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艱難的談判
一上午時間過去,沒有任何進展,隻能繼續談判。
接下來的談判,依然陷入僵局,不是驚奇漫畫不想賣出超級英雄人物版權,而是不滿瑞恩提出的條件。
特別是將不再享有任何形式的分成、授權費,包括動畫、影視、電視劇以及影視作品人物周邊產品上麵。
倒是對於永久買下版權一事,沒有太多的抵觸。
反正驚奇漫畫也不是第一次往外賣出超級英雄人物版權,連蜘蛛俠的版權都賣了出去,何況一些二三線超級英雄人物。
正如瑞恩那天說的一樣,人們已經忘了驚奇漫畫旗下的大多數超級英雄人物,除了蜘蛛俠以外。
當下北美最火的超級英雄是超人、蝙蝠俠,接下來才是蜘蛛俠。
“對方還是不同意5000萬美元的報價,除非答應那些十分苛刻的條件。”
驚奇漫畫公司的會議室裏麵,羅納德﹣佩雷爾曼坐在椅子上麵,閉目養神,同時聽著有關談判的最新匯報。
“那麽與其它電影公司或者版權公司,聯係的怎麽樣了?”
很顯然驚奇漫畫並非指著瑞恩一家,同時還在聯係一些有意買下超級英雄人物版權的公司機構。
一位高管有些無奈的站起身來,道:“恐怕短時間內,很難找到第二個買家。”
“不過,倒是一些銀行與金融結構,同意以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做為貸款抵押。”
一個不能說是好,卻也不能說是壞的消息。
抵押貸款!
羅納德﹣佩雷爾曼眉頭緊皺,這可不是他想要的。
實際上,他並不缺乏資金,完全可以繼續注資驚奇漫畫。
然而,他早就對漫畫的前景不看好,從而製訂了新的發展計劃,利用驚奇漫畫旗下為數眾多的超級英雄人物,從而進軍影視業圈子。
可惜,這個發展計劃,一直得不到董事會成員認可,甚至遇到了百般阻擾。
“我們現在需要的是注入資金,從而盤活漫畫業務,甚至拉升公司股價,而不是一筆將來需要歸還的貸款。”羅納德﹣佩雷爾曼的目光當中,隱約露出一絲不滿。
一筆貸款,顯然不可能大幅度拉升公司股價,除非執行新的發展計劃。
可是當他目光落在兩側董事會成員身上,不禁搖了搖頭,這些人是不會同意進軍影視業的,他們隻想守著搖搖欲墜的漫畫業務。
“那麽我們隻能跟上次麵對二十世紀福克斯一樣,徹底把一眾超級英雄人物版權賣出去,並且不在享受任何形式的分成。”
“隻有,這樣一份苛刻的協議,才能換回來5000萬美元,最終達到某些人想要拉升公司股價的意願。”阿維﹣阿拉德忍不住露出諷刺的語氣。
眾人心中清楚,羅納德﹣佩雷爾曼隻想著如何拉升公司股價,好趁機套取更多的現金,就像公司剛剛上市的時候一樣。
“阿維﹣阿拉德,記住你的身份,是否同意這件事,不是你可以決定的,而是我,我才是驚奇漫畫的老板。”羅納德﹣佩雷爾曼嚴厲的眼神,頓時落在阿維﹣阿拉德身上。
雖然阿維﹣阿拉德執掌了《神奇四俠》、《鋼鐵俠》兩部動畫影片,在驚奇漫畫公司擁有了一些地位,卻遠沒有跟羅納德﹣佩雷爾曼爭辯的資格。
現在是1994年,遠遠不是二十世紀末期,那時執掌漫威影視大權的阿維﹣阿拉德,可以一言決定漫威影業的發展,到處收回被賣出去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製定真人電影複仇者聯盟計劃。
一時間,會議室變得安靜下來。
過了好一會,終於有人忍不住開口說道:“類似x戰警的事,確實不該繼續發生,除非瑞恩﹣高斯林,可以開出一個讓人無法拒絕的價格。”
“不過,價格上麵的分歧,可以慢慢談,具體條件也可以慢慢談。”
會議到了這裏,一眾董事會成員,終於算是勉強統一了意見,可以談,但是必須出一個讓人無法拒絕的價格。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裏麵,瑞恩一直跟著談判團隊,不斷與驚奇漫畫方麵商談。
至於《電鋸驚魂2》的發行、宣傳,都交給了二十世紀福克斯,甚至原本已經與試金石談好的合作計劃,都要推遲到聖誕節過後再說。
幾天下來,瑞恩的努力並沒有白費,驚奇漫畫方麵同意永久性買斷版權,沒有任何時間限製,不像索尼一樣,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拍攝一部蜘蛛俠影片,才能保住蜘蛛俠版權。
但是買斷價格上麵,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一些,而且驚奇漫畫死咬著後期分成收入不放。
哪怕是價格上麵,增加到了5500萬美元,驚奇漫畫方麵依然沒有鬆口,死咬著百分之五的授權分成不放。
這可不是什麽百分之五的北美票房,或者是全球票房,而是所有收入中的百分之五。
比之前驚奇漫畫跟二十世紀福克斯、康斯坦丁影業達成的協議,條件要苛刻一些。
似乎一切仿佛發生了一個反轉,瑞恩從一個打劫者,忽然變成了一個被打劫者。
“買斷價格上麵,我可以同意增加到5500萬美元,但是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分成,這條絕不可能。”
“頂多同意票房利潤一項分成,並且隻有百分之二。”瑞恩反駁道。
“百分之二?而且僅是票房利潤一項分成!”
“驚奇漫畫同樣絕不會同意,這樣苛刻的分成條件。”驚奇漫畫方麵的談判人員,非常幹脆,一口拒絕了。
“任何一家公司或者個人,都不會同意這樣的條件。所有收入的百分之五?”瑞恩臉上浮出一絲嘲諷,道:“簡直令人可笑。”
“我們談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不是超人、蝙蝠俠,甚至不是蜘蛛俠。”
“如果你們繼續堅持的話,我隻能跟dc漫畫接觸,或許他們願意出售一些,看上去無關緊要的二三線超級英雄人物版權。”
一提起蜘蛛俠,驚奇漫畫方麵的一眾談判人員,立刻露出無奈神色,他們早就將蜘蛛俠版權賣了出去。
dc漫畫,更是驚奇漫畫最大的對手。
“瑞恩先生,你用不著將dc漫畫搬出來,他們是不會出售任何一位超級英雄人物版權的。”
按理來說,dc漫畫絕對不會賣出旗下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即使僅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二三線超級英雄。
但是以dc漫畫與驚奇漫畫的關係,以及多年來的競爭,未必不會賣出幾位二三線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從而阻擾驚奇漫畫獲得急需的資金。
當年驚奇漫畫可是差點將dc漫畫收購,對此一直被dc漫畫視為一種恥辱,絕對不會介意給驚奇漫畫增加一點麻煩。
眼見談判陷入僵局,瑞恩反倒不著急起來,反正現在才是1994年,距離驚奇漫畫成立漫威影業,還有很長的一段時間。
期間驚奇漫畫公司接連破產數次,總有機會將一眾超級英雄人物版權買下來。
至於dc漫畫,他壓根就沒有考慮過。
原因非常簡單,1969年dc漫畫就被時代華納集團收購,目前是華納兄弟娛樂公司的子公司,華納兄弟則是好萊塢七大電影公司之一。
想要從華納兄弟手上,買下一眾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遠比從二十世紀福克斯手上買下x戰警版權,要難得多,或者說二者就不是一個難度。
不管是超人,還是蝙蝠俠,都有過成功的先例,遠非驚奇漫畫旗下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可比,華納兄弟再怎麽白癡,也不會賣出dc漫畫旗下的超級英雄人物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