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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喝酒吃肉

  弗朗西斯科看著三位經理滿意而歸也是歎了一口氣啊,這幫討債的總算是打發走了啊,這為了俱樂部的利益球隊經理都成一幫潑皮了啊,終於打發了啊,弗朗西斯科也是無奈啊,這如今自己這舒服日子都過不了幾了啊,弗朗西斯科覺得幹脆啊自己去外麵躲幾吧,反正自己的公司不少事情已經可以處理了的,球員也沒有什麽事情。於是他也先聯係了自己的球員和教練們自己太累了,要去放鬆一段時間,有什麽事就找分公司就好,如果有大事就找他!


  弗朗西斯科決定走就走的旅行去環遊世界吧!弗朗西斯科這一去就是幾個星期,等到回了歐洲,10月這他來到了德甲的現場看比賽,他一出現,旁邊就空了,那些球探和經紀人是沒想到弗朗西斯科居然親自來了,難道有什麽才值得弗朗西斯科親自出馬!

  而拜仁的經理赫內斯立即囑咐請弗朗西斯科去包廂,而赫內斯在球隊技術區坐鎮,弗朗西斯科一進包廂,就發現魯梅尼格和貝肯鮑爾在這等著自己呢,而魯梅尼格立即道:“弗朗西斯科來了,也不打個招呼啊,請問有何貴幹啊?”而弗朗西斯科笑了笑道:“沒什麽,我隻是來德國散散心啊!”“是嗎?”


  魯梅尼格和貝肯鮑爾可不會相信啊,弗朗西斯科為了散心來慕尼黑,這弗朗西斯科既然不願意,他們也不會多問的,反正弗朗西斯科隻是經紀人又不是對手,弗朗西斯科想幹嘛就幹嘛吧!

  而看一眼就知道,他們不相信自己是來散心的啊,其實弗朗西斯科真是來散心的而且還準備參加大名鼎鼎的慕尼黑啤酒節啊,慕尼黑啤酒節(hbes)又稱“十月節”(bes),起源於1810年10月1日,因在這個節日期間主要的飲料是啤酒,所以人們習慣性地稱其為啤酒節。每年九月末到十月初在德國的慕尼黑舉行,持續兩周,到十月的第一個星期為止,是慕尼黑一年中最盛大的活動。


  慕尼黑啤酒節與英國倫敦啤酒節、美國丹佛啤酒節並稱世界最具盛名的三大啤酒節。慕尼黑啤酒節在一個叫做“ri”的地方,巴伐利亞方言簡稱為“i”,意為牧場。每年大約有六百萬人參與其中。


  大致上德國啤酒可以分為白啤酒,清啤酒,黑啤酒,科什啤酒,出口啤酒和無酒精啤酒這六大類。


  白啤酒(eisr)是把麥芽和大麥芽混合後釀製的,所以它們也叫麥啤酒(er)。它的特點是液體較濃厚,口味不太苦,喝上去口感潤滑,是典型的液體麵包。著名的品種有巴伐利亞白啤酒(brhesr),柏林白啤酒(be)和萊比錫白啤酒(gese)等等。巴伐利亞白啤酒中有我們熟知的牌子her,paur等等。柏林的bedl也是很出名的牌子。柏林人喝它時還常常加入覆盆子糖漿(rup)或香車葉草糖漿(arup),使她成為紅色()或綠色(g)的混合飲料。


  清啤酒(pils)主要流行於北德地區,是當地人首選的啤酒品種。清啤酒品質清冽,呈透明的淺黃色。它是德國啤酒中苦味最重的一種。因為采用二次發酵的工藝,酒中所含的糖份少,不容易使人醉酒,清啤酒很適合大量飲用。最知名的代表品牌是弗倫斯堡(sburg),在當地家喻戶曉。此種就采用推蓋設計,開瓶時不需要起子,並可以發出香檳似的開瓶聲音。


  黑啤酒(sharr)的家鄉在杜塞爾多夫和魯爾區。它的顏色相當深,有著淡咖啡般的棕色。黑啤酒不象清啤酒那樣苦,口感上稍帶甜味,和愛爾蘭的基尼斯啤酒(

  ess)有點相似的地方,隻是濃度稍微淡一些。科什啤酒(kaul;h)是科隆的特產。


  科什啤酒(k?h)的酒質非常清淡,有著比清啤酒還要淺的顏色,苦味也少。喝科什啤酒一般用典型的0立升的細長玻璃杯。會喝酒的人可以一連喝上十杯二十杯都麵不改色。


  出口啤酒(err)是專門供出口的德國啤酒,象著名的貝克啤酒(k’s)等等。它的酒精含量比清啤酒高些,但苦味較少,總的口味比較清淡,在國際上很受歡迎。魯爾區的多特蒙德是出口啤酒產量最高的城市。


  喝點啤酒再配上香腸,要吃豬肉這點德國人也是絕了啊,如果要評全世界最愛豬肉的民族,德國人將是我們最強有力的競爭者。007年德國人消費豬肉556公斤,居然比中國人的公斤還多得多。在中國,我們的香腸有屈指可數的廣式、川式、蘇式等等,人德國的香腸有1500種。而且,早在16年,也就是我們的宋朝時期,巴伐利亞州政府就發布過命令,規定隻有最好的豬肉才能做成腸子。在牛肉當道的西方,德國人咋就這麽愛吃豬?

  根據經濟學人01年的一篇文章引用的數據,007年德國人均的豬肉消費量是556公斤,比中國人吃的還多了不少,中國的數字是公斤。德國在所有國家裏麵排到第四。第一是奧地利:足足66公斤。一年吃掉1斤豬肉!好吧,德奧兩國同宗同族曾經是一家,姑且可以認為德意誌人是世界上最能吃豬肉的民族。


  在歐洲,最重視豬肉的民族是日耳曼人。早年的歐洲森林覆蓋麵積高達百分之九十,森林正是豬生活的良好環境,日耳曼人馴養了野豬充當自己的肉食來源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早年的歐洲家豬可不是現在運動量缺乏的圈養家豬。日耳曼人養豬一直是半放養狀態,任由自己部落的家豬在森林中遊蕩,四處尋找果實野草等各種事物充饑。歐洲的豬很長時間內都是渾身灰毛,獠牙外露,是像狗一樣精瘦敏捷的半野種類。和需要付出更多精力照料的牛羊相比,養豬的好處就是簡單。歐洲人過去養豬是自由放牧方式,每成群結對的豬跑到森林裏自己去刨土尋食,吃些橡子、蘋果和蘑菇,入冬便可變成美味的鹹肉。這個習慣一直保持了很長時間,牧豬人一度和牧羊人一樣是歐洲中世紀故事裏常見的角色。在日耳曼人的征伐故事裏,豬也扮演著重要角色。日耳曼人最早生活在歐洲的森林中,他們刀耕火種,生活水平很低,但對富庶的地中海經濟圈很有征服的野心。羅馬人的軍團征服了整個地中海經濟圈後,這些“野蠻人”就自然而然地把目標投向了羅馬人。日耳曼部族中不斷上演著征服、吞並、擴張的三部曲,當一個部落的人力資源超出他們的生產力水平時,他們就把擴張目標對準了“文明人”占據的富饒土地。而羅馬人非常痛苦地發現,徹底征服這群野蠻人是非常不現實的,也是“賠本”的生意,能穩定住現有邊界已經是羅馬人所能達到的極限。日耳曼人和羅馬人圍繞著萊茵河周邊展開了長達數百年的反複爭奪。這其中既有森布裏條頓聯軍對羅馬軍團超過漢尼拔的圍殲戰,也有馬略、凱撒姑(父)侄對日耳曼部落的大屠殺。在日耳曼人的行軍中,他們的豬扮演了重要角色。羅馬人記載的蠻族入侵中不止一次提到,日耳曼人喜歡將自己飼養的豬群帶到前線充當肉食來源,雙方作戰的森林地區也確實是養豬的好地方。這些半馴化的家豬非常能跑,它們可以跟上大部隊行軍。在日耳曼人圍攻羅馬人的城市時,這些豬就在羅馬人的城市周圍放養,直到戰爭結束。無論戰爭結果如何,它們的下場都隻有一個:如果是它們的主人獲勝,它們會被當成慶賀的主菜吃掉;如果失敗落到羅馬人手裏也是難逃一死。也就是在與蠻族漫長的戰爭中,肉食也逐漸被端上了羅馬人的餐桌。


  弗朗西斯科也是來嚐嚐鮮啊,這好多jy都西方人不吃豬肉的,這實際上是不過去的,雖然豬肉不適合球員但不代表這種肉食沒有可取之處啊,豬肉還是一種消費比很劃算的肉類啊。


  而既然來了慕尼黑,弗朗西斯科當然要去看幾個毛頭了,另外還要看看揚科勒啊,德國人不可能真的完全不吃豬肉的啊,所以弗朗西斯科也隻是要求他們不要吃太多限製數量而且不吃肥的啊!

  這弗朗西斯科在德國大快朵頤但才三之後,電話就打到了他這裏來!“什麽,放心,我馬上去曼徹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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