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刮目相看
袁好人看著挺好說話的。可誰知她前一天還在給於錦鯉鼓勵,後一天晚上再來排練的時候,她對著鏡子,唱著唱著,突然停了。
“不行,不齊。”
於錦鯉一聽,下意識地以為是在說她,二話不說立馬鞠躬道歉。
“不,我說的不是你。”
袁好不是對她說,而是對整個團隊說。
她們原本就不是在一起工作的,各自出門編舞、教課、伴舞,互相之間並不太熟,隻是因為這次演唱會聚集在一起,不過隻是泛泛之交而已。一起跳舞的時候外行人或許看不出來什麽毛病,可是袁好對這些歌的節奏早就已經拆吃入腹,那些卡點上的細微差距在她眼裏無限放大。
“為什麽總是有人拍子不對?”
“原本缺了一個人,我想著你們能順下來差不多就行了。現在於錦鯉補上來了,進度也跟上了,你們呢?你們明明可以做得更好的!”
“伴舞伴舞,這都做不齊的嗎?”
“早知道這樣,我還不如找我自己公司的師妹來跳!”
袁好把頭上戴的棒球帽甩在地上,留下一句:“真是浪費時間。”
她助理一看趕緊小跑著跟上,輕輕地帶上了門。
伴舞組一下子慌了,十幾個人湊在一起看錄下來的視頻,其實完成度已經相當不錯了,卡點上細微的差別其實觀眾根本就看不出來,摸著良心說,袁好的確是有點吹毛求疵了。
她們確實是以跳舞為職業,從前以這樣的標準去承接類似的伴舞任務從來沒有受過指責,可是這一次的演唱會對袁好意義重大,她容不了半點沙子。
大工作室出身的舞者職業素質相當過硬,她們二話不說立刻一起磨起了動作。
然而,每個人跳舞的時候難免會帶上一點點自己的色彩。動作還好說,她們手臂的角度和幅度幾乎一致,可是卡點卻成了大問題。袁好對這些曲子太熟了,那些極其細微的差距對於十幾個人來說,磨合統一的難度太大了。
餘悅接連帶著練了幾遍,幾乎沒有什麽成效。十幾個人不可能同時顧及到,這邊節奏對了那邊卻又落下了一點點。她們甚至懷疑起了自己的專業素質。這點動作都磨不齊,還出來跳什麽舞?
“我有一點想法。”
於錦鯉突然出聲了。
十幾個人什麽方法都試過了,現在死馬當活馬醫似的盡管聽她說的做。
“先留兩個人跳,隻留兩個。”
程度最好的餘悅和相對而言程度差強任意的於錦鯉留在了鏡子前,其他人都推在了一邊。
兩個人磨起來很快,不一會兒節奏就統一了。
其他人不以為然,兩個人當然容易了,難就難在十好幾個人怎麽統一步調。
“然後加入第三個人。”
第三個舞者進來,居然很快就與她們同步了。
“第四個。”
“第五個。”
“……”
原來如此,這樣拆碎了自然很快就同步了。其實這個方法她們每一個人剛進工作室的時候前輩都教過,誰的基本功不是這樣磨出來的?可是,能夠想到把這種方法應用到這裏,而且相當有效率,這姑娘對舞蹈的悟性令人不可小覷。
她們一直練到淩晨,袁好回來了,看到練習室的燈還亮著,有些不好意思地讓助理把剛買的熱飲提進來。
“不好意思大家,是我太著急了。”
“我這兩天壓力有點……”
“而且這次演唱會可能是我在天河的最後一場了,我真的很重視……”
助理姐姐把飲料挨個分發出去,到了於錦鯉這裏,她特意在保溫盒子裏掏啊掏,摸到最裏麵的一盒牛奶給她。
她們都是奶茶嗚嗚嗚嗚——
“想什麽呢,你是藝人,少喝甜的!”袁好像是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一樣,說道:“我特意讓助理買的牛奶,不是白水就不錯了!”
熟稔起來的伴舞組捧著手裏麵加了芋圓紅豆或者是珍珠的奶茶,善意地笑得幸災樂禍。
眾人短暫地嬉笑過後,給袁好展示了她們磨合的成果。
卡點的問題完全解決了,職業的就是職業的。
袁好滿意地讓助理錄下視頻,天一亮就走了,走之前留下一句:“今天白天再辛苦大家一天,晚上彩排,明天就正式演出了。”
她前腳一走,伴舞團一下子泄了氣一樣癱在地上,她們大多二十來歲了,比不上年輕的時候熬一夜排練,第二天還能精神煥發地跳一天了。餘悅自然看出了她們身體已經吃不消了,安排她們先回去休息,給了她們六個小時的空當,下午一點正式回來練習。
於錦鯉自己一個人先回練習生宿舍了,她一路走得輕飄飄的,已經太久沒合眼了。
其餘人浩浩湯湯地坐員工電梯下樓,電梯門徐徐拉開,餘悅碰見個熟人。
“笑笑?”
天河的舞蹈老師孫笑笑和她同出身一家舞蹈工作室,沒想到竟然在這裏碰上了。
“你們先走吧。”
二人久別重逢,攀談起來。除了敘舊以外,她們不免談起來了一個人。
“你在天河待了這麽久,有沒有教過一個孩子,叫於錦鯉?”
孫笑笑抿嘴一下,溫溫柔柔地說:“我一猜你就要問起她,這孩子又倔又拚,悟性又好,老天賞飯吃。”
“可是她說她才學了一年多,都不到兩年的!怎麽可能?”
“她說的是實話。”
孫笑笑娓娓道來。
“你可能不知道天河的練習生體係。來這裏的小女孩會被分成不同等級,如果沒有底子的話就會被歸進F級。想要離開,要練夠一千個小時。”
她頓了頓。
“一千個小時,隻練基本功。”
“她和別人不一樣。”
“她從F級爬出去了兩次,現在是超越A級的水準,公司甚至特意為了她開了一個新的等級——她是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S級。”
餘悅一直以為做偶像的不過是年輕漂亮的小姑娘隨便在舞台上晃一晃就能有粉絲買賬,說到底不過是賣弄她們尚且還光鮮亮麗的皮相罷了。歌舞都是半吊子,所以才隻能叫做偶像。
對呀,可不是嗎,唱功好的那是歌手,跳舞好的那是舞者,隻有這樣什麽都一知半解的才是偶像。
可是她回想起於錦鯉紮實的基本功和在練功房裏揮灑汗水的身影,她不又開始懷疑起自己先前武斷的看法。
偶像真的是什麽都不會嗎?
——是什麽都要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