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草莓披薩
馬龍說到這裏的時候,我盯著攝像頭再看一眼。
結果發現外賣美團外賣的小哥左手握著自己帶來的披薩,右手拿著手機電話低著頭一直盯著屏幕,一動沒動。
我這時候才發現,那美團小哥雖然嘴巴上說是要調查一下電話號碼,可是手指頭都沒動一下,這可怎麽調查?
而且五分鍾的時間,對方根本就沒有任何絲毫的動作,看上去十分古怪,就如同商場裏的木偶一樣。
馬龍對著電話機說:“小兄弟,你在幹什麽呢?調查清楚了嗎?”
外麵的人根本就沒回答,還保持著一模一樣的姿勢。
馬龍接著說:“我沒有訂過外賣,你說句話呀,你在幹嘛呢!”
那外賣小哥還是一動不動的站在原地,根本就沒有絲毫的變化。
到這裏為止,馬龍也感覺到有些奇怪,於是他就拍了拍自己家的電話機,說:“是不是信號出問題了,無法和外界溝通麽。”
我家裏雖然沒有可視電話機,但是我也知道到底如何操作,於是我把電話接過手,然後聽一下電話裏麵的聲音。
我旁邊的馬龍說道:“是不是電話機出現問題卡死了,畫麵也卡住了,所以才定格成這樣子。”
我搖頭回答:“不對呀,電話應該沒有卡住才對,我能聽到外麵有風吹的聲音,就說明還是能夠溝通的。”
我說完話,把電話重新遞給了對方,同時指著攝像頭說:“你看這個畫麵,走廊的窗戶是打開的,隨著風吹過窗戶,旁邊有一片塑料紙,正在不斷的飄動,說明攝像頭也是正常的。”
馬龍按我說的盯著攝像頭看了一下,然後拿起電話接著喊:“喂,我說小子,你在外麵搞什麽呢?我說的話你能聽到吧,再不回答的話我就不管了。”
馬龍氣呼呼的把電話給掛下,然後我們兩個重新回到沙發上,繼續討論關於幻聽的事情。
但接下來的線索並沒有值得讓我調查的,根據馬龍所說,幻聽出現的時間完全是不固定的,有的時候一天也不會出現一次,有的時候一天會出現好幾次,每次就好像在自己的腦海裏突然憑空而起一樣。
通過對方嘴上的敘述,我隻能憑借想象還能完成那幅圖像。
不過我相信對方的苦惱和我一樣,畢竟這是不久之前,我就聽見一個老頭子在我耳邊嘟嘟囔囔的說些奇怪的話,但始終找不到人。
聽馬龍這麽說,我才想起來,那聲音好像就是在腦海當中憑空冒出來的一樣,根本就是在現實當中找不到什麽具體的方位。
我們兩個聊了十分鍾之後,我看了一下時間,準備回家吃午飯了。
於是我走到房間門口,旁邊穿好了鞋子,準備告別馬路。
結果就在這個時候,馬龍突然間盯著電話說:“那個外賣小哥怎麽回事?都十多分鍾了,好像還是沒走!”
我一扭頭就看見掛著旁邊的可視電話,還真,就如同馬龍所說的一樣,那個外賣小哥依舊保持一模一樣的動作,仿佛這十多分鍾之內,一直都沒有改變。
我拍了一下馬龍的肩膀,之後躲避到了門的後麵對著馬龍說:“現在把房門打開,如果外麵那個小子想做什麽不好的事情,我們兩個一起把那小子給製服!”
我現在最擔心的是,外邊的人應該是入室搶劫。
對方故意一動不動,讓我們非常焦急,等我們打開門的一瞬間,對方突然衝進來進行打劫,也並不是沒有可能。
這年頭搶劫犯的智商高了不少,而且搶劫的方式也是層出不窮,萬一最近又研究出來新方法怎麽辦?
我躲避在門的後麵,隨便的從房間裏找到了一個酒瓶子,握著手裏麵。
馬龍小心翼翼的打開房門,這時候我就看見馬龍的眼神,露出了一副慌張的神情。
大約過了30秒,對方也一動沒動,房門已經打開了,就這樣保持僵直的狀態。
我擔憂的拍了一下馬龍的肩膀說:“你幹什麽呢。”
馬龍從震驚當中緩過神來對我說道:“外麵沒有人啊!”
這時候我放下了手中的酒瓶子,來到了房門前,一看卻發現在房門前隻放了這麽一盒披薩,而周圍根本就一個人影都沒有。
更加古怪的是電話機的視頻裏麵看上去也是空空蕩蕩的。
可是我們兩個人都記得在開門之前的一秒鍾,電話機裏麵還顯示著有一個美團外賣的小哥站在門口呢。
可為什麽這個功夫卻不見了一個人,不可能在眨眼之間跑得無影無蹤吧。
我走出房門,低頭看了一眼,卻發現地麵上的披薩就放在房門的最中間位置,我撿起來之後拿到房間的鞋架上,小心翼翼的打開。
這時候卻發現這不過就是個普通的草莓披薩而已。
草莓披薩的旁邊寫著訂單的單號。
而在訂單的背後,有這麽一個簽名,簽名寫著的是馬龍。
我隨口說道:“這個人有些不太負責呀,代替你簽了簽收,隨便把披薩放在門口就走人了!”
我說這話的時候,就幫著對方把披薩拿到了桌子上。
接下來我就準備離開這個房間,但是這時候我卻發現那馬龍皺著眉頭,用右手緊緊握著手中的單據同時微微的顫抖。
我走過去,好心的問道:“你沒事情吧,看你今天的樣子,怎麽感覺身體不太好!”
馬龍把單據的背麵放在我的麵前。
這時候就看見在單據的背麵用鋼筆字隻寥寥草草的寫下了兩個字。
看著自己倒是有些眼熟,總感覺和那桌上的筆記本的字體倒是一模一樣。
還沒等我把這句話說出口呢,對方先說道:“奇了怪了,這個快遞員寫這樣的字體簡直就和我一模一樣,如出一轍!”
要知道,人和人之間的筆跡是完全不同的,就相當於一個人的指紋,盡管有相像的地點,但是完全相同的地點是不存在的。
我把背後的單據和桌上的筆記本對比了一下,但是用事實來打破一切的猜測,兩個字體基本上從一個人手中寫出來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