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爭執
那時候,胡懷良對阮清,是真愛。
她的一切都讓他愛得無法自拔,就算阮清想要天上的星星,胡懷良也一定會想辦法摘給她!
可阮清呢?她卻不像他愛她那樣深。
她為人精明冷靜,即使是在愛情裏,也總是留著一份清醒。
這樣的人,是可怕的,感情於她,總有一種謀劃與算計的意味在其中,從來都不是純粹的。
當初她接受胡懷良,並非隻是因為喜歡,就像她會嫁給趙大寶,也一樣不是因為喜歡!
為了更好的生活,為了更多的便利與權力,阮清選擇了拋棄胡懷良,嫁給毫無感情可言的趙大寶。
這是她自己的選擇,她能夠接受。可胡懷良卻受不了!
為了這事,他受了很大的打擊。
這打擊有多大呢?大概就和天塌下來差不多!反正他是一病不起,整個人病得都下不了地了!
當時他成分不好,平時還傲得很,這回遭逢大難,有不少人都是等著要看他的笑話。因此他這一病,落井下石的人多,雪中送炭的人,卻基本上就沒有!
算來算去,大概也就隻有高朗的母親高良娣一個人了!
人有時候就是這樣,生病的時候、受到挫折的時候,因為低穀,所以特別脆弱,非常容易對一個人產生依賴。
你說這種依賴是患難見真情也好,說是救生圈理論也罷,反正高朗他媽照顧了他一個多月,他們兩人就順理成章的戀愛了。
那時候,高朗的媽媽已經二十歲了,她也出落得亭亭玉立,成了鎮子上有名的美人。
不論從哪個角度看,胡懷良和她在一起,都不吃虧!
更何況,高良娣和阮清最大的不同,就在於“理智”二字。
高良娣是性情中人,認準了的人便是一輩子,她像是有源源不斷的能量可以被汲取,胡懷良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即使什麽都不付出,她也一樣高興。
似乎隻要這個人是他,一切就都足夠了!
女兒的這種癡情,落在高朗他外婆紅姑的眼裏,簡直是不能忍受。
為了胡懷良,她們母女之間,爆發了激烈的爭吵。
生性溫順的高良娣,為了這個男人,據理力爭,第一次和母親紅了臉……
“這個胡懷良有什麽好?值得你這麽死心塌地的護著他!”紅姑瞧著女兒鬼迷心竅的模樣,就氣不打一處來!
在她眼裏,胡懷良絕對不是什麽好東西。他能給女兒帶來的,就隻有傷害!
“媽,你不要因為自己受過傷,就覺得這天下都沒有好男人!懷良不是你想得那樣的,他是這天底下最好的男人!我不想錯過他!我求求你了!”高良娣哭著懇求。
“你不想錯過?你知道人家怎麽想的?人家是知青,人家能看上你這樣一個小地方的姑娘?”紅姑嗤之以鼻。
“他是知青,可那又怎麽了?他和我說過,我叫良娣,他叫懷良,懷良就是心懷良娣、心係良娣的意思!”高良娣並不認同,她哽咽著,據理力爭道:“是老天爺要我們在一起,我們就是最合適的!”
“我看你這腦子是簡單得嚇人!”紅姑聞言,氣不打一處來,“這種鬼話你也信?這話他還不知道和多少女人說過!就那個阮清,你以為他就沒這樣和她說過了?”
“我不管什麽阮清不阮清的,我隻知道一樣,他現在是和我在一起,沒有別人!”高良娣完全不聽勸,反而往地上撲通一跪,說:“媽,我不管別人怎麽說,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誰來勸也沒用!”
“你和他在一起?人家要你嗎?人家將來早晚是要回城的!他不可能一輩子待在這裏的!”紅姑被女兒這油鹽不進的樣子氣得不行。
“他要是回城,那我就跟著他回去!他去哪兒,我就去哪兒!”高良娣咬牙說道。
“你不要媽媽了?不要這個家了?你是什麽戶口,他能去城裏,你能去嗎?”紅姑反問。
“我一直在念書,我在讀中醫,媽,我將來去了城裏,也一定有辦法解決吃飯問題的!”高良娣說。
“那精舍呢?你預備拋下媽媽,拋下精舍,一門心思跟他走了?”紅姑又問。
“媽!你不要這樣逼我,好嗎?我求求你了!你究竟為什麽這麽不喜歡他?你總該要給我個理由吧?”高良娣哭著說。
“你要理由?”紅姑看著女兒這副模樣,隻好長歎了一口氣,說:“好,那我就給你個理由!我看過他的八字,他這輩子,遍地桃花,絕不會在同一個人身上耗費太多的精力!”
“什麽?”高良娣聞言愣住了,許久緩不過神來。
“孩子,他不是良配。你如今與他過從甚密,隻怕將來會毀了自己的聲譽!女孩家,名聲比什麽都重要,要真是走到那一步,誰還會要你?”紅姑拉起女兒,語重心長地說。
“可……這八字也不一定準吧……”這種時候,高良娣自然是不會相信的。
“良娣,你不要自欺欺人,他是什麽樣的人,就是什麽樣的人!等將來他新鮮熱乎勁一過,他自然就要變心的!你和這樣的人,浪費什麽時間?”紅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對於這個胡懷良,她已經仔細地為他看過大運流年。
他早年雖然辛苦,可一旦過了三十五歲,一切都會有好轉,到時候就是名利雙收、大富大貴的命格!
可縱使如此,她也不稀罕!
她可不希望女兒年紀輕輕就跟了他,將來卻被人厭棄,受盡被人輕視的苦!
然而,她的良苦用心,高良娣卻不理解。她當時畢竟才二十歲,正是戀愛大過天的年紀,那時候的她,始終相信,胡懷良對自己是真心的,不論如何也絕不會變心!
“媽,就算這是命,那我也不信命!我就是要和他在一起!就算到頭來,他真是那樣的人,我也認了!”高良娣說罷,站起身,不等母親再說話,就直接奪門而出,衝到了大街上……
這一走,就走了整整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