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商人過河
禁忌同樣因為恐懼而產生,雖然很多禁忌也是因為崇敬,但是崇敬大多數都是因為恐懼而來,追根溯源還是源自恐懼。從此,在通古斯人也有了對熊的各種忌諱的習俗。
而在鄂溫克族民間文學中,人熊婚姻的神話既豐富又生動:“有一天,森林中的一隻雌熊看見年輕、英俊的獵手古爾丹,雌熊對這位年輕獵手一見鍾情,被獵手超眾的容貌、魁梧的身體緊緊地吸引住了。
從此,雌熊每天都要來到古爾丹住處,給他做可口的飯菜,還給他收拾屋裏屋外的東西。每當到了晚上還要給他鋪好麅皮被褥。雌熊的誠心感動了古爾丹,人和熊組成了家庭。過了幾年,他們有了兩個孩子。由於獵人對同雌熊生活感到無聊,最後離開了雌熊和兩個孩子。
後來,獵人和雌熊生的兩個孩子成長為森林中的兩個英雄。”這個神話故事生動感人地講述了獵人與雌熊結為夫婦的情節,藝術地突出了雌熊在人熊婚姻關係中表現出的積極主動姿態,細致地刻畫出雌熊具有人類女性賢惠、勤勞的特征,從而使神話傳說起到了拉進和親密人與熊、人與動物關係的作用。
大概在兩年前教授在搜集整理的《鄂倫春族民間故事集》中,收入了一則人與熊的傳說:在遙遠的過去,有一位鄂倫春族中年婦女進山采集,回來時天黑了迷了路,越走離家越遠,從此她就生活在這深山密林裏,久而久之她變成了一隻熊。又過了幾年,這位婦女的丈夫走進這片密林裏打獵,見一隻熊正在埋頭吃都柿,他一槍把熊打死了。剝皮時獵刀在熊的前肢上怎麽也插不進去。獵人撥拉開厚毛一看,原來上麵戴著個紅色手鐲,和他妻子戴的一模一樣。他好生奇怪,莫非這隻熊就是我妻子?怪不得失蹤這麽多年都找不到她了。從此熊被認為是鄂倫春人的化身。
與此同時還有一則流傳古遠的鄂倫春神話: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位獵人在山林中打獵時被一隻雌熊抓去。雌熊把獵人關在林間山洞裏,並同他一起生活。為了不讓獵人逃跑,雌熊每次走出山洞去尋找食物時,都用大岩石把洞口死死地堵住。
就這樣,他們過了幾年共同生活。後來雌熊生了一隻小熊崽,便逐漸放鬆了對獵人的警惕。有一天,雌熊領著小熊外出覓食,忘記了堵洞口,獵人乘機鑽出洞來,急速地往江邊跑去。在江邊恰好碰上放木排的人,獵人跳上木排順流而去。傍晚,雌熊同小熊覓食歸來,見洞裏空空無人,雌熊立即帶上小熊,沿著獵人的腳印追趕。到了江邊,獵人早已無影無蹤。雌熊又沿著江邊發瘋地往下遊追趕。
打老遠看見獵人站在順流而下的木排上,雌熊一麵頻頻招手,一麵喊到:“你怎麽走了?快回來吧!”獵人卻理也不理。雌熊氣憤極了,狠了狠心說:“你既不願再回來,咱們隻好把孩子分成兩半。”雌熊說著就把抱在懷裏的小熊用雙手高高地舉起,讓獵人好好地看了幾眼,突然刷的一下將小熊撕成兩半,一半投向獵人,自己抱著另一半坐在地上嚎啕大哭。結果隨雌熊的一半還是熊,隨獵人的一半成為鄂倫春人。
當然這種神話頗具悲劇性卻感人肺腑,生動地描述了人熊之間不相配、不理想的婚姻生活,並用誇張的文學語言描寫了雌熊對獵人不辭而別所激發的憤怒之情,刻畫出雌熊多情、自私而殘酷的本性。
鄂倫春族對人熊關係的深刻、複雜的認識態度,以及神妙的文學幻想和虛構,無所保留地呈現在民族的神話傳說裏。這些獨特的人與動物為主題的文學風格,也進一步展示了北方初民對動物既恐懼又崇拜、即依賴又獵殺相互矛盾的心理結構。
當然,他們的早期文學創作跟他們特定生存條件、自然環境以及他們熱愛自然、崇尚自然、信仰“萬物有靈”等觀念是密不可分的。
在更遠的北方,赫哲族神話傳說中,有關人熊婚姻的實例,不象鄂溫克族和鄂倫春族的神話傳說那樣豐富,不過也有類似內容的描述。如有一則神話中這樣講述:“很早以前,有一位婦女生了三個孩子。有一次兩個孩子鑽進林子裏沒有回來,第三個孩子到林子找他們,也一去不歸。
冬去春來,母親一直為失去三個孩子而在江邊哭泣。忽然有天來了一隻公熊,嚇得婦女拔腿就跑。公熊追上去問婦女:‘你哭啥?’婦女把失去孩子的經過說給了公熊,公熊聽後說:‘你別哭,我讓你再生幾個孩子。’婦女和公熊同居後,果然生了好些孩子。有一天,婦女跟孩子們說:‘現在你們已都有了自己的氏族,你們去過你們的生活,我要跟著熊過日子。
但你們要記住,三年內不能獵熊!不然我會被你們殺死。’孩子們整整忍了兩年,到了第三年頭,還是去獵熊了。他們在一個水泡子附近見到一隻熊,就把那隻熊打死了。結果,扒膛一看胸口長著他們母親的一對大上圍。”
這則赫哲族神話裏敘述的人熊婚姻內容,要與鄂溫克族、鄂倫春族的熊體神話傳說相比,似乎顯得十分含蓄、柔和、溫情和隱衷。文中用大量筆墨委婉而深情地描寫了赫哲族婦女與公熊在一起生活,繁衍後代的情節。這無疑說明在赫哲族信仰意識及早期文學作品中,熊也被虛構為某些氏族血脈相連的祖先。
但總體上來看,赫哲族的熊傳說與鄂溫克、鄂倫春人有所不同,它的圖騰信仰不很明顯。具有普遍性的神話傳說,主要講述了人如何變成熊。有的赫哲氏族以為熊是由一個叫瑪夫卡的人變的,故稱熊為“瑪夫卡”。
據說瑪夫卡原是一位老獵人的大兒子,從小好吃懶作,不務正業。一天其父叫他們兄弟二人上山打獵,其弟獵殺了野豬和老虎,瑪夫卡卻背上弟弟獵殺的野豬往家走。結果他迷了路,未能走出密林,最後變成了一頭熊。
學習考古專業最基本的技能之一就是辨別各種傳說的真偽,而通常並不是真的或者假的那麽簡單,最多的情況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在真實中摻雜著人類對於自然和神靈的恐懼與崇拜以及向往。
在假造的傳說中又能找到當時社會與國家的影子和真實,所以這是一項極其艱難的工作,正因為艱難教授蔡勇往無前。人家都說有什麽樣的師父就有什麽樣的徒弟,至少這話對我來說是適用而實用的,我們師徒正式上陣親兄弟打仗父子兵的關係。
教授什麽樣我就什麽樣,一點都不變。
西拉木倫河,老哈河,眼前的大淩河,近在咫尺卻無法到達的牛河梁,我不得不再一次相信宿命的存在,可是我並不會就這樣坐以待斃,我要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新方法。
因為我的師母,唐婉,我的教授,顧青,全都岌岌可危。
人類永遠都是沿河而生,我則要沿河而上。
當清晨第一縷朝陽透過厚厚窗簾縫隙照進房間的時候,兩個孩子如同在腦子裏定了鬧鈴一般的醒了,因為她們餓了。
小孩子的腸胃比大人要準時的多,而且她們也不會虛偽的隱藏自己的本性,餓了就醒醒了沒東西吃就哭。
我人生第一個清晨伴著孩子的哭聲而來,對於一夜未睡的我眼前的哭聲無疑讓人心煩氣躁,我的耐心也愛心似乎隨著黑夜的結束消耗殆盡,
然而我不能也不想對著兩個孩子發火,立刻打電話給樓下的老板讓他幫忙買早點下來,外麵的風雪雖然從後半夜就停歇了但是依然很冷。凡是在中國北方生活過的人們都會有類似的經驗,下雪不冷化雪冷。
況且窗外的風似乎並未真的減小下來,隻是沒有了漫天飛雪再讓它到處吹打呼號,可是隻要抬眼看一下路邊光禿禿的楊樹搖擺的力度就知道風很大,比昨夜還大。
我沒辦法帶著兩個小孩子出門覓食更不能把她們獨自丟在屋子裏自己去買吃的,我必須寸步不離,身邊的兩個孩子比我的命還重要。
我答應顧青姐會照顧好她的孩子就一定會做到。
獬豸,也稱解廌或解豸,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上古神獸,古代神判與神裁思想下產生的著名神獸,又被稱為“法獸”。但是我更願意把它看作是代表古代誠信的神獸,根據《論衡》和《淮南子?修務篇》的說法,它身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樣貌大致類似麒麟,全身長著濃密黝黑的毛發,雙目明亮有神,額上通常有一隻獨角,俗稱獨角獸。據傳角斷者即死,有被見到長有雙翼,但多數沒有翅膀。
傳說獬豸擁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對不誠實不忠厚的人就會用角抵觸。它怒目圓睜,能辨是非曲直,能識善惡忠奸,發現奸邪的官員,就用角把他觸倒,然後吃下肚子。當人們發生衝突或糾紛的時候,獨角獸能用角指向無理的一方,甚至會將罪該萬死的人用角抵死,令犯法者不寒而栗。
帝堯的刑官皋陶曾飼有獬豸,凡遇疑難不決之事,悉著獬豸裁決,均準確無誤。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執法公正的化身。後世常將普通羊飼養在神廟,用來代替獬豸。
獬豸與法的不解之結,可從古代“法”字的結構得到解答。古體的“法”字寫作“灋”,而“廌”即為獬豸,“廌法”二字合為一體,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從水,取法平如水之意。
作為中國傳統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曆朝的推崇。相傳在春秋戰國時期,楚文王曾獲一獬豸,照其形製成冠戴於頭上,於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國成為時尚。秦代執法禦史帶著這種冠,漢承秦製也概莫能外。
到了東漢時期,皋陶像與獬豸圖成了衙門中不可缺少飾品,而獬豸冠則被冠以法冠之名,執法官也因此被稱為獬豸,這種習尚一直延續下來。
至清代,禦史和按察使等監察司法官員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繡有“獬豸”圖案的補服。
顯然,獬豸形象是蒙昧時代以神判法的遺跡。
而如此備受曆朝曆代重視和崇拜的神獸,法律的象征,根源在哪裏呢?根源便是對不誠實不中後的人抵觸的本能,並且會嚴厲懲罰。
所以此時此刻我心中就有著這樣一個誠信的神獸,所以我會寸步不離兩個孩子不惜一切代價保護好照顧好她們。
北宋詞人晏殊,素以誠實著稱。在他十四歲時,有人把他作為神童舉薦給皇帝。皇帝召見了他,並要他與一千多名進士同時參加考試。結果晏殊發現考試是自己十天前剛練習過的,就如實向真宗報告,並請求改換其他題目。
宋真宗非常讚賞晏殊的誠實品質,便賜給他“同進士出身”。晏殊當職時,正值天下太平。於是,京城的大小官員便經常到郊外遊玩或在城內的酒樓茶館舉行各種宴會。晏殊家貧,無錢出去吃喝玩樂,隻好在家裏和兄弟們讀寫文章。
有一天,真宗提升晏殊為輔佐太子讀書的東宮官。大臣們驚訝異常,不明白真宗為何做出這樣的決定。真宗說:“近來群臣經常遊玩飲宴,隻有晏殊閉門讀書,如此自重謹慎,正是東宮官合適的人選。”晏殊謝恩後說:“我其實也是個喜歡遊玩飲宴的人,隻是家貧而已。若我有錢,也早就參與宴遊了。”
這兩件事,使晏殊在群臣麵前樹立起了信譽,而宋真宗也更加信任他了。
春秋戰國時,秦國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變法。當時處於戰爭頻繁、人心惶惶之際,為了樹立威信,推進改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門外立一根三丈長的木頭,並當眾許下諾言:誰能把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金十兩。圍觀的人不相信如此輕而易舉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賞賜,結果沒人肯出手一試。
於是,商鞅將賞金提高到50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終於有人站起將木頭扛到了北門。商鞅立即賞了他五十金。商鞅這一舉動,在百姓心中樹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來的變法就很快在秦國推廣開了。新法使秦國漸漸強盛,最終統一了中國。
而同樣在商鞅“立木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卻曾發生過一場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戲諸侯”的鬧劇。
周幽王有個寵妃叫褒姒,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點起烽火——烽火是邊關報警的信號,隻有在外敵入侵需召諸侯來救援的時候才能點燃。結果諸侯們見到烽火,率領兵將們匆匆趕到,弄明白這是君王為博妻一笑的花招後又憤然離去。褒姒看到平日威儀赫赫的諸侯們手足無措的樣子,終於開心一笑。五年後,酉夷太戎大舉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諸侯未到——誰也不願再上第二次當了。結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虜。
一個“立木取信”,一諾千金;一個帝王無信,戲玩“狼來了”的遊戲。結果前者變法成功,國強勢壯;後者自取其辱,身死國亡。
可見,“信”對一個國家的興衰存亡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的母親沒什麽見識也沒有什麽學曆,她自己說度過三年小學就輟學回家放羊了,但是這些故事都是她拉著我的手不厭其煩的一遍又一遍講給我看的,她用這樣的誠信的故事來磨練和鍛煉我閱讀唇語的能力。
每天每天都會講,一直講一直講,一直講到我讀懂唇語並且能用自己的聲音複述給她聽為止,一邊喂兩個孩子我便一邊模仿母親的樣子,本能的開始給兩個小孩子講故事,雖然她們應該聽不懂,不能完全理解,但是也許這就是最初的耳濡目染吧。
“濟陽有個商人過河時船沉了,他抓住一根大麻杆大聲呼救。有個漁夫聞聲而致。商人急忙喊:“我是濟陽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給你100兩金子”。待被救上岸後,商人卻翻臉不認帳了。他隻給了漁夫10兩金子。漁夫責怪他不守信,出爾反爾。富翁說:“你一個打漁的,一生都掙不了幾個錢,突然得十兩金子還不滿足嗎?””
“淦夫隻得怏怏而去。不料想後來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有人欲救,那個曾被他騙過的淦夫說:“他就是那個說話不算數的人!”於是商人淹死了。商人兩次翻船而遇同一淦夫是偶然的,但商人的不得好報卻是在意料之中的。因為一個人若不守信,便會失去別人對他的信任。所以,一旦他處於困境,便沒有人再願意出手相救。失信於人者,一旦遭難,隻有坐以待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