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 曆史複原
那麽接下來就可以做下一步工作,曆史複原。曆史複原是根據相關的實物證據文字證據,實物佐證文字佐證來還原當時的曆史事件史實,當然肯定不敢說百分百準確,但是相對算是最科學的辦法。
我則是根據《左傳》、《晉世家》,盡可能複原“趙氏孤兒”相關的一段曆史,當然必須從“趙氏”的代表人物趙盾說起。
這裏麵有著故事中的故事。
公元前621年,晉襄公以中軍將賈季與中軍佐趙盾職位互換,揭開了趙盾專權,趙氏家族一枝獨大的序幕。趙盾其時兼任執政大夫,晉國因而第一次出現了同時擔任軍政一把手的“正卿”。同年襄公去世,將自己的愛子夷皋鄭重托孤於趙盾,所謂“此子之才,吾受子之賜;不才,吾唯子之怨隻埋怨你”雲雲,至今讀來也令人感動。夷皋繼位為晉靈公,不幸竟然屬於“不才”一類,不僅在國務上經常掣肘趙盾,私生活中也貪圖享受,殘虐非常。
一次因熊掌沒有燉爛,他就砍下廚師的雙足雙手,讓宮女放在竹籃裏出門扔掉。結果讓趙盾看到了,自然正色規諫。前607年,靈公終於按捺不住,決心拔除這顆眼中釘。他先派刺客鉏霓乘夜去暗殺趙盾。鉏霓不忍下手,觸槐自盡。到了九月,靈公請趙盾喝酒,席間埋伏甲士,被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發覺,將主人從虎口中挾出。
靈公放出“靈獒”,狗高四尺,西戎進口,當是類似今日藏獒的品種,被提彌明一腳踢斃。甲士湧出,寡不敵眾,提彌明戰死。危急之時,突然有一名叫靈輒的甲士反戈,保護趙盾撤退,原來當初他在翳桑挨餓,曾受過趙盾的慷慨救濟。
晉靈公不能像對廚師那樣隨心所欲,將趙盾大卸八塊,固然是因為春秋國君要接受“禮”的製約,“刑不上大夫”;但他不敢明正典型,公開討伐,隻能采用這些下三濫的手段,也從側麵反映出當時晉國君權的衰落。
趙盾於是選擇逃亡,未及走出國境又調頭返回都城,因為當月月底,靈公就在遊玩桃園時被趙盾堂弟、襄公女婿趙穿殺死。《左傳》用了“攻靈公於桃園”的筆法,可見是堂堂正正的討伐。趙穿的起事是否得到趙盾的授意,史無明載,但晉靈公與趙氏家族為敵必然自取滅亡,則是不爭的事實。司馬遷就說“趙盾素貴,得民和”,靈公“民不附,故為弑易”。
這樣便發生了著名的“董狐筆”事件:史官董狐大書“趙盾弑其君”,在朝堂公布。趙盾不服,董狐雲:“子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討賊,非子而誰?”趙盾容忍了這一記載。可能他認為應當尊重史官的職守,卻不曾料想到這種口實竟會對趙氏家族日後產生重大的負麵影響。
“亡不越境”的罪名恐怕是對趙盾的冤枉,不過他確實“返不討賊”,不僅不討,還讓趙穿作為使節去周朝迎回襄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黑臀繼位,即晉成公。他倒不是故意示威,而是認為既然一名國君死了,又來不及生下兒子,就應該盡早補上空缺,以保持國家的正常運作。成公繼位元年,即前606年,便發布了一項奇特的法令:恢複公族大夫製度,並且各卿均可得此職爵。
原來晉國自獻公時期起,便規定除太子外,國君的其他兒子以及上代國君的血胤都要移居國外,未經召請不得隨便回國,故有“晉國無公族”之說。
公族大夫一職,本是掌管公族事務,兼管卿族,至此則巧妙地轉換概念,使卿族也能參加國家的祭祀與推舉活動,大大提高了地位與權力。毫無疑問,這是趙盾的主張。這一法令不僅為後世的曆史學家所矚目,它也竟然成了日後“趙氏孤兒”悲劇的起因。
趙盾是在晉文公重耳十九年流亡時期出生的,從小生活在狄地。趙衰流亡後回到晉國,娶文公女兒趙姬,生下趙同、趙括、趙嬰齊。趙姬賢惠,堅持讓丈夫把趙盾接回來,並把正妻的位置讓給趙盾的生母叔隗,趙盾這才成為趙氏嫡子,掌握收族之職。
這回重設公族大夫,他沒有傳給自己的兒子趙朔,而是推舉了趙括,讓趙同、趙嬰齊、趙朔隻任下一等的“公族餘子”。他作出這種決定,固然是真誠為了報答趙姬之恩,卻也顯示出他對趙氏家族多年赫揚的現實和前途信心滿滿。
至於趙括掌握宗主權後驕橫坐大,趙括、趙同與趙朔、嬰齊感情不和以至勢同水火,這些後果當然是他預料不到的。
前601年,趙盾病逝。第二年,晉成公去世,其子據繼位,是為景公。前時潛伏著的危機終於一一爆發。
晉景公不甘像成公那樣明哲保身,他的應對是利用卿族間的矛盾傾軋,各個擊破。他上台第三年,前597,“趙盾弑其君”的舊話就被重新拾起。這未必定是起於屠岸賈,也未必有什麽實際的製裁動作,卻對趙氏成員的心理產生威懾,從此家族變得低調。
作為三朝正卿嗣子的趙朔,雖仍躋身於卿,卻長期隻任下軍將,排名僅列第五。前589年可見的名單上其職已被欒書代替,趙朔銷聲匿跡,可知此時他已去世了。
前587年,趙嬰齊被指控同趙朔遺孀莊姬通奸,遭宗主趙括驅除出晉。嬰齊提到自己走了,兩位哥哥會受到正卿欒書的禍害,趙括、趙同卻不以為然。
《左傳》記錄人物對話往往有預言的意味,果然沒過幾年,前583,莊姬出麵揭發趙同、趙括打算叛亂,欒書、郤錡立即出來充當偽證。趙同、趙括固然狂妄自大,但兩人眼光短淺,苟於安樂,我們實在找不出他們作亂的理由。
晉景公卻正中下懷,下令討伐。卿族除韓厥外,全都參加了對下宮的攻打。結果趙同、趙括慘遭滅族,趙氏的宗祠采邑全部沒收。趙莊姬作為舉報人,又是景公的姐妹,自然能安然無恙地帶著兒子置身事外,“畜於公宮”。
兩年後,經韓厥說情,景公也需要製約別的卿族膨大,“乃複令趙庶子武為趙後,複與之邑”。
這麽說來,程嬰杵臼,搜孤救孤之類,莫非真是子虛烏有?卻也未必盡然。推據隻有一條,即《趙世家》“服其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的數句。這是趙人的記述,唐張守節《史記正義》也說:“今河東趙氏祠先人,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焉。”趙國人其他可以造假,對祖先的祭祀卻不容含糊。
古人不允許家祀沒有血緣關係的外姓,因為這等於剝奪祖宗的血食,是最大的不敬。《五禮通考》就對“越族而祀”程嬰杵臼的合法性作過辯論。“別舒一座”如果屬實,那必定是對保存宗族作出極大貢獻的外人。
就趙氏而言,隻有在趙武這一代上才有可能,也隻有“存孤”的這一行為才最符條件。
如此考察趙武的生年便成了關鍵。趙武在“下宮之變”前早已出生,這是沒有疑問的。我們隻能把發現趙莊姬通奸的前587年定為一個坐標。奸情的發展與敗露需要一定時間,姑且定為半年。
而此前莊姬還必須同趙武一起“服齊衰三年”,這是僅次於“斬衰三年”的重孝,想必莊姬至少在前麵的兩年中沒有輕舉妄動的膽量。把這些加在一起,上文提到過前590、前589的趙武生年,便是不中不遠的了。
再按照《趙世家》“遺腹”的提示,可以認定趙朔正是在莊姬懷胎期間去世的。
這樣推理便指向唯一的結論:莊姬是受到了家族內部趙同、趙括的迫害!他們利用趙朔去世的時機,設法剝奪趙武的生命,以取得趙朔名下的采邑和權力。
於是才有了程嬰、公孫杵臼的用武之地,帶著孤兒匿藏宮外,掉包嬰兒以杜絕危險,都成了可能的情節。也許正因掉包過程中的“謀取他人嬰兒負之”,牽涉民事案件,才會輪到司寇屠岸賈的介入。
最後想是由於趙嬰齊的斡旋,在公孫杵臼付出生命的代價下,趙氏孤兒終於平安回到母親身邊,而程嬰則自殺以謝友人,趙朔一支遂以兩人為祭祀對象。
作亂是滅門的罪名,莊姬捏詞告發趙同、趙括,明顯是要置二人於死地,單為情人拆散的緣故,不至於下此毒手。
其中正透出了“深仇大恨”的訊息。
曆史複原其實到此基本可以結束,這便是考古學當中的一門基本技能,說起來並不複雜但是真正做到卻十分艱難,而且通常不是一個人的工作,需要集體的努力需要很長的時間,有一些永遠無法做曆史複原有一些則需要幾代人不停的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