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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零一十一章 在上頭有人

  「買斷?客人,您說的買斷是什麼意思?」那規則人物一下就愣住了,迄今為止來到這個愛維爾酒店的人比比皆是,就如同走馬觀花一般,但是在他的印象里,問價格的人隔三差五就有,真要入住的人是鳳毛麟角,甚至幾十年都沒有出現過了。


  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客人,本來以為又是那種一問價格就跑路的,但是人家不但要最貴的房間,甚至還說出了「買斷」這種詞。


  「我說的意思就是我要的房間,以後就只能我一個人住,相當於我把它買下來,你們需要提供給我日常的酒店服務,哪怕我不在酒店裡,你們也要幫我收拾妥當……你可以理解為,永久性長租!」


  張朦朧雖然已經建立起了炎黃城,但是如完成了冰魔族的任務,他肯定會經常往返炎黃城和愛維爾巨城之間,自然是要一個固定的住所了,買一個房子還要頭疼打理,搞一個酒店長住,是最好的選擇了。


  「客人,我們沒有這種先例……」


  別說是那規則人物了,就連盧默斯和百道也是一片驚愕,這什麼情況?他要永久租賃?他難道沒聽到這188萬至高幣一天的價格嗎?這要是長租下來,得要多少錢啊?


  「以前沒有,現在可以有了,」張朦朧說道,「如果你做不了主,你可以去問問能做主的!」


  「您稍等!」


  那規則人物趕緊走到了後方開始聯繫能做主的人。


  很快,她重新回到了前台,「先生,我們老闆說,如果您要長租,我們可以提供幾個方案給您,第一種是按照年租,價格是3億至高幣!第二種方案是每一百年租用,價格是200億至高幣,還有一種是永久性租賃,價格是5000億至高幣,而且我們還可以幫您申請到愛維爾巨城的戶籍!」


  「5000億?」盧默斯等人想不到,除非是腦袋秀逗了,怎麼可能有人花這麼多至高幣去弄一個住所?


  「還能有戶口?我是不是以後進城都不用繳納費用了,就按照這個價格吧,三個房間!」張朦朧想都沒有想就直接拍版了,甚至還要了三個房間,「不過我沒有這麼多現金,我可以用至高水晶來支付嗎?」


  張朦朧殺了很多魔獸,但是身上的至高幣也就只有一億至高幣上下,不得不說,那些魔獸掉落的至高幣實在是太少了一些。


  「您要用至高水晶來支付?」那規則人物臉上露出了肉眼可見的興奮,「換算成至高水晶,您需要支付15萬枚,您確定您身上有這麼多的至高水晶嗎?」


  那規則人物不知道已經在這個愛維爾巨城多久了,但是迄今為止她都沒聽說過誰擁有過15萬枚至高水晶,哪怕是這愛維爾巨城的城主,他擁有的至高幣遠遠超過1.5萬億,但是讓他掏出一萬枚,他都不一定能掏出來,因為那玩意實在是太稀有了!


  張朦朧也不說話,直接把一個空間存儲設備排在了前台,「15萬枚至高水晶,檢查一下吧。」


  那規則人物的嘴都因為驚訝而張成了O形,儀器稍微檢測一下就確認了其中至高水晶的具體數量。


  「先生,您真的確定要用至高水晶來支付費用嗎?」15萬枚至高水晶,絕對是連整個愛維爾巨城城主都能驚動的程度。


  「我確定。」張朦朧身上的至高水晶數量已經接近1億枚,這15萬對他來說,和一個零頭沒有太大的區別,這點至高水晶他有什麼好在意的?

  「愣著幹嘛?錄入信息啊!」張朦朧拍了一下盧默斯和白道。


  「我們倆也有?」兩人這才反應過來,張朦朧支付的是三個房間的費用,而不是一個房間的費用,他居然直接買斷了三個房間!

  換句話說,盧默斯和百道現在也成為了愛維爾巨城的正式居民了,這是多少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啊!


  ……


  直到入住房間,兩人都還在一種震撼中,不過有一說一,這房間的價格確實是物有所值,先不說房間的品質和智能程度,整個酒店還長期提供餐飲,都是不再收取額外費用的,最頂尖的酒店,食物又能差到什麼地方去呢?

  收拾了一下,三人就走出了酒店,畢竟他們也不是來享樂的,還有正事要辦!

  「出來了出來了!他們三個怎麼出去了這麼久?」


  「不知道,可能是為了面子,硬著頭皮在裡面待了一會兒,假裝自己真的住進去了吧?」


  「也說不好,不過晚上他們要是進不去那不是尷尬了?愛維爾巨城裡的任何經營場所內部可都是不允許過夜的!」


  「等等,那不是酒店的專用車輛嗎?我在這兒都住了幾百年了,那輛車就沒動過。」


  「這個我知道,那車是專門為酒店的貴客準備的,只有入住了最豪華房間的客人才有調動使用的許可權……這車在他們面前停下來了?」


  隨著張朦朧三人走上車,周圍看熱鬧的人變得愈發驚訝,這三個人不僅真的入住了愛維爾酒店,甚至住的還是最豪華的房間!

  有人立刻走進了酒店裡進行詢問,但是得到的消息讓他們更是炸裂。


  剛才的三個客人居然永久性地包下了三個豪華套間!

  當然,支付方式她並沒有透露,這可以算是客人的個人隱私了。


  ……


  張朦朧自然是沒有想過自己的行為在這個愛維爾巨城引發了什麼樣的震撼,1億至高幣用掉15萬,就像是一個有一萬塊的人用掉了15塊錢,會心疼嗎?

  「張兄弟,你有這麼多的至高水晶,完全可以直接離開這個世界了,完全沒有必要再去冒險啊!」盧默斯勸說道。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才來這地方几天,都還沒有玩夠,現在就離開了不是挺掃興的嗎?」張朦朧笑道,「而且我爸媽也給我留了任務,要我多收集一些至高水晶再走,我這才哪兒到哪兒?」


  張朦朧簡簡單單兩句話透露的信息量實在是太龐大了!

  張朦朧居然才來到這個世界不到十天!他剛剛花掉的至高水晶已經足夠上千人離開這個鬼地方了!

  而最重要的信息是,聽起來張朦朧的父母應該是來到過這個世界,而且還到達了至高世界了,否則怎麼可能給他這樣的提示?

  換句話說,張朦朧在上頭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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