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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我知道你不是

  “從看到視頻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不是你。”


  白馬望固執地看著範語薇,說出來了自己的心聲。


  其實,他們目前所住的0701室裏,兩室兩廳的那個廳,全部被範語薇用來做衣帽間了,白馬望有幸進去觀賞過一次。


  雖說沒有綠都裏範語薇的衣帽間誇張,但是,也不容小覷了。


  到處都是不靈不靈鑲著鑽的包包和鞋子。


  所以,她還直播帶什麽貨,那賣出去的燕窩怕是不值她一件衣服的價錢吧。


  “(⊙o⊙)…”


  “啊?”


  “對了,薇薇,她這麽冒用你的身份,你要不要告她,來維權?”


  白馬望提議道。


  “不,”範語薇卻搖搖頭,她先前是想要直接將這個“笑笑子”告上法庭的,但是後來,她又覺得不想那麽做了,“現在暫時不要這麽做。”


  白馬望洗耳恭聽。


  “我想要讓這個消息愈演愈烈,事情鬧得越大才好,最好鬧到人盡皆知,然後,我再出手,一擊斃命,讓她永世不能翻身。”


  範語薇說著,還摩擦了一下自己的手掌,已經迫不及待,躍躍欲試了。


  範語薇:其實我是個好人。


  “好,你想做的,我都支持你。”


  白馬望保證道,不過,他覺得還是不夠仿佛自己的身份一點都沒有用場似的,補充道:“隻要手段合法。”


  範語薇:“”


  她心裏頭的那點兒感動,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白馬望啊,你可太直男,不會說話了。


  不過範語薇倒也沒有放在心上,生活還是按部就班,隻不過,她往鄰居們那裏跑的越來越勤快了。


  隻是,還是沒有能夠得到關於段迎夢同居男友的身份信息。


  “咳咳。”


  範語薇和白馬望打開了段迎夢的家,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住人了,這裏有些烏煙瘴氣的。


  還好白馬望有先見之明,出門前用門口的報紙給他和範語薇一人做了一頂報紙小帽子。


  “她這房子怎麽有點兒奇怪。”


  不過,她還說不出哪裏奇怪。


  範語薇小聲地嘟囔了這麽一句,白馬望的眉毛揚了揚。


  “我去臥室看看,”範語薇堂而皇之地“指揮”道,“你去,嗯,你去廚房看看吧。”


  段迎夢的臥室出乎意料的幹淨,粉色的四件套幹幹淨淨地放在一旁,床頭櫃上的照片也是段迎夢的燦爛笑容,照片旁還放著一本書《追風箏的人》,櫃子裏空蕩蕩的,什麽都沒有。


  範語薇學著電視上偵探們搜證時的樣子,把床底下翻了個底朝天。


  然而,除了吃了一嘴的土,她什麽也沒有得到。


  範語薇幹脆放棄了床,繼而將重點放在了床頭櫃左側的單人衣櫃上麵。


  衣櫃裏倒是有一件不屬於女生的白色襯衣,範語薇小心地拿下來查看了一下。


  不錯,確實是男款的。這件男款的某大牌襯衣,範語薇曾經在範向笛的衣櫃裏看到過,是他們那個年紀會用到的品牌。


  隻不過,範向笛嫌它穿起來太硬,連標簽都沒剪,丟在了一旁,範語薇沒有見到他穿過。


  這件衣服的價格有些小貴,聽段迎夢的好友說,她最近很缺錢,可以從這間房子裏看出來,幾乎沒有任何奢侈品存在過的痕跡。


  包包,鞋子,衣服

  都不是她家裏的那些牌子了,設計雖然簡單有型,但是一眼就能夠看出來,是價格較為親民的小眾品牌。


  這件男士襯衣,大概是段迎夢半個衣櫃裏衣服價格的總和吧。


  這件衣服,應該就是段迎夢的那個同居男友的。可是,衣服是誰買的?


  他們沒有查到這筆消費記錄。


  這間臥室被範語薇翻完了,她除了襯衣沒有找到別的線索,佇立在原地,看著這間不大不小的房間,總覺得,她似乎遺漏了點兒什麽。


  範語薇試探地走上前,將床上的枕頭抖了抖。


  “哐啷哐啷——”


  枕頭裏邊傳來異物的聲音,範語薇立馬就衝著門外的白馬望喊道:“快來!我發現東西了。”


  “撕拉——”


  白馬望小心翼翼地將枕頭從中間撕開,為了能夠不破壞枕頭裏頭的東西,白馬望是小心小心又小心。


  “是一個本子,日記本?”


  白馬望很快就從枕頭裏拿出來了一個本子,還有一把鑰匙。


  “或許,我們可以叫它為段迎夢的秘密樂園。”
——

  “這是我們在段迎夢家的枕頭裏發現的日記本,經過筆跡鑒定,可以充分斷定,這本日記本的主人屬於段迎夢。”


  白馬望拿著日記本,在會議室裏對著所有人說道。


  “日記本裏,有很多篇段迎夢的心情描述,經過一夜的討論,我們認為,段迎夢的日記轉折點出現在去年的十月,注意,我提醒一下大家,段迎夢的母親懷孕的消息被她知道的時間,也是去年十月。”


  “十月?”


  一片嘩然。


  “十月十五日,多雲,我的媽媽不再是我的媽媽了,她竟然要生二胎了,可我都十八歲了,她,為什麽要生一個拖油瓶來呢,讓我多麽尷尬。”


  “十月十八日,小雨,怎麽會有男生這麽溫柔呢。他是我的擦肩而過,也是我的命中注定。或許,我們是前世修來的緣分吧,讓我在這個雨天,認識了他。他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我稱他為‘


  g先生’。”


  “十月二十三日,晴,他竟然像我表白了!!!天啊,我要不要答應他,可是,我現在好窮,家裏已經斷了我的生活費,我,談不起戀愛。”


  “十一月一日,晴,我們,同居了。我好快樂。他會做家務,會照顧我的心情,一切以我為主,隻是,他好像不是每天都在的樣子。”


  “一月十日,陰天,我們吵架了,他好像外頭有了別的女人。我讓他不要再進我的房子了,雖然房子不是我的。”


  “明天,我們就出發吧,離開這裏。”


  日記已經漸漸接近尾聲,那個段迎夢所說的明天,也就是大年初七,同時,這也是段迎夢的最後一篇日記。


  初七那天,她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過人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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