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七章 火把酒(四)
/>��“所有機槍手都搶占高處了麽?”一等劉家村的保長離開,王世華立即過問……不得不防著劉家村裏的劉姓人家狗急跳牆。
“按您的命令,早就搶占完成了。”
“皮特,帶著你的人,到那最高處守著。”
“家主,您是擔心這兒的人反抗麽?”皮特這麽問,其實是在替自己的良心擔憂:報仇殺人全家,皮特或多或少能接受,好歹不是他親自動手殺人。但皮特所接受的教育畢竟不一樣,還無法麵對將數百個百姓殺光。
“皮特,記住,你是軍人,不!你自己將的,你是我的雇傭軍。隻要我沒少你的薪金和獎勵,你就要絕對服從我的命令。”
“是!”
王世華又對周圍的人叫道:“都給我聽好,要是劉家村的人敢有異動,不用請示,直接開槍殺光他們。”
“是!”
搜了許久,就差真挖地三尺,卻依然沒找到劉金喜,就連分散埋伏在村外的以便抓捕漏網之魚的人,也沒個響動。
好在王世華估算到這種可能性,特意帶來了刑訊專家。回頭對王世古笑道:“世古,看你的了。我隻要曉得劉金喜的下落就成。”
王世古點點頭,陰冷對劉金喜的阿爹阿媽笑了起來,帶著執法隊,將他倆押入一間房裏。
“站住!搞麽子?”王世華站在院子裏,等待著,不一會兒,聽見二狗子的喝聲,回頭一看,卻見一個頭綁紅布條,年約二十六七雖的自己人向自己走來,隻是有些麵生。因他提著槍,目光又是看向王世華,引起了二狗子等護衛的警惕——這半年針對王世華的兩次刺殺,已經讓眾護衛緊張的有點神經質了。
“我有事要稟報家主。”
“懂規矩不?敢帶武器見家主,先是不成?快把刀槍都放下。”
那漢子一愣,趕緊邊將刀槍放在地上,邊解釋道:“小的隻想著稟報,一時忘記了規矩,還望各位大哥見諒。”
王世華見是個誤會,笑看著,等他走過來後,問道:“你有麽子事要告訴我?”
“家主,既然確定這院子裏沒有劉金喜,說明劉金喜已經跑路。小的在來的時候,聽那信使講,那個劉金喜有個想好的,而且已經懷了劉金喜的種,小的便琢磨著,劉金喜就算能丟下爹娘跑路,也絕對不會丟下自己的種,所以,小的認為……”
“疏忽,是我疏忽了。”王世華一拍額頭,跺了下腳,感歎一句後,正要下令,沒想到那漢子卻機靈無比的立即單膝跪地,抱拳道:“小的已經跟那信使打聽清楚那個小玉的住址,請家主給小的一次機會,讓小的親手為家主將這對狗男女抓來。”
“你叫麽子名字?”
“小的叫楊三豐。”
“好!你去挑二十個好手跟你去抓人。”
“謝家主。”
等楊三豐興奮的跑出去後,二狗子卻小聲對王世華說:“家主,我們應該防著他點。”
王世華看向二狗子,這才想起,以二狗子的機靈勁,絕不會當麵嗬斥自己人停下,最多就是迎上去。
“怎麽?他有問題?”
“家主,這個楊三豐很有本事,隻是,他的來路有問題。”
“有麽子問題?講仔細點。”
楊三豐本是鶴峰縣響水寨的炮頭(黑話,不僅槍法是山寨首屈一指的神槍手,而且膽量、機智也得讓人敬佩,才能稱之為炮頭,在山寨的職位相當於槍法總教官),一雙盒子炮在他手上使得出神入化,真正的指哪打哪。
秦明啟敗於田天師手上,便回到湖北,在鶴峰縣投靠了響水寨。
秦明啟是武術高手,楊三豐是槍法高手,兩人本來井水不犯河水,小半年來都相安無事。可因為響水寨的三當家突然暴斃,兩人翻臉成仇。
楊三豐雖然本事高強,可年輕氣盛,為人比較高傲,因而得罪過不少人,偏偏秦明啟很會為人,又有田家暗中的財力支持,所以,眼見到手的三當家的位子被秦明啟奪去,楊三豐自然視秦明啟為死敵。
好在他從小就被寨主養大,是寨主的五個義子之一。寨主為了安慰和籠絡他,給他承諾,將來定會把寨主之位傳給他。他便不好離開,卻忍不下這口氣,便暗中監視秦明啟。
他雖然得罪過不少人,但他畢竟是槍法總教官,受他恩惠的人也不少。
當秦明啟跟田大麻子裏應外合奪響水寨時,楊三豐得到了消息,逃出了山寨。雖然秦明啟第一時間就親自帶十多人追捕他,可他在林子裏,利用自己的槍法,和對地形的熟悉,跟秦明啟在山上打遊擊,接連幹掉了秦明啟六個手下,迫使秦明啟放棄了追殺。
為給老寨主報仇,也為了出口惡氣,他打秦明啟的冷槍,不僅被秦明啟躲過,反而連累了身邊的兩位義兄。
不得已,他隻能暫時放棄報仇,遠走他鄉——王家跟秦明啟和田大麻子都有仇,而且實力比他倆加起來都要強大的多,他自然第一時間就跑來投靠。
彭鵬以防止他為報仇而奪了自己的權為,壞了家主大事為理由,便將他壓製住:平日裏雖好吃好喝的對待,卻沒給他任何實權。而他經此聚變,心態也發生了轉變:由高傲的雄鷹變成了陰狠歹毒的毒蛇。
也許真是上天注定,他被彭鵬用軟刀子壓製的都沒了脾氣,正打算過幾天就去投靠別人,好借勢複仇。偏偏王世華發動火把酒的時候,他剛從翠紅院出來……這位王世華手下五大狼將中,最為心狠手毒,最為冷酷,對敵最殘暴,也是日本鬼子最為頭疼,稱其為最無恥的軍人,就這麽機緣巧合的走入王世華的視線中——血狼楊三豐!當然,從他能分析細節,敢於提出意見,剛好印證了那句話:機遇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聽完二狗子的敘述,王世華心頭大為高興:響水寨遲早得收拾,有了這個楊三豐的幫助,絕對事半功倍,減少很多傷亡。
“事後讓他來見我。還有,回去後再好好調查一下。”
不久,王世古來報告:劉金喜的阿爹老謀深算,在王金花吊死後的當夜,就讓劉金喜跑路。並且,為了防止自己受不了酷刑而供出跑路的路線和地點,他隻讓兒子帶著金銀跑,卻不問別的。
王世華點點頭,看了看天色,卻答非所問的說:“要到中午了,該吃中飯了。”
接下來的中飯和晚飯,無論是豬羊、柴火,還是鍋碗瓢盆,全是劉金喜家搜出來的東西。
也隻有在吃完飯後,王世華才嘀咕了一句:“酒還不錯,隻是可惜,你們把廚娘也殺了。要不然,這羊肉的味道不會這麽差。”
這些王家子弟平日裏吃的連護衛都不如,又如何能跟王世華吃的相提並論?王世華覺得膻味太重,可在王家子弟看來,在這大災之年,還能有肉可吃,美酒可喝,這就是夢寐以求的快活日子。
到了晚上,王世華躺在瓦房上,看著天上群星璀璨,旋繞頭頂,寧靜而安詳,如同隨手就能摘下一顆,不由的伸手去摘,可惜,隻能是對空望月而已。感歎道:“天上人間,舉世何顏!”
“家主,你講麽子?”
“沒講麽子。不過,鐵牛,麻煩你不要亂動好不好?你一動,這房梁就嘎吱嘎吱作響。我可真不想掉下去後,灰頭土臉的見人。”
“不怕,家主,那邊有水井,你要想洗,我給你打水。”
就沒法跟這一根筋的人談。
轉頭看向躺在右邊的二狗子,笑道:“二狗子,你講怪不怪,為什麽我躺在這裏,覺得格外的舒服?”
二狗子想了想,卻沒想到怎麽回答,倒是左邊的鐵牛對王世華翻著白眼,撇嘴叫道:“家主,我曉得。”
“哦~!講講。”
“白吃白喝的日子,當然舒服了。”
王世華一愣,點點頭,笑了起來。
二狗子卻有些擔憂的問道:“家主,那個楊三豐帶人去了這麽久還沒回來,是不是出麽子問題了?需不需要我再派人去看看?”
“去的越久,越能說明他們已經找到線索,正在追捕。不用擔心。”那是,去的二十一人,帶了三挺輕機槍,每人身上還有四顆手榴彈。仗著武器的精良,就算出事,逃跑還是能保障的,早就回來報信了。
又過了一小會,王世華被這寧靜的夜色吸引,詩意大起,到了呼之欲出的關鍵時刻,二狗子陡然問道:“家主,我擔心劉家村的人會心生歹意,趁夜偷襲我們。要不,我去幫石頭巡夜?”
得!什麽詩意都沒了。王世華總算明白,自己想要與一根筋和粗人交流文雅,無異於對牛彈琴。
“去吧!去吧!”鬱悶的應了聲,閉上眼,睡覺。
第二天一大早,劉金喜家的一頭牛倒了黴,成為眾人的盤中餐。
王世華實在是受不了這些粗鄙之輩,跟沒見鹽巴和作料一樣,拚命往大鍋裏扔。隻能親自割下一塊牛肉,削幾根長竹簽,做成了牛肉串,邊烤邊喝粥。
等第一碗粥喝完,牛肉串烤好,王世華拿起一串聞了聞,大為滿意的剛要張口嚐試,二狗子興奮的衝了過來。
“家主!家主!抓到了。”
王世華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看看手裏的牛肉串,再看向門口,正抉擇是要吃完再去殺人,還是殺人後再吃牛肉串時,楊三豐來了,替王世華做了主……收買人心最重要,這頓早餐隻能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