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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五章 最後一麵

  畢竟他們幹這種行業的別的沒有亂七八糟的事情,最多為這點利益爭的你死我活,也是經常能看到的。


  當警長說完這一切之後,再一次的拿出了手中的手帕,自言自語的說:“那個小櫻桃到底什麽意思呀,如果說是整事情的話,那麽我理解,但是對方的手帕為什麽會出現在你這裏!”


  警長說這句話的時候完全是陳述句,不過也幸虧是報案的,是我本人,壞了一個人的話,我估計警長這句話就會變成詢問句。


  我也隻能無奈的說:“最後那個小櫻桃的案件到底怎麽處理了,酒吧有沒有什麽新的反應?”


  說到這兒的時候,警長突然回答:“對呀,你跟我去一趟酒吧,咱們一起去問問。”


  一路上我們誰都沒說話,我頭腦有些亂,家裏麵遭到了盜竊,而且盜竊的人還留下了一張手帕。


  其實不敢肯定到底是不是那個小櫻桃留下的手帕,也許可能是別人故意嫁禍給小櫻桃,但如果是賤貨的話,有點說不過去,你想一想,把一個小女孩的手帕丟到房間當中,有人會覺得小女孩又是盜竊的人麽?

  重要的是什麽都沒丟,目的完全不知。


  不管怎麽說,現在隻能是走一步算一步,過了20多分鍾,我們來到了酒吧,現在是下午5點多鍾,酒吧還沒有營業,酒吧的老板卻早就已經來了。


  老板很明顯,都不用自我打招呼,就能夠讓我們看到禿著個腦袋戴個大金鏈子,頭上還有一個禿鷲的紋身卷兒,隨便裏麵掉了一根雪茄,站在酒吧門口,晃晃悠悠的,什麽都沒幹,但是卻會指揮一些年輕的服務員東奔西跑。


  警長這一次直接開著警察的車輛來到了酒吧門前。


  剛下車,那老板就立刻丟掉了自己手中的香煙,轉頭就想往房間裏麵走,警長立刻搖下車門,大喊道:“我說你別走啊,老板,我應該是衝你來的,你要走了的話,我帶幾個弟兄在這裏麵唱歌到天亮不太好是不是到那個時候你應不應該給免單啊!”


  酒吧老板看起來長得很凶狠,在下巴的位置,還有這麽一道刀疤。


  當對方看到警長的時候,立刻賠笑道:“我這怎麽可能不歡迎你嘛,不是說人有三急嗎,我好想回到房間上廁所,您來貴幹呢?”


  警長拍了一下老板的肩膀,笑著說:“我不是閑著沒事,下班過來看看你這生意做得紅紅火火嗎,怎麽說這一片也是我的警方管轄區,萬一你這新開店的有同行鬧事可不好,所以我來這裏,為了保護你的安全啊!”


  說這話的時候,我仔細觀察了一番,發現酒吧老板旁邊總是有兩個年輕人,他們穿著西服,目光敏銳,很明顯,都是酒吧老板請來的保鏢,而且怎麽看都要比著別北冥雷能打得多。


  但沒辦法。


  人家警長不管怎麽說,都屬於行政區域的酒吧,老板根本就沒法相比。


  隻能夠客氣的說道:“哎呀,有你保護就放心了,不過我這酒吧剛開業沒幾天,賺不到什麽錢,你老人家要是想跳槽的話,隨時隨地都可以來,但就是麻煩您不要在最紅火的日子來,可算是在周六周日晚上賺點錢,您這一來我就什麽都白看了!”


  警長看了一下手表,今天是周一的晚上。


  周一的夜晚也是比較少的。


  我們聊完了天之後可以說正事,警長問道:“我來找一個叫做小櫻桃的女人,那女人最近有沒有回來?”


  酒吧老板說:“這個人說話最算話,別的事情不敢保證,我讓她小櫻桃滾出這裏,第二天就把他開除了,之後這女人可跟我沒什麽關係了,你們要是找這個女人的話,還是到別的地方巡查一番吧!”


  據老板說,在上周的事情過後,那小櫻桃實際上也沒來過這個店裏麵。


  至於櫻桃裏麵的那個更衣室,現在早就已經換了主人,至於那個櫻桃到底真正的名字叫什麽?從何而來,去了什麽地方?酒吧老板一概不知。


  酒吧老板拍著自己的肥嘟嘟的肚皮,再三保證自己說的每一句都是真的。


  關於這一點,其實我也是相信的,必定酒吧這種地方招聘的人員根本就不問去處,也不問來曆。


  也不是招聘公務員,都是來這裏打工的,隻要能幹活,能賺錢就是好員工,其餘的一概不問。


  盡管這樣,警長還是要了一下名單名冊。


  在酒吧,雖然不登記個人信息,但是每一個人的名字還是要登記的,最起碼還需要身份證號碼。


  防止酒吧丟東西,到時候在這魚龍混雜的地方找人,也算是有個頭緒。


  酒吧的名單,名冊資源不可能像警察局裏麵的名單那麽豐富,那麽詳細。


  意思就是一個藍色的本子裏麵記載著每一個人名字,以及入職的時間。


  當然還要一個一寸照片。


  我拿過本子翻開,總共九八裏麵一共有女孩子27個人。


  而櫻桃排行第一位。


  是在這個藍色的記錄本上,根本就找不到我們想要的線索,我們現在想知道這個小櫻桃的去處,而不是這個人的戶口本。


  要說掌握的資料,警長手裏知道的更多,這個小櫻桃是一個農村來的女孩子,在一個藝術學校上學,基本上花光了家裏的所有的積蓄,但畢業之後並沒有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可是本人卻不想回到農村工作,因此就謊稱父母找到了一家小型的電影公司,拍一些配角。


  實際上一直在流浪,在每一個酒吧當中,當三陪小姐。


  不過為人還算是實在,雖然每年過年也不回家,但都要給家裏麵匯兌一筆錢,而父母都是當地的農民,沒什麽太大的收入。


  據說他們的父母隱隱約約當中也知道自己女兒到底在幹嘛,但是這個社會笑貧不笑娼。


  也不知道他們父母是假裝不知道還是真的蒙在鼓裏,每年拿到錢的時候,真的在村子裏給人去宣揚自己的女兒,是在給人家拍電影。


  這麽多年,基本上這個女孩就是這麽過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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