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家有極品妻(11)
這年頭的人們對於國家, 對於保護國家人民的軍人都是異常崇敬的。
更別說老班長本身與季言之就有救命之恩,於情於理,季言之在知道老班長的妻子在老班長死後, 丟下三個孩子不管改嫁,都該將孩子接來好生的撫養長大。
季老頭滿腹憂愁, 主要是他剛起了去大兒子家新房子住的心思, 大兒子家就多出了三個孩兒,他和老婆子再搬進去不是給大兒子增加負擔嗎。
「這三孩子的娘也太狠了,怎麼能丟下孩子不管不顧就嫁了呢。」季大伯感嘆道:「當初咱們的娘多不容易啊,又要躲天災又要避**,還不是緊巴巴的將咱們三兄弟拉扯大了。咱們的老子爹不也是早死, 阿娘就沒想過改嫁, 更沒想過把我們給拋下。」
「米養百樣人, 有疼愛孩子願意為之付出一切的母親,自然也有眼中只有自己、不顧孩子時候的母親。」
季言之看慣了人生百態, 自然對於老班長妻子在老班長死後, 拋棄三個孩子改嫁沒什麼好說的。
他只是心疼老班長留下的三個孩子,覺得自己知道消息做出收|養三個孩子的決定還是太遲了,如果早知道三個孩子也不會白白多受好幾個月的罪, 老班長的寡婦娘也不會在又急又氣的情況下,熬壞了身子骨, 只等到了自己千里迢迢跑來承諾會好好養大三個孩子, 就撒手人寰。
「三個孩子都是懂事的。」季言之咬了咬唇瓣,一臉認真的說話道:「我也是去了才知道,我這些年給他們寄的錢, 並沒有花費在了老嬸子的病和老班長的腿上, 全被他們的媽偷偷給取了, 花在…外邊的野男人身上。
也就是老班長死了那女人改嫁之後,那錢才到了老嬸子的手上。不過一個月三塊錢哪裡夠葯錢,三個孩子只能夠整天的往山林里鑽,靠採集一些常見的草藥賣給供銷社的,給老嬸子湊葯錢。」
季老頭感嘆:「都是好孩子,大軍你好好養,不然可對不起你那老班長的救命之恩。」
「我會把他們都當成自己的娃兒一起養。」
季言之遞給季小叔一根香煙,自己也抽了一根抽了起來。「小叔,給三個孩子落戶的事情就交給你了,我明兒要去縣城,一來跟戰友說一下已經將老班長的三個孩子接來了,二來家裡多了三個孩子,有些生活用品還得添置。」
季言之就沒指望過王春花能夠想到這層兒,所以去接人的時候走得乾乾脆脆的,除了交待王春花記得將房間打掃得乾乾淨淨,其他的一概沒有。
不過幸好,大閨女季美妮這丫頭嘴巴毒是毒了一點兒,但可比王春花和季大寶擔得起事,除了沒買牙刷、毛巾、搪瓷缸、暖水瓶等生活用品外沒錢買,像家裡多餘的被套、床單棉被都找出來,將炕床鋪得整整齊齊。所以目前只差一些生活用品。
「行,交給俺辦,俺保管給大軍你辦得妥妥噹噹。」
季小叔一口應下,季老頭也道這事兒交給季小叔來辦放心。過了一會兒,四人又說了一會兒話,王春花就出來喊開飯,她把午飯給做好了。
菜色很簡單,三合面蒸的饅頭,一大鍋豬肉燉粉條,頗具南方特色的梅菜扣肉,以及一鍋湯色|乳白的魚湯和幾碟鹹菜,不過在當代看起來,真的算是很豐盛了。
畢竟很多人,一年忙活到頭也難得吃幾口肉,也就像季言之這種喜歡時不時上山轉悠一圈的傢伙,才能保證家裡隔三差五的就吃肉。
曾援朝、曾援軍、曾紅衛是三兄妹的名字。
三個孩子,特別是年齡最大的曾援朝真的很乖巧懂事。吃飯的時候,乖乖的只吃自己面前的飯,除非是季言之給他夾菜,不然曾援朝連筷子也不會伸,末了見季草妮愛吃魚湯里燉得爛熟的鯽魚,還主動給季草妮挑刺,那細心的程度,讓季言之都為之側目,更別說王春花這個媽的。
因為熬魚湯,王春花嫌棄挑刺麻煩,從來都是給季草妮喝湯,不吃裡面的魚肉。而季言之倒是給季草妮挑過幾回魚刺,不過季草妮心疼季言之這個能幹的阿爸,所以很少提要求。今兒曾援朝才來到這個家,就能觀察到季草妮的喜好,不得不說,這真的是一個細心的好孩子。
季言之順手給曾援朝撿了一筷子的肉菜。
「別光顧著妹妹,自己吃。」
說著話,季言之又順手給曾援軍、曾紅衛夾了一筷子的肉菜。
三個孩子齊齊靦腆一笑,「謝謝叔叔。」
「叫叔叔?」一直沉默不吭聲的王春花很詫異的來了一句:「不該叫爹嗎?」
「隨便叫什麼都行。」
礙著有長輩在,季言之懶得給死亡凝視,不過淡淡的語氣,還是讓王春花瞬間明了自己好像說出話了。
王春花慫慫的笑笑,並且還補救道:「你們季叔說得對,叫什麼都行。」
季言之眼中充滿了笑意,這個王春花,真的是……
「以後咱家就你們七個孩子,以前的日子該怎麼過就怎麼過。援朝、援軍、紅衛,你們三就把叔叔這兒當成自己的家,咱們一家九口,好好的過日子。」
三個孩子眼中同時出現了淚花,他們是知道這個季叔叔的,也知道一直以來雷打不動給他們寄錢的好心人就是季叔叔。本來身為大哥的曾援朝都已經想好了,等奶奶去世了,把弟弟妹妹託付給村裡,自己跟著修水庫大壩的工程隊走,給自己混口吃的同時也好掙錢養弟弟妹妹。
只是奶奶放心不下他們,所以厚著臉皮給部隊領導打電話,原本想著他們三兄妹或許會被分開收養,沒想到季叔叔得知爸爸去世了,居然千里迢迢的從北方跑來南方,先是跟著他們一起披麻戴孝的送走了奶奶,辦理完喪事後又找他們所在村落的大隊幹部開了證明收養他們三兄妹,就帶著他們一路坐火車回來。
完全陌生的環境,完全陌生的人,曾援朝兄妹三人不是不害怕的,甚至於忐忑不安,就怕季叔叔家的嬸嬸和哥哥/弟弟妹妹不好相處。不過幸好季叔叔的家裡人,包括長得略顯圓潤,看起來有點兒不好惹的嬸嬸都很好相處。
曾援朝擦了擦眼淚,有些小心翼翼的道:「季叔叔,我和弟弟、妹妹都很能幹,不管是做家務活,還是上山採集草藥,挖野菜,我和弟弟、妹妹都做慣了。」
「我們也做慣啦。」
季大寶突然開腔的道:「我們家除了種地以外,就只有餵豬、喂兔子還要餵雞的工作啊。」
季老頭眯眼笑了起來,忍不住猜嘴誇獎道:「好孩子,都是好孩子。」
捧著飯碗不斷往嘴巴里塞豬肉燉粉條的季美妮很恰到好處的翻了一記白眼:「聽到爺爺的誇獎沒有?好孩子,記得明兒一起出去挖野菜,多挖點野菜回來。」
正在往嘴巴里塞饅頭的季大寶不可置信的看向了季美妮,好似無聲在說『你怎麼這麼冷酷無情』的話。
季言之笑笑,懶得理會兩個兒女之間的關係,又給曾援朝三兄妹分別撿了一筷子菜,季言之就把自己這次出遠門順利買了的茅台拿出來,分別給季大伯、季小叔和季老頭倒了一杯酒。
三老都是愛酒之人,平日里有點閑錢買點粗糧釀的黃酒都要偷偷藏藏的喝,免得讓家裡的婆娘知道,現場表演鷹爪功的絕技。一見這香醇口感好,據說一瓶好幾塊的茅台酒,眼睛全都亮得跟燈泡似的,甚至還為剩下的大半瓶茅台歸屬爭論了起來。
季言之無言以對,半晌后只得又拿了三瓶茅台酒,一人一瓶讓他們帶回家喝個夠。
這頓飯吃到天漆黑,才算完事。
送走一瓶茅台酒就喝得醉醺醺的三個老頭,王春花帶著幾個孩子就開始收拾。
季言之打掃庭院,燒了一鍋熱水,就在院子里給幾個男孩洗澡。
「援朝、援軍肯定睡不慣這北方的炕。」季言之拿了三套合身的棉衣褲出來,讓曾援朝、曾援軍、季大寶三個孩子自個兒穿上。「你們三兄弟今晚先分開睡,如果不習慣的話,再說一起睡的話。」
家裡能夠居住的房舍共有七間,和老房子坐北朝南的格局很像。北屋三間正房,東西左右各兩間廂房,多了個後院堆放柴火,養雞養豬養兔子的地方。整體呈『日』字,寬敞明亮,季老頭這個越發開始不滿二兒子的老傢伙才會起了念頭,想帶著季老太來新房子住。
不過現在嘛,七間房舍,一間堂屋用來擺放桌椅板凳,做客廳使。季言之和王春花、再加上一歲多的季小寶佔了一間北屋正房左邊的房間,季美妮則帶著季草妮住在北屋正房右邊的房間,面積都挺不錯,再加個人也合適。
所以曾紅衛就和季美妮、季草妮兩姐妹住在一塊兒,曾援朝、曾援軍兩個孩子住在左廂房,隔壁就是一個人睡的季大寶。
倒不是季言之不想曾援朝、曾援軍兩兄弟和季大寶睡在一塊兒聯絡感情,而是季大寶這傢伙屬於有人隨手用棍棒趕攆著才會勤快一下的懶貨。鄉下孩子應該乾的工作,比如說撿麥穗、挖野菜、打豬草,季大寶倒是幹得溜溜的,只一個打掃衛生,季大寶真的是每回拖到季言之忍無可忍抽他一頓了,才做。
季言之嫌棄季大寶的不講衛生,自然不想讓養子跟著一起睡豬圈,也就做了如此的安排。
如今已經臨夏,夜晚來臨,稻田裡響起層起跌幅的蛙叫聲。
洗完澡,三個男孩子湊到一起,開始說起趁著水稻成熟之時抓青蛙、泥鰍改善生活的事兒。
「這段時間的青蛙還不夠肥美,等到金秋,俺帶兩個哥哥抓青蛙、泥鰍去。」
季大寶眉飛色舞,手舞足蹈的比劃說著話。曾援朝、曾援軍哥倆聽得認真,也附和得挺認真,一時之間三人很是融洽。
季言之瞄了一眼,勾唇輕輕的笑了一笑,便吩咐幾個孩子早點睡,明天還要早起呢。
「明日早起幹什麼?」曾援軍有些緊張的問季大寶。
「跑步。」季大寶回答道:「阿爸複員回家后,就要求我們每天繞著村子跑上一圈鍛煉身體。開始阿爸領頭,如今便成了我領頭。」說道最後,季大寶語氣還有點小驕傲。
「我們都挺好相處的。」季大寶又道:「美妮兒只是嘴巴毒了一點,其實心是好的。」
想起飯桌子上季美妮『欺負』季大寶的行為,曾援朝、曾援軍不免露出了微笑。這可不叫嘴毒,而叫嘴皮子利落。
幾個孩子又說了一會兒話,就各自回房歇息。一夜無夢,臨近清晨,公雞『喔喔』的開始叫喚起來。
季言之和王春花算是這個家起來的最早的。梳洗完畢,王春花問了一句正在院子里打拳的季言之,今兒早上吃什麼。季言之回答了一句煮點養人的小米粥吧。
——這是考慮到新來的三個孩子吧。
王春花想到昨晚上她幫忙給曾紅衛洗澡,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樣兒,什麼話也沒再說,直接走進廚房,開了存放細糧的柜子,用大葫蘆做的水瓢,挖了滿滿的一勺小米。
再挖了半勺的大米,合在一起淘了,放在大鍋里煮上。小米這玩意兒,單獨煮的話清湯寡水,不太容易熬得出米油,所以王春花煮小米粥,都會加上大米。這樣味道也好,配上鹹菜疙瘩,管飽。
幾個孩子陸陸續續的起了,王春花忙著燒火,便叫季美妮給也醒了,正在哇哇鬧著歡的季小寶穿上衣服。
「這麼熱的天穿什麼衣服,穿肚兜不就成了嗎?」
話這樣說的,季美妮也是這麼做的,她找了一塊草妮兒小的時候穿過的紅肚兜,給季小寶穿上,就把他抱在院子中央,提前放好的長板凳旁,讓他在那撐著長板凳自個兒站著,自己則和曾紅衛一起打水將挨著院牆種的菜都澆了一遍。
「聽說南邊都習慣吃米飯?」季美妮試著找話。
曾紅衛有些羞澀一笑,靦腆的回答道:「是啊,南邊的主食是米飯,就和北方這邊喜歡吃麵食一樣。」
「野菜也要吃?」季美妮隨口一問,不等曾紅衛回答又道:「等吃了早飯我們去挖野菜,撿蘑菇。昨兒下了一場小雨,不大,不過蘑菇應該鑽出來不少。」
「嗯,挖野菜,撿蘑菇。」
曾紅衛的眼睛很閃亮,和她瘦弱的模樣極不相符。
她的心思,哪怕是她的兩個哥哥都很好猜,無非就想做事情,證明自己不是吃白飯的。季美妮呢,不光嘴巴厲害,人更是厲害得很,雖然年齡不大,卻也猜到了寄人籬下的忐忑心情,所以便用自己的方式幫助曾紅衛和她的兩個哥哥逐漸的融入整個季家村。
很不錯的心思。現在的季美妮在季言之的教育下,除了嘴巴厲害了點,前世的白眼狼屬性是一點也沒有產生的跡象。
何況前世季美妮之所以成了紅燈區里的一朵交際花兒,更大的緣由在於繼母的捧殺,而這一輩子,季言之就沒打算找個在外人看起來風光無限的鐵飯碗工作,只表面上老老實實的當他的農民,更是和那面甜心苦的繼母沒有什麼交際。
季言之不會選擇用今生報前世的仇,其實只要自己過得好,就是前世仇敵最好的報復了。而且吧,前世四個兒女之所以會成男盜女娼的禍害,最大的責任還在於原主季大軍。
吃了早飯,打發幾個孩子要好好相處后,季言之就去了一趟縣城。除了買需要的生活用品外,還跟著『取代』了自己工作崗位的戰友聯絡了一會兒。回來的時候,除了多了自己花錢購買的一些生活用品外,還有戰友給的養孩子的錢和票。
季言之沒有拒絕,那是因為這些錢和票,不全是處得近的戰友給的,而是知道老班長家事的其他戰友們湊的,季言之怎麼可能會拒絕,最多收下了,然後在其他的方面補貼戰友們,畢竟這年頭誰的日子都不會好過。
中午飯是幾個孩子做的,王春花今兒在他走了以後回了一趟娘家。想必走的時候拿了不少好東西,不然孩子們不會一見他回來,就開始嘰嘰喳喳的告狀。
「出嫁的女人親娘家很正常,何況你媽將你們的舅舅、姨媽背大,那就更親娘家了。」季言之沒有計較少的東西,反而很耐心的和季大寶、特別是季美妮說話道:「就好比美妮兒,你長大了嫁人,難道就要和娘家斷絕關係?」
季美妮眉頭沒有皺得那麼緊,可還是有些不爽的道。「可再和娘家親,阿娘也不該拿那麼多東西回去,而且還是趁著阿爸出門辦事沒打聲招呼就去姥姥家了,這是幾個意思?」
「管你們阿娘什麼意思,反正這個家是阿爸當的,她能支配的也就那麼丁點東西。」季言之笑了笑,又道:「行了,阿爸知道你的意思,你是怕阿爸裝不知道這回事,會讓你阿娘有恃無恐。放心吧,你們阿娘就是個看著潑辣實則麵糰包子的慫貨。」
季美妮扯嘴巴:「反正我就是不得勁,憑什麼把我們的東西給表弟表妹們,哪怕我穿不下了,不是有草妮兒嗎?還有紅衛,我可比她壯實,她穿我的衣服很合適。」
季言之眼中幽光一閃,卻道:「行了,吃飯,難不成你們阿娘回娘家住一段時間都不成,非得留她在家裡做飯。」
季美妮不敢廢話了,趕緊招呼曾家三兄妹一起坐到堂屋的炕桌子上吃飯。
季言之啃了一個烤紅薯,又吃了一個青菜糰子,嘴巴一抹就出了門。
曾家三兄妹面面相覷,最後還是曾紅衛小心翼翼的開口詢問:「美妮兒,嬸嬸是不是不高興我們來這個家啊。」
——瞧瞧她那糟心的親娘乾的什麼事兒,這回非得被阿爸狠狠收拾一頓不可。看以後還敢不敢沒眼力見的作妖。
季美妮暗地裡誹謗一句,面上卻道:「沒聽到阿爸說嘛,這個家是阿爸當家作主,還輪不到阿娘想當然就想當然呢。」
曾援軍:「那叔叔出去幹嘛。」
「做事情。」季大寶想也不想的回答道:「阿爸歷來都是這樣的,如果不去縣城,就每天上山轉悠一圈。阿爸可是打獵的好手,我們家全靠阿爸才能夠時不時的吃一回肉。」
曾援軍看了一眼曾援朝,曾援朝對著他搖了搖頭。季叔出去肯定不是光為了上山打獵,更多的估計是為了教訓王嬸一頓,畢竟王嬸突如其來的收拾家裡的一些好東西回娘家,而且還是在季叔收養他們的第二天收拾東西回娘家,純粹就是打季叔的臉。
就曾援朝知道的,男人一般好臉面,王嬸這樣讓季叔下不來台,是個大老爺們都會生氣的。
哎,他和弟弟妹妹是不是不該跟著季叔回來呢!
可他真的沒有辦法,也沒有那份能耐把弟弟妹妹健健康康的拉扯長大。
季美妮看著沉默寡言的兩兄弟,很具有洞悉能力的開口。「我說兩個哥喲,你們可別多想,我阿娘她就是那臭德性,沒壞心,就是好日子過舒坦了容易作妖。不過有我阿爸在,阿娘是不可能作上天的。瞧著吧,這回啊,阿娘准得灰溜溜的自己滾回來,以為不帶吃奶的小寶,阿爸就能眼巴巴的去接她不成。」
季美妮可算把王春花的心思琢磨得准準的,王春花沒帶還在吃奶的季小寶,帶了不少的好東西回娘家,除了想貼補娘家外,就是想季言之親自去接她,遠遠沒有想過她的舉動,算是把季言之的臉打了。那麼依著季言之的德性,又怎麼可能去親自接她。
季言之吃了午飯就出門,除了想上山轉悠外,就是找了一個比較熟的小伙兒去隔壁王家莊帶信,讓王春花最好在娘家待過一年半載別回來。就算要回來,也等他娶了新媳婦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