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認錯比放屁還快
某炎卻是一副大爺模樣的坐在辯方席位上,嘴角的陰笑配上那“豬頭臉”,怎麽看怎麽讓人討厭。頓時,慕斯剛才湧上的欣慰和感激全無……
那種感覺就像電視劇裏的配樂,本是溫馨感動的畫麵,音樂正烘托著情節帶來的感懷。這時畫麵突然切換到一個畫風迥然不同的人物身上,導致背景音樂的音調急速下降,以表示——整體垮掉。
“其實想想,被告說得也不無道理。”
某“畫風迥然不同”的先生,摸著下顎,故作得意的看向被告,口不擇言的說著,
“畢竟躁鬱症的發作是間歇性,又不是狂犬症,病發後就停不下來,對吧?”
我去!
明明是同意她留在現場了,偏要把話說得那樣難聽?
讓某女剛濕潤的瞳孔頓時又燃起怒火,氣得臉煞白……
你大爺才狂犬症!
“辯方,那你的意思是……”
法官仍得追問,因為某辯護律師的話並沒說出明確態度。法律是一板一眼的,不允許含糊其辭、模糊不清。
“她想呆著就讓她繼續呆著唄!”
某辯護律師癟癟嘴,說著話鋒一轉,
“但,為確保她不再胡言亂語的擾亂庭審秩序。我認為……哦不,我建議拿個ok繃封住她的嘴,怎樣?”
正經不過三秒,又開始沒譜了?
惹得法官不得不狠狠白他一眼……
不怎樣!
無視辯護律師的戲謔之言,老法官朝慕斯義正言辭宣布道:
“被告,經我方討論後一致認為,你可以繼續出庭。但如果再有違反法庭紀律的過激行為,我方不僅有權取消你的出庭資格,還能控告你藐視法庭、擾亂司法公正!可聽清楚了?!”
“嗯,聽……”
慕斯輕點頭,可“清楚”兩個字還沒說出口,又被某二貨律師打斷:
“喂,不過是個精神病患者,不用告她擾亂司法公正吧?”
隻見井炎沒大沒小的朝法官懟道,沒一點律師的素養。
但也算情有可原,畢竟他深知接下來的環節很“重口味”,要某女閉上嘴巴,基本不可能。法官說如果她再違反紀律,就會告她“擾亂司法公正”……
這罪名可不小,他不得不為她擔心啊!
及時反駁是沒錯,但……
什麽叫“精神病患者”??
你特麽不是讓周謙證明了人家是“躁鬱症”嗎?這是心理疾病,怎麽上升到精神疾病了?就算幫老婆未雨綢繆,也不能這樣偷換概念吧?
“辯護律師,你不必大驚小怪!”
老法官冷冷斜視著他,慢條斯理解釋道,
“就算接下來被告違反紀律,被我方控告了。那也是另一起案子的庭審,依然得上法庭。結果怎樣還是個未知數,跟今天的庭審不搭嘎。”
“哦,這樣啊?那……”
某炎佯裝頓悟,實則仍舊沒法放心下來。
老法官打斷,陰沉沉的提醒道:
“而且,躁鬱症患者不是精神病人。作為律師,請注意你的一言一詞!”
心想,你這明明是偷換概念胡說八道了,我卻拿你沒法?隻能口頭警告,因為這跟本案無關?
井炎啊井炎,你注定是個克星!
作為老公,你是老婆的“克星”;
作為律師,你是法官的“克星”!
某克星立馬捂住嘴巴,屁顛屁顛的咕噥道:
“我知錯!我知錯!”
再度印證了某老太太之前說過的話,他認錯比放屁還快,就是不改!
——
庭審逐漸有序起來。
證實了某被告患有抑鬱症後,某辯護律師趁熱打鐵,試圖立馬進入下一個重要環節:
“審判長,我方請求傳證人上庭,以證實被告的病情和此刻的腦子不清醒,是原告和控方律師所致!”
話所沒說錯,但也不得不承認,他跑題了。
所以不等法官回應,那邊的阮劭中忙提出反對:
“審判長,今天的庭審是凶殺案,不是被告的病情。就算被告患有躁鬱症,也不能證明她沒殺過人。我方認為,關於被告的病情是如何造成的,跟今天的凶殺案關係不大!所以我方請求駁回!”
“我方不同意!”
某辯護律師立馬跳起來,跑到法官麵前言辭鑿鑿的說著,
“審判長,別聽他的!被告病情是何以所致的,跟本案關係極大!因為導致她胡亂認罪的人,極可能就是案子的真凶!”
雖說這話部分屬實,被告病情如何所致,的確跟本案關係極大。但他這神態和語氣,這畫風,在慕斯眼裏怎麽看怎麽都覺得……
他像“佞臣讒言”?
總有股“小人挑撥”的感覺?
於是,慕斯本能的脫口而出,朝井炎激憤懟道:
“你胡說!!”
遭來法官和某辯護律師齊刷刷的瞪眼……
控方律師卻充耳不聞,老成持重的繼續辯駁道:
“審判長,調查案件是警方的職責範疇,法庭現在的任務是判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
一句話讓某辯護律師被吃癟……
“控方律師言之有理!”
聽完阮劭中的闡述後,法官感歎著沉思了一小會兒,轉向某炎,
“辯護律師,關於被告的精神狀態是如何造成的,可以稍後再審!現在控方律師要進入舉證質證的環節,證明被告過失殺人罪名成立,請問你是否有異議?”
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輕,但從法律程序看,自己好像也有“避重就輕”的嫌疑。畢竟今天的主題是“慕斯到底有沒有殺人”,而不是“她的某病是怎樣造成的”!
於是,他陰陰的盯著阮劭中,冷笑著回答道:
“行,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師怎麽作妖!”
又口不擇言了?
老法官似乎已無力再暴躁,當暴躁成為一種習慣,就已麻木到沒有暴躁可言,所以他隻是義正言辭的提醒道:
“請回答有,或沒有!!”
“哦哦,沒有!”
井炎這才緩過神,忙屁顛屁顛改口,“沒有異議!”
把庭審攪得個天翻地覆,他居然還能留在現場?唉,也是個奇跡!
——
進入舉證質證階段。
鑒於某被告已被某人貼上“躁鬱症患、證詞不可信”的標簽,所以接下來的環節她隻能做啞巴,所有的問題都由她“貼心”的辯護律師代替回答。
警方呈上的物證無非就是:凶器、被告遺留在現場的破手機和毛發,天網監控。
井律師逐一駁回……
首先是手機!
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車司機出庭作證,證明慕斯在案發頭一天,的確在他車裏踩壞了手機。但有沒有丟失在車裏,他沒法確認,卻說出在被告之後上他車的人,是死者曹麗娜!
司機的證詞讓慕斯目瞪口呆,萬萬沒想到自己的手機出現在凶案現場,竟是死者的“功勞”?
可曹麗娜為什麽要拿走她的手機?慕斯表示很費解……
同樣費解的也包括阮劭中,司機的證詞讓他打消了之前“林薇薇偷走慕斯手機,留在殺人現場栽贓”的猜測。可他想不通曹麗娜的動機,一個破手機能有什麽價值,這女人為毛要撿回去?
關於“手機”的證據,經過“老丈人和女婿”兩律師一番唇槍舌戰後,最後的結果是:存疑!
因為司機的證詞雖屬實,但很含糊。從他的口供中,井炎沒法證明“手機是被死者撿到,所以才遺留在現場”;阮劭中也沒法證明“慕斯沒有丟失手機”;
所以,誰也不能妄自開口下定斷,否則就會被對方揪住話裏的漏洞,從而大做文章。律師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謹慎,你懂的。
當然了,某位辯護律師除外,他的“不謹慎”隻在不著邊的小事上;一旦麵臨原則性問題,井先生從不含糊。
盡管都沒法證明,但這一環節算辯方勝利。畢竟“存疑”的結果,最後就會是“疑罪從無”。
接下來是頭發!
阮玉出庭作證,昂首挺胸,理直氣壯道:
“被告的頭發,是我帶回家的!”
阮劭中氣不打一處來,本就對女兒突然出庭深感意外,再加上她“作偽證”時還一副英勇就義的樣子,難免讓他恨鐵不成鋼。
深知阮玉已“叛變”,被井炎“收買”。可作為父親,阮劭中也不好太過犀利的去質疑,難不成親手讓女兒背一個“作偽證、擾亂司法公正”的罪名?
“你說被告的頭發是你帶回家的。那麽請問,你是不慎,還是刻意?”
此時被架到台麵上,他便按部就班,朝阮玉象征性的一問。畢竟作為控方律師,如果對辯方證人的證詞不提出任何疑問,說不過去。
說完後不等阮玉回答,阮劭中又補上一句能為“女兒作偽證”擦屁股的話,
“畢竟據我所知,你和被告有一定的交情,見麵時不慎沾到她的頭發,在所難免……”
沒曾想,阮玉竟不識好歹的打斷:
“我是刻意!!”
這答案讓阮劭中狠狠一愣,心裏湧上不詳的預感。
而阮玉也同樣恨鐵不成鋼的瞪著他,忍住眼眶裏的淚和喉嚨裏的哽咽,她一字一頓補充道:
“阮律師,聽清楚了。我是刻意,沒有不慎!”
似乎越來越將阮劭中架到台麵上,按照慣例,此刻控方律師沒理由不追問“你為什麽要刻意拿走被告的頭發”!
可阮劭中卻問不出口,似乎已猜到井炎利用阮玉在打什麽算盤……
栽、贓、他!!
接下來阮玉肯定會說,她拿走慕斯的頭發,是父親指使的。
這樣一來,案子存疑的所有焦點就會指向他:既然被告的頭發是他安排女兒拿來留在凶案現場的,那麽大家指定會猜想,被告的手機莫非也是他致使死者拿回來的?
正惶恐著,就見井炎大步流星的走了過來,似乎要“如他所願”了:
“證人,你說你刻意拿走被告的頭發,請問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井炎犀利的目光看似鎖緊阮玉的臉,實則用眼角的餘光刺痛著身邊的阮劭中,他步步追問道,
“你拿被告的頭發,到底想幹什麽?!”
故意表現出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架勢,就是要迷惑阮劭中,要讓他確定心裏的猜疑,讓他露出馬腳……
這是一場心理戰!
Wuli井先生又挖坑了,在場除了事先知情的阮玉、夏風和他之外,也許隻有一個人能看懂……
慕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