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被騙陪客
為了救一個陌生人,我把自己賣了。
那是2008年。
我記得那一年格外的冷傳蕩在街頭巷尾的,是關於冠希哥的豔/照門事件。
我工作的地方是北城很大的一個俱樂部。姑且稱作春夜闌珊吧,大家不要多想,我在這裏隻是負責酒水。
有很多缺錢又無路可走的年輕小姑娘都會選擇在會所賣酒這一條路,客人開瓶酒,我們按照百分之零點幾抽錢,雖然每晚上掙得沒那些“公主”多,但是守個幹淨,也無可厚非。
但是,這裏有好有不好,越是這種沾著地方的工作,越是對人的考驗最大。因為賣酒水是這夜場裏掙得最少的人。
所以,有很多女孩都是從“酒女郎”開始做起,想著守個清白“賣藝不賣身”,後來漸漸受不住誘惑便也下了水。
但是我沒有,因為那個時候我有個我很愛的男人。我們青梅竹馬,我愛了他很多年,我高中輟學,他考到北城的一所很好的藝術大學學攝影,才正式和我在一起。
我很珍視這份感情,出來掙錢也是為了維持著我們的感情以及生活。
有這樣一種說法,叫“單反窮三代。”意思就是說玩攝影燒錢。
買機子不燒錢,但是買鏡頭燒錢,好一點的鏡頭,便宜了幾萬,貴的那就多了去了。而且,初級入門無所謂,等到後來,要求就多了,想入手個老相機玩玩膠卷,老相機的錢是個小頭,膠卷的錢又成了大頭。
更別說,玩完膠卷想潛水買個水下專用的相機,或者想著再在風景上玩出個花來。
我男朋友江峰就是專業的玩“單反窮三代”的一批人裏的,大學四年,我看著他由數碼換入門單反由入門單反換成了長槍短炮,之後又開始各種分門別類的玩相機。
每一個攝影發燒友都是相機收集狂。
我們租住在一個小屋子裏,有著專門的一個格子櫃來放他各種年代各種型號各種用途的相機們。
我是不懂,但是我很愛他,從初中高中就很愛他。
所以為了支持他,我成了春夜闌珊的酒女郎。
省吃儉用讓他買相機,玩藝術。
那一年夏天,是我們正式在一起的第六年,他讀完了大學四年繼續讀研,那時他研二。我們的感情一直不被看好,沒人會認為我們能結婚,但是我堅定的認為我們會在一起的。
所以辛辛苦苦的攢些錢,盼著學攝影的江峰畢業之後,我辭了工作,陪他回家,開一家影樓,結婚生子。
在籌備畢業的時候,江峰告訴我,他迎來了一次機會,有個老板想幫他辦一場攝影展,讓我陪他出來應酬一下,陪陪這個老板。
那天晚上,我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向下望去,28層的高度看整個城市都略發寂寥。
“安夏。”
江峰從背後喊我名字的時候我才扭過頭來,“石老板都過來了,趕緊的吧。”
我連忙將胸前的開叉向上提了提,不至於太露,才慌慌張張的跟著江峰往外趕。
從我跟著他踏入包廂的那一刻,我心裏越發的不安起來。
房間裏煙霧繚繞,三個男人身邊坐著三個女人,將目光盯向了剛進門的我們。
最中間的那個男人,抽著煙,上下瞥了我一眼,便直勾勾的將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坐吧。”
他開口的時候,語氣中全是冰冷,指著江峰說道,“在2802房間裏,你可以帶張卿卿走了。”
說完,他便扔給了江峰一張房卡。
張卿卿?
這是我們會所的小姐之一,說是為了給弟弟治病賺錢才來的。平時說話細細柔柔的,因為她弟弟的病,她賺的錢也攢不下來,入得多,出的也多。我很同情她,還給他弟弟燉過幾次湯,和她的關係也比較親密。
房卡應聲落在我們腳下的時候,江峰拿了起來,分明唇邊是哆嗦著笑了一下的,“謝謝石哥。”
他的手從我的手裏抽出來,打開門,就往外跑出去。
我感覺到氣氛一下子就奇怪起來,連忙的伸手向攔著江峰,想跟著他一起走。
卻已經來不及了。
我眼睜睜的看著包廂的門打開又關上,江峰連回頭都沒有回頭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