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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氣數未盡

  大年三十的當晚,宋統殷給王則之了很多話。


  他,而今的朝中有許多奸佞,他們蠱惑大臣彈劾王則之,是皇上力排眾議,給了王則之加賞。


  他,這七十四家鄉紳,名為大明的子民,實為國賊,王則之殺的好。


  他,《三晉評論》大肆報道大同府吃空餉一事,他覺得此事不妥,希望王則之不要衝動。


  因為他知道,大明朝積弊已深,一份民間報根本左右不了吃空餉一事。


  最後,他告訴王則之,年後朝中將會委派一位大臣,前來大同府任知府一職。


  此人名為魏雲鄭


  魏雲中,字定遠,號震彝。


  明萬曆九年生於上黨郡武鄉縣魏家窯村。


  萬曆二十八年中舉,萬曆二十九年與同鄉程啟南聯捷同榜進士,被外放項城知縣,因考核“稅顯民安,政績卓之”,升為禦史,奉調回京。


  萬曆三十七年,因例轉甘肅僉憲,桂冠歸田。


  啟二年複出,任通州兵備道,召為尚寶卿。


  啟三年冬,屢遷右僉都禦史,巡撫寧夏。


  啟四年十二月,被魏忠賢殉尋隙罷歸。


  而今,由於大同府知府一職空缺日久,經朝中大臣舉薦,魏雲中被重新啟用,任大同府知府。


  魏雲中一生修文習武,堪稱文武奇才。


  加之性情耿直,嫉惡如仇,屢屢得罪權貴,所以仕途並不平坦,真可謂一生坎坷,三起三落。


  然而,他忠於大明江山社稷與黎民百姓安危的耿耿忠心,卻如日月經,矢誌不移。


  他胸有奇策,能文能武,無論是整肅吏治,狠鬥權奸,還是籌劃軍事,行兵布陣;無論是為政一方,造福於民,還是統兵戍邊,保境安民,都謀無不切,策無不中,功績卓著,有口皆碑。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宋統殷已經給魏雲中打過招呼了。


  魏雲中上任之後,並不會為難王則之,相反他會極力配合王則之,經營好大同府。


  同時,他還隨意問了一句,王則之頻繁調兵是想幹什麽。


  王則之知道,他調兵的動作還是驚動了宋統殷。


  王則之抱拳向著京城的方向拱了拱手,嚴肅的告訴他,皇上命他收複河套,他調兵是為了年後收複河套做打算。


  宋統殷打了個哈哈,一笑而過。


  大年初一。


  王則之命人帶來土豆、番薯和一些紅薯粉,送給了宋統殷。


  對於紅薯粉宋統殷並沒有感到稀奇。


  宋統殷以為紅薯粉是江南的米粉,據他所,秦時,始皇帝攻克桂林的時候,由於當時北方的士兵在桂林作戰,吃不慣南方的米飯,所以當時的人就用米磨成粉狀並做成麵條的形狀,來緩解士兵的思鄉之情。


  他有幸也曾吃過,不過對於土豆和紅薯這兩種東西宋統殷卻是沒見過。


  王則之就耐心的給他解起來。


  王則之告訴宋統殷,土豆是外番重要的糧食作物。


  土豆之所以能傳入大明,這是由出海經商的華僑從外番帶回來的。


  紅薯由多年在呂宋做生意的福建長樂人陳振龍同其子陳經綸,見當地種植一種槳甘薯”的塊根作物,塊根“大如拳,皮色朱紅,心脆多汁,生熟皆可食,產量又高,廣種耐瘠”。


  想到家鄉福建山多田少,土地貧瘠,糧食不足,陳振龍決心把甘薯引進中國。


  一五九三年菲律賓處於西班牙殖民統治之下,視甘薯為奇貨,“禁不令出境”。


  陳振龍經過精心謀劃,“取薯藤絞入汲水繩直,並在繩麵塗抹汙泥,於一五九三年初夏,巧妙躲過殖民者關卡的檢查,“始得渡海”。


  航行七,於農曆五月下旬回到福建廈門。


  甘薯因來自域外,閩地人因之稱為“番薯”。


  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這兩種食物,在而今的土地上畝產達三石以上。


  土地肥沃的區域,畝產可達五石以上,遠比蕎麥和麥產量高。


  王則之打算開春以後,在大同府的土地上,開始大量種植紅薯。


  宋統殷聞言,難以置信的看著王則之,他不信這兩種東西能畝產三石以上。


  就他所知,山西土地最肥沃的平陽府,那裏最好的時候畝產麥也不過一石六鬥,連兩石都沒櫻

  王則之肯定的告訴宋統殷,土豆和番薯的畝產量確實有這麽高。


  如果宋統殷不信,在三月的時候可以來查看。


  因為王則之在盂縣、壽陽、方山一帶的土地上種上了土豆,到時候就能看到產量了。


  宋統殷不再懷疑,不過他也沒有完全相信。


  他,如果這兩種食物的產量真的有那麽高,他將會帶頭在山西全境推廣此物。


  宋統殷將王則之給他的土豆和紅薯視若珍寶般的收了起來。


  收好之後,他滿意的看著王則之,這才離去。


  待宋統殷走後,哨探前來稟報。


  宋統殷在幾十裏外的牛心山隱藏了三千精騎,待宋統殷走時,他們一並離去了。


  “大明氣數未盡呐。”


  王則之聽到這條消息之後,歎了一口氣。


  這時的大明朝,還是有很多能臣的。


  如果他在這時候造反,很明顯,並不是明智之舉。


  他要等,他要等一個合適的機會。


  至於現在,他還不能造反,不過,他卻是要為以後造反創造條件。


  “報,於忠完成任務,正在殺虎口駐地等大人檢查。”


  傳令兵來稟。


  王則之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見於忠去了。


  “屬下不辱使命,率密諜衛於宣府鎮張家口三裏外,劫殺叛徒馬福,還有他帶走的的一百七十六名叛卒。”


  馬福是於忠在盂縣策反的官兵,加上馬福為人仗義,隻要見麵就會拉著於忠去喝酒吃肉,要兩人沒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可是,於忠和馬福不同。


  馬福造反那是為了保命,沒有任何目的。


  於忠從賊,那是因為他看到了太多,明白了太多。


  百姓畏兵甚於畏賊,並不是沒有理由的。


  王則之剛歸附朝廷的時候,於忠是最高心一個。


  但是,他也明白,王則之能給他們的,朝廷給不了。


  這也是為什麽,於忠會親自前去劫殺馬福的原因。


  “從今日起,你負責滲透,不再負責刺探軍情。”


  王則之確認了一下馬福的人頭,把於忠扶起來,開始下令。


  “於忠聽令。


  即日起,開始謀奪山西。


  你必須想盡一切辦法,於一年內滲透入娘子關,平定州,壽陽,榆次,太原府,雁門關,寧武關等地。”


  “遵命。”


  於忠領命,退了下去。


  王則之命人把這一百七十六饒身份核查了一下。


  核查無誤之後,王則之才放心。


  不是他信不過於忠,而是他要確信沒有誰會威脅到他。


  如果有一人把他打算造反的消息泄露給朝廷,他肯定會吃不了兜著走。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此時的大明仍舊不可覷,不是他這幾萬人能夠挑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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