然魏征判官就扭頭對我來了句:“王奇,這鬼物便交給你了,去吧,剩下的陰神就由本官來對付。”


  “啊?”哥們我愣了下,順口問道:“別啊,魏判,這家夥是不是很厲害?”


  魏征判官臉上露出一絲好笑,擺手答道:“不算太厲害,論能耐還不如當初偷襲你的那個端木陰神,雖然有些特殊,但你攔住祂絕對是綽綽有餘了,去吧。”


  說著,魏征判官便二話不說朝著另外一個方向遠去了,繼續炸鬼蠻獄堡壘,嚐試勾出別的陰神來。


  聽魏征判官說那赤紅鬼物還沒端木陰神厲害,我心頭頓時就安心了不少。


  雖然當初端木陰神險些將我殺死,但總的來說,他除了一身詭異的隱匿手法外,在無間地獄的陰神中幾乎是墊底的實力,以哥們我現在的實力幾乎能單手吊打他,至於比祂還弱的陰神?那還有啥好怕的?


  至於魏征判官說他有些特殊?哪個陰神不特殊?


  哥們我想到這兒,頓時就信心滿滿了,目光望了眼千米外渾身赤紅的鬼物,手心輕掂一下龍紋仙劍,便直朝其所在的位置急速衝了過去,將無窮仙氣灌注入劍身,試圖一擊將之重創。


  對麵那個被炸出來的紅色身影,也不知是被炸傻了還是怎麽的,愣是站在原地一動不動,簡直就像一個肉靶子似的,這空門大開的,我總覺得有點像是在唱空城計的調調。


  為了穩妥起見,哥們我沒敢衝的太近,隔著百米遠,便將手中的龍紋仙劍猛地釋放出來,璀璨金光先是籠罩了方圓數十米,緊接著,一條足有十餘米長的金龍虛影便從劍尖脫穎而出,栩栩如生,凶猛的長著巨口咬向那赤紅鬼物。


  金龍虛影沒有絲毫意外的命中了赤紅鬼物,正當我喜上眉梢時,卻突然樂極生悲了……


  一股像是被什麽東西撕咬的痛楚莫名其妙的出現到了我身上,我忍受著劇痛,不可置信的朝身周一看,發現一排巨大的龍牙虛影正咬合在我身上,這、這他媽不正是我砸向赤紅鬼影的仙氣金龍嗎?!


  我再抬頭一看,赤紅鬼物正被五爪金龍虛影撕咬著,我這邊的情況和赤紅身影那邊如出一轍。


  這還不是最詭異的,更詭異的是,這龍牙虛影的咬合竟然無法被金身披風抵禦,就像是無視防禦穿透了仙氣般,咬在我身上,這撕裂的痛苦幾乎讓我瘋狂。


  我勒個去,這是什麽鬼情況?!

  哥們我意識到自己遭受的詭異攻擊和龍紋仙劍有關後,毫不猶豫的,連忙將仙氣斬化作的金龍虛影驅散掉,瞬間,我身上不停撕咬的淡金巨齒也隨之消失了,唯獨留下觸目驚心的一道道傷痕。


  “嗶他嗶了個嗶的(文明交流,自帶消音。)”


  哥們我幾乎是欲哭無淚啊,本想將敵人一擊重創的,誰料,莫名其妙同歸於盡了,傷敵一千自損一千這叫個什麽套路?

  瞪了一眼不遠處的赤紅鬼物,我心底這叫一個氣啊,隨手從儲靈鐲裏掏出一瓶定魂丹咽下肚,提著龍紋仙劍便朝祂衝了過去,準備真刀真槍跟祂硬肛一場,看祂還能耍什麽花招!

  那赤紅鬼物被金龍虛影咬得狼狽不堪,似乎也發飆了,揚天鬼嚎一聲,玩命的也朝我衝了過來,渾身上下除了頭顱外都沒有皮膚,露著血紅色的肌肉與骨頭,顯得異常惡心驚悚,比醫學器材中的人體模型還詭異。


  雙方對衝,不足百米距離,沒一息的功夫我們倆就麵對麵了。


  哥們我二話不說,直接就揮劍朝它身上招呼,仙氣金光直直刺在這瘋狂的赤紅鬼物肩膀上,輕而易舉造成了一擊貫穿傷……


  誰料,我還沒來得及抽劍呢,肩膀上竟然詭異的也傳來一陣兒劇烈痛楚,哥們我心頭升起一股極為不好的預感,扭頭朝肩膀上一看,果然發現肩上也憑空多出了一個大血洞。


  臥了個槽?!過分了啊!我要舉報,這裏有人開掛!


  我心底的吃驚幾乎難以描述,說實在的,這陰神到底施了什麽秘法?竟然能把收到的傷害和我共享,這麽凶猛?


  難不成,魏征判官口中的特殊指的就是這個?

  仔細想想,傷害共享?在無數特殊鬼物中,倒還真有這麽一號幾乎開掛的特殊鬼魂存在——淩遲鬼!


  一想到淩遲鬼,哥們我頓時就傻眼了。


  淩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淩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三千六百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淩遲刑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中的一些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淩遲刑。


  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淩遲刑,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最多的是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直到公元一九零五年的光緒年間,淩遲刑才被廢除。


  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一般而言,受刑者往往要忍受幾小時痛楚才會氣絕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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