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龍
毛文龍,字振南,一名毛伯龍,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祖籍山西平陽府太平縣。
毛文龍出生在浙江,當時,社會上普遍的風氣是重文輕武,他的父母也不例外,一直鼓勵他努力讀書,考取功名。
但是,毛文龍自幼就對儒家的四書五經不感興趣,他向往的是刀光劍影的拚殺生活。
萬曆三十三年春,毛文龍過繼給遼東鞍山的伯父毛得春為嗣子,遂隻身北上,先順道入京拜訪了母舅沈光祚,被其薦於寧遠伯李成梁帳下,開始了在遼東的軍事生涯。
毛文龍在遼東度過了二十多年的行伍生涯。
當時,明朝的國力漸衰,女真各部落蠢蠢欲動,想要脫離明朝的統治。
生性好武的毛文龍在遼東一直觀察兩方的局勢,對女真人有了非常全麵的了解。
同年九月,毛文龍參加了遼東的武舉考試,“列名第六”,被任命為安山百戶,不久又升千總,萬曆三十六年,升靉陽守備。
手中有了實權後,他將朝鮮一帶發展為根據地,在保證糧草運輸的同時,也不斷地對後金進行騷擾。
後金方麵一直想要擴充版圖,但是,每次行動時,都會受到毛文龍的阻礙。
不堪其擾之下,後金隻好向毛文龍所在的朝鮮地區出兵,想要徹底鏟除這個隱患。
而毛文龍經過多年的觀察,早已將後金的心思摸得通透。
還沒等後金軍隊襲來,他就早早地率部撤到了皮島。
皮島和獐子島、鹿島形成三足鼎立之勢,構成了一個易守難攻的據點。
後金軍隊見消滅毛文龍的代價太大,而他又不可能對自己造成大的威脅,於是,隻好停止了對他的攻擊。
後來,以都司之職率兵援助朝鮮,逗留在遼東一帶,遼東失陷後,從海路逃回,乘守備空虛殺死後金鎮江的守將,向巡撫王化貞做了報告,沒有告訴經略熊廷弼,由此兩人開始有了怨恨。
當時朝廷裏掌權的人正賞識化貞,於是授職毛文龍為總兵官,逐漸加升到左都督,掛起將軍印,賜尚方寶劍,像內地一樣在皮島上設立軍鎮。
在明廷看來,毛文龍雖然沒有剿滅後金的能力,但是,能夠牽製住後金軍隊就已經是大功一件了。
登萊巡撫袁可立不這麽認為,他是唯一從大局出發長時間有效支持毛文龍的人。
毛文龍在袁可立的扶持下不斷被加秩晉階,開始恃功自傲,而其時朝官對毛文龍的質疑聲浪日高。
後來,袁可立奉旨核查毛文龍的戰報和軍餉,由此為毛文龍忌恨。
袁可立在很大的壓力下核查毛文龍“滿浦、昌城之捷”的戰報使二人產生矛盾並被人利用發酵最終導致袁可立下台。
袁可立去,毛文龍無人能禦,使得毛文龍越發跋扈。
毛文龍打著為國禦敵的口號,已經將皮島作為了自己的私人領地。
在朝廷的支持下,他貪功冒餉,甚至,公然違抗朝廷的命令。
朝廷看他距離較遠,於是,不跟他計較,這讓他的氣焰更加囂張。
這些事情崇禎是知道的,但是為大局考慮,他一直不願意去動毛文龍,他沒想到袁崇煥會先他一步動手了。
袁崇煥擔任了薊遼督師後,已經掌握了明帝國的最高軍事權力。
更可況,他手握崇禎親賜的尚方寶劍,還有崇禎特許的臨機專斷之權。
可以,他到遼東,與崇禎帝去遼東並沒有什麽區別。
袁崇煥以東江毛文龍雖然能牽製後金軍,但毛文龍耗費的錢糧實在太大,袁崇煥上書請求讓朝廷派人來管理毛文龍部的軍餉,毛文龍不喜歡有文官監製著自己,於是上書爭辯。
其實,袁崇煥開始並不是非要殺他的。
他主動要求:“在皮島設朝廷監軍,糧餉仔細發放。”
為了使毛文龍顧全大局,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袁崇煥和毛文龍連續談了三三夜。
但是,毛文龍獨攬大權已久,他直接拒絕了袁崇煥,表示不想受到朝廷的管製。
雖然,遭到了反對,但是,袁崇煥仍然抱有一線希望。
他勸毛文龍,想讓他急流勇退,主動放棄皮島的兵權。
但是,斂財巨多的毛文龍仍然不滿足,他再次表示拒絕。
崇禎二年六月,袁崇煥以閱兵為名,來到了毛文龍所在的皮島。
袁崇煥同他設宴飲酒、行樂,每每到半夜才罷,毛文龍絲毫沒有覺察袁崇煥的意思。
袁崇煥同他商量更改營製,設立監司,毛文龍很不高興。
袁崇煥用離職返鄉勸他,毛文龍回答:“以前有這個意思,但現在隻有我了解東部戰事,等東部戰爭完畢,朝鮮衰弱,可以一舉而占櫻”
袁崇煥更加不高興,就在六月五日這邀請毛文龍來觀看將士們射箭,先在山上設了帷帳,命令參將謝尚政等安排身穿鎧甲的士兵埋伏在帳外。
毛文龍來後,他手下的士兵不能進帳裏來。
袁崇煥:“我明出發,海外的事情全寄托在您身上了,請受我一拜。”
互相拜見之後,一起登上山來。
袁崇煥問起他隨從軍官的姓名,多是姓毛的。
毛文龍:“這些人都是我的孫子。”
袁崇煥笑了,道:“你們在海外勞苦多日,每月祿米也隻有那麽一斛,起來痛心呢,也請受我一拜,大家都為國家盡力。”
這些人都叩頭道謝。
袁崇煥借著將要離去的由頭,就此詰問毛文龍幾樁違令的事情,毛文龍做了對抗性的辯解。
袁崇煥高聲喝斥他,讓人扒下他的帽子和袍帶,把他捆了起來,毛文龍仍很倔強。
袁崇煥:“你有十二條該斬頭的大罪,知道嗎?
按我朝祖宗定下來的製度,大將領兵在外,必須接受文官的監視。
你在這邊一人專製,軍馬錢糧都不接受核查,一該殺。
大臣的罪沒有比欺騙君主更大的,你送上奏章全都蒙騙,殺害投降的士兵和難民,假冒戰功,二該殺。
大臣沒有自己的將領,有則必殺。
你上書在登州駐兵取南京易如反掌,大逆不道,三該殺。
每年餉銀幾十萬,不發給士兵,每月隻散發三鬥半米,侵占軍糧,四該殺。
擅自在皮島開設馬市,私自和外國人來往,五該殺。
部將幾千人都冒稱是你的同姓,副將以下都隨意發給布帛上千匹,走卒、轎夫都穿著品官官服和袍帶,六該殺。
從寧遠返回途中,劫掠商船,自己做亮賊,七該殺。
強娶民間女子,不知法紀,部下效仿,使得百姓不安於家,八該殺。
驅使難民遠遠去幫你盜竊人參,不聽從的就被餓死,島上白骨累累,九該殺。
用車送金子到京師,拜魏忠賢為父,並在島上雕塑他加冕冠的肖像,十該殺。
鐵山一戰敗北,喪師不計其數,卻掩敗為功,十一該殺。
設鎮八年,不能收複一寸土地,坐地觀望,姑息養敵,十二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