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便利店
死者本身不是一個特別愛幹淨的人,家裏麵亂糟糟的,甚至連凶手翻找過什麽地方,我們都無法確認。
??唯一能夠認定的,就是房間鎖起來的櫃子都被撬開了許多,本不該出現的被褥等東西,也都散落在地上。
??我們也是通過這一點,才確定凶手在尋找東西。
??“薑隊,我們現在已經確認了死者身份,他的名字叫做劉林,是一個沒有工作,不務正業的小混混,家裏是鄉下農村的。到現在為止,社會關係錯綜複雜,來往的大多數都是一些差不多的人。”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混混又怎麽可能和好學生在一起。
??劉林死亡的時間,大概是在一周前,這個時間跨度有點長,想要知道一周前發生了什麽事情,還需要大量的精力去調查,我們所有人都投入到了其中。
??與此同時,城中村中三名少年的凶殺案還沒有結果。
??整個警局,所有人都忙的焦頭爛額,卻想不出一點好的辦法。
??兩個案子都陷入了毫無頭緒之中。
??我們又重新把目光放到了賭場。
??還沒等我上門,賭場的人倒是親自找過來了。
??他們得到了我故意泄露的地址。
??“砰砰砰!”
??敲門聲不斷傳來。
??我和司靖對視一眼,最後起身去開門。
??果然,是在賭場裏遇到的那幾個人。
??他們的笑容不懷好意,“小哥,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情啊?”
??我佯裝不知,“什麽事?”
??男人拿出一張欠條,在我麵前抖了抖,“六十萬,什麽時候還?我們是開賭場的,可不是開慈善的,趕緊還錢,要不然就別怪我們使用特殊手段了!我想你應該不會想要嚐試這種滋味的!”
??我幹笑一聲,“還!當然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怎麽可能不還錢呢?最近這兩天出了點事,所以耽擱了,今天晚上我還要去賭場,不過可能就要麻煩各位再借我一點……”
??“這六十萬你都不知道用什麽還,我不可能再借給你!”
??“我有辦法!”我立刻回去,拿了一張房產證出來。
??這自然也是薑獵不知道從哪裏搞來的道具。
??身為賭場中人,對方一看,就知道這房產證定然是真的。
??他這才笑眯眯的答應下來,“借錢當然沒問題,今天晚上你過來,我再借你二十萬,我祝你旗開得勝!二十萬變一百萬,到時候不僅不欠了,我們賭場還得給你錢呢!”
??有了房產證,這群賭場的人並沒有多待,轉身就走。
??我和司靖在夜幕到來之前,簡單吃了點東西,隨後換上混混衣服,再次來到了賭場。
??隻不過,這一次我可不是來賭博的。
??我找到賭場裏麵的管事,又拿出一份房產證,這一份,可是整個嘉市非常好的地段,剛剛拆遷,拆遷費至少能要上千
??萬!
??我提出要用房產證來抵押,換取一大筆金錢。
??這麽大的金額,管事也沒有辦法做主,如我所料,他帶我去了最裏麵的一個隱蔽房間。
??這個人才是賭場真正的老大。雖然還不是背後老板,不過已經有極大的話語權。
??他看了一眼房產證,笑眯眯的問我,“你想要借多少錢呢?”
??我立刻掏出手槍,“不,我不想借錢,我問你一件事!”
??我拿出三張照片,“看到這三個人了嗎?他們最後在賭場,是什麽時候?”
??對方也是個識時務的,看到槍立馬就慫了,“你到底是什麽人?你知道我背後的人是誰嗎?”
??“你管我是什麽人,我現在就想知道這件事!”
??“那你去看監控!”
??“監控在哪?”
??男人小心翼翼站起身,“監控就在電腦裏。”
??我讓司靖先去調查,而我手裏的槍從來都沒有落下過。
??對付這些亡命之徒,必須要小心再小心!
??否則有可能找了他的道,而且現在隻有我和司靖兩個人,萬一被圍堵在這賭場之中,我們想要活著出去,可就有點困難了!
??司靖查看了三個死者死亡之前的錄像,果然在這裏發現了他們的身影。
??就在他們出事的前兩個小時,這三個人還在這裏打遊戲。
??不過好像輸了,看他們那一副恨不得殺人的模樣,應當是輸的很慘。
??緊接著,三人一起離開。
??司靖立刻又調出了賭場外麵過道上的監控,這三人一前一後離開了賭場附近,走上位於左邊的那條大道。
??我讓薑獵趕緊將人調取左邊大街一些商鋪的監控,看看能不能發現這三人的身影。
??很快,薑獵那邊打來電話,“發現了!他們三個後麵進了一家雜貨店!”
??春麗經銷店。
??我們趕到的時候,整個經銷店裏一片混亂。
??其餘的貨物摔落在地上。
??店員正在負責整理。
??我眉頭微皺,輕聲問道:“這是怎麽回事?”
??店員歎息一聲,“別提了,昨天晚上……我們這裏遭賊了,真是晦氣!前幾天剛被打劫完,結果又遭賊!”
??我心中突然有種不好的預感,“那監控呢?”
??店員指著角落的位置,“你們自己看吧。”
??角落裏的監控攝像頭,被砸了個稀巴爛。
??我再看向電腦,也是一樣。
??而存儲監控記錄的硬盤,更是被砸的稀碎,就算是大羅神仙來了,恐怕也恢複不了原狀。
??我立刻有種感覺,一定是凶手來過了!
??他趕在我們之前想到了監控的問題,那說明當時一定是發生了什麽!
??我突然想起剛才店員還說了一句話,“你說,你們這家店前幾天遭打劫了,什麽時候的事?”
??“就是前兩天的事情,那天晚上正好是我在這裏值夜班,大概十一二點,來了
??三個小孩,我以為是來買東西的。誰知道居然是過來打劫的!當時這三個小子手裏麵還有匕首,沒有辦法,我就隻能把錢都給他了。”
??“那你們怎麽沒報警?”我並不記得當時警察局有這個記錄。
??若是搶劫的話,不是小案子。
??“沒報警,我們老板說搶劫的都是小孩,而且當時店裏現金並不多,我們每天晚上都會先把現金進行交付,十二點之後才會放一些零錢進來,他們最多也就搶劫了幾百塊,老板說不能因為這點錢,就毀了他們一輩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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