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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老子賭你先死!

  “嗖!”


  鞋尖兒剛從樹後探出來,就被一支與之前一模一樣的梅花鏢釘在了地上。


  “啊!”


  陳大光一聲慘叫,聲音大到半個蔡府都聽得見。


  緊接著,一條腿就從樹後露出來,似乎是痛急之下造成的慌亂反應。


  “嗖、嗖!”


  又是兩支梅花鏢。


  “叭、叭、叭。。。。。。”


  連續十幾聲槍響,兩道人影從不遠處的樹上跌落,摔在地上。


  下一秒,一直背靠在樹上的宋玉誌動了。


  隻見他身形一閃,便從那棵樹後繞出來,飛快的轉過兩棵樹,縱身躥上了剛剛摔在地上那兩人旁邊的一棵大槐樹。


  陳大光也從樹後躥出來,順勢在地上打了個滾,鑽進了一處灌木叢。


  宋玉誌爬上那棵大槐樹不到十秒鍾的時間,兩道身影幾乎同時從樹上躍下,麵對麵的落在地上。


  一個是宋玉誌,另一個是全身包裹在黑布之中、隻露出一雙眼睛的人。


  陳大光一邊開槍一邊心中竊喜:

  這特娘的,還是老子有遠見、有眼光,這個姓宋的,還真是個高手啊!以後帶回去,那肯定又是大功一件!

  另一邊,那個全身包裹在黑布之中的人落地之後並沒有任何停頓,立即上前與宋玉誌打到了一塊兒。


  兩人腳下不斷移動,以至於陳大光不敢再開槍,怕誤傷宋玉誌。


  陳大光雖然不懂武術,不過從兩人的打鬥當中還是能夠大概看出一些門道的。


  首先就是力量的明顯差距;無論是宋玉誌還是那個黑衣人,每一次攻擊的力量都要遠遠超過陳大光。


  其次,就是那些看似有些多餘的動作,卻總是能讓攻擊先一步到達目標位置。


  簡單來說,如果陳大光對上兩人當中的任何一個,在相同的時間和位置發動攻擊,對方的攻擊都能比他快0.5秒。


  聽起來0.5秒的確很短,但是在戰鬥當中,0.1秒就是生死之差!

  宋玉誌畢竟身上有傷,盡管從一開始他的攻擊就十分凶猛,但是卻並沒有在最短的時間內對黑衣人造成有效傷害。


  時間一長,他的氣力就有些跟不上了,連續幾次都是堪堪躲過黑衣人的必殺一擊,形勢十分危急。


  陳大光一直舉著槍朝黑衣人瞄準,可是卻始終沒有合適的機會扣動扳機。


  兩人的腳下沒有片刻停頓,位置交換太快,陳大光根本不敢開槍。


  眼見宋玉誌已經落入下風,陳大光咬了咬牙,關上保險,把槍別在腰上,翻身回到最初藏身的那棵樹後,從一具屍體上拔出一把匕首朝黑衣人衝了過去。


  隻是這一次,他的心裏沒有半點兒把握。


  不是因為手裏拿的不是自己用著趁手的三棱軍刺,而是因為清楚的知道自己與對方在實力上的差距。


  黑衣人早就發現了陳大光的動作,此時見他衝過來,立即向後撤了兩步,後腳在地上用力一蹬,迎著陳大光衝了過來。


  從陳大光跑動的姿勢和路線上,黑衣人就看出了他並不沒有宋玉誌那樣的身手。


  不過對於陳大光手裏的槍,黑衣人還是有些忌憚的,否則也不會在與宋玉誌打鬥的過程中不斷移動腳步,片刻都不敢在原地停留。


  此時看到陳大光衝過來,黑衣人心中頓時大喜。


  如果能先把陳大光解決掉,已經現出頹勢的宋玉誌也就不足為慮了。


  可惜,他的算盤打錯了。


  陳大光沒有宋玉誌那樣的身手不假,但是他會的,宋玉誌卻不會。


  比如,陰人;再比如,以傷換命。


  這都是劉猛的“絕招”,同樣身為戰士的陳大光學的不錯。


  看到黑衣人朝他衝過來,陳大光的腳步不但沒有減緩,反而把速度提到了極限。


  黑衣人眼中現出一絲不屑,手中不知道從哪兒變出一把匕首,在兩人之間的距離拉近到兩米左右的時候,驟然朝陳大光的胸前刺了過來。


  這個時候,陳大光想躲是完全來得及的。


  但是他沒有躲,不但沒躲,甚至連握著匕首的那條胳膊都沒有抬起來。


  隻是在黑衣人手中的匕首快要刺入他的心髒之前,身體重心稍微往下降了半尺。


  在急速跑動中,這半尺已經是極限。


  “噗!”


  一聲刺破皮膚的輕響,那把匕首直直的刺進了陳大光的左肩窩。


  利刃刺入身體所產生的劇疼對於腎上腺素激升的陳大光來說,痛感並不十分明顯。


  借著那股慣性,陳大光狠狠的撞進黑衣人懷裏。


  在兩人身體接觸的瞬間,猛的抬起頭。


  “砰!”


  陳大光的額頭與黑衣人的下巴結結實實的撞在一起。


  如果他不是挨了這一刀,想要如此輕易撞上黑衣人的下巴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這,就是戰場上最典型的以傷換傷,不求自己無損,但求傷敵。


  能在戰場上活下來的,才有資格享受勝利,這就是戰士和武術高手的不同。


  而且即便是陳大光挨了這一刀,以黑衣人的反應速度,本來也是應該能夠躲開的。


  這裏麵存在著一種心理戰術。


  陳大光知道自己要是光憑武力的話,肯定不是黑衣人的對手,所以才用了這麽個傷人傷己的辦法。


  從一開始,他就表現的十分“狡猾”。


  先是用鞋和褲子引誘對方攻擊,暴露方位;接著連續開槍,精準射殺了躲在樹上的兩名敵人。


  而這些,黑衣人全都看在眼裏。


  包括後來陳大光的移動路線和尋找的掩體,都很完美,甚至是無懈可擊。


  所以在黑衣人的潛意識裏,已經把陳大光當成了需要全力應付的敵人。


  當陳大光用身體撞上匕首的瞬間,黑衣人出現了短暫的失神。


  他想不通這樣的一個人為什麽會用如此低劣的手段和方式,就算這樣撞上了他,陳大光也無法對其造成重創。


  但他並不知道,人體下巴上的神經十分密集,一旦遭受重擊,就算是職業拳擊運動員也十有**會瞬間失去意識。


  黑衣人的實力雖然與拳手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但是被陳大光結結實實的撞了一下,還是踉踉蹌蹌的連退幾步才勉強站穩。


  在他後退的同時,那把匕首自然也就脫離了陳大光的身體。


  鮮血瞬間噴濺而出,但是陳大光臉上卻沒有絲毫痛苦之色。


  黑衣人站穩身體之後,隨即想要邁步上前把陳大光的命給收了。


  可是還沒等他把腳抬起來,就覺得後心一涼、一熱、再一涼。


  陳大光臉上邪異的笑容映入黑衣人眼中,接著就漸漸變得模糊。


  眼前的光亮完全消失的瞬間,黑衣人的生命也畫上了句號。


  利刃刺穿心髒,神仙都救不回來。


  直到被死亡籠罩的那一刻,黑衣人才明白陳大光為什麽要那樣做:

  他根本就沒想過能夠擊殺或是重創自己,以生命為賭注的奮力一搏,隻是為了給一旁的宋玉誌創造機會。


  他們,玩的不是單挑,是八嘎的群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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