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難覓芳蹤(二)
正值趙富春兄弟欲行不軌之事時,就見在他們船的不遠處,有一條烏篷船正在運河上緩緩而行,裏麵乘坐的人像是幾個道士。
他們的動靜已經引起了這幾個道士的注意,所以他們就調整方向,向趙富春兄弟的船跟蹤過來。
這條船是三明瓦的烏篷船,兩頭尖翹,船舶覆蓋半圓形的船篷;篷用竹片編成,中夾竹籬,上塗桐油黑漆。
所謂的明瓦就是在兩扇“定篷”之間放著一扇遮陽,也是半圓的,堅木作格子,鑲嵌一片片的魚鱗,大約有一寸大小,頗有點透明,略似琉璃而堅韌耐用。
所說的三明瓦,就是其中艙有兩道,後艙有一道明瓦。
船尾用櫓槳,一共兩支,船首有竹篙,在河岸,可以定住船隻。
三道船篷空間還是挺高大寬敞的,人在裏麵可以直立,艙寬可放下一頂方桌。就近看去就見船艙裏麵有四個的坤道(女道士),為首的是一個中年美婦。
隻見她頭戴飛雲鳳氣之冠,身穿秋香夾軟紗紺色道袍,內穿青紗之裙,肩背的霞帔、繡雲霞花紋的短披風;腳著菊紅色鑲大黑雲頭粉底厚幫的“雲履”,白綾襪。
其他三人都是二八芳齡少女,也是清純秀麗;就見她們都是身著褐色法服,頭戴玄冠,上下黃裙帔十八條。
此時四人都在正在用餐,道士一般食素,就見她們的飯桌上三盤素菜,分別是紅皮素鴨、清炒山筍,樹菇燉山藥;另外一鍋粘稠的小米粥。
她們食不言語,很快就用完餐,就見一個小道姑立馬收拾碗筷,清掃衛生,不一時桌麵就幹淨一新;隨後另一個小道姑則端上茶水。
這個美婦道姑是五台山飛雲觀的觀主飛雲真人此次帶著三個徒弟下山,是應了紫陽真人的邀請,前往東京開堂。
飛雲真人還有一個不為人知的身份就扶搖子(陳摶)的嫡傳女弟子,也是他最小的入門弟子,她在道教中也是頗有名望的,她精通醫術、卜數和養生術;
別看她麵目姣好,仿佛三十幾歲的樣子,但她實際上已經六十三歲了。
她的三個徒弟,分別是靈真、靈慧、靈秀,其中靈真精通武藝,靈慧博聞強記,靈秀則精通道經;當然靈慧和靈秀的武藝雖然比不上靈真,但是身手還是相當不俗的。
這時靈真出了船艙,來到甲板上,就見一隻小船正在追蹤一個客船,似乎像是水匪。
就見她進了船艙,對飛雲道長說道“師父,我看見有五個人穿著分水衣就下了船,向那艘豪華的客船遊去,似乎是想圖謀不軌。”
飛雲真人聽罷,頓時出了船艙向靈真所指的方向看去,隱隱看見有幾個人正向客船遊去。
她對靈真說道“靈真,我們一路從河間府到到衛州,一直和那條豪華之客船同行,算是和那船上的人也是有緣,我們就前去查看一番,如果遇到危險,就施以援手。”
靈真領命後,就讓船夫尾隨著趙富春兄弟前行的方向駛了過去,此時就見這五人已經登上船去。
接著現場就發生了打鬥,現場兩個護衛和一個婆子已經殞命當場了,剩下的兩人下了河,似乎在打撈什麽;另外兩個人則是持刀逼近船艙的其他房間。
這一切都看在了飛雲真人的眼裏,她覺得事態危急了,頓時命三個徒弟前去迎接客船的船客。
靈真等三人領命前去,就見靈真此時像鑽天的燕子,一下子就飛到了客船的甲板上,靈慧、靈秀緊隨其後。
此時趙富春和他二弟已經踢開了一個房間的門,就見一個老婆子躲在床下瑟瑟發抖,他倆就進去查探,很快就發現那老婆子,並把她從床下提溜了出來。
此時這老婆子癱軟在地,驚恐無狀,渾身直打擺子,牙關不住地上下抖動,牙齒發出咯咯的聲響。
她眼裏滿是求饒之色,趙富春看到她的熊樣,頓覺不耐煩,就上前用盡全力踢了她一腳,頓時將她踢翻出去,那婆子頓時就昏了過去,嘴角就溢出一口血來。
這時靈真已經來到了跟前,但已經是來不及製止他兄弟兩個的暴行了。
就聽她冷聲喊道“爾等匪徒快快住手,朗朗乾坤,豈能容忍你們作奸犯科,你等快快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免得遭受皮肉之苦。”
趙富春哥倆一聽,頓時尋聲看去,就見三個年輕貌美的女道姑站在門外,手持長劍,橫眉冷對著他倆。
此時他二弟大樂,就聽他說道“大哥,今天咱們交了桃花運了,又來了三個美嬌娘,咱們弟兄四個一人一個,不偏不倚地到時好分。”
此時趙富春下水的兩兄弟也返回到了甲板上,他們也看到靈真等三人,他們連忙趕向前圍了過去。
靈真三人倒是沒有驚慌,反而沉靜異常,就見靈真搶先一步揮劍而上,搶先發起進攻,就見那劍越舞越快,就像一條銀龍繞著她上下翻飛,左右盤繞;每一招各有數十著變化,一經推衍,變化繁複之極。
她的劍瞬間揮向趙富春,此時趙富春已經是頭暈眼花,就看見眼前有千萬條劍影舞動,已經為這萬花筒一般的劍法所迷,無所措手;
此時他的防守的門戶大開,靈真抓緊機會就向他胸口刺去,緊接著就聽見趙富春一聲慘呼,頓時胸口飆射出股鮮血,頓時跌入塵埃,臉如金紙,氣息奄奄了。
趙富春的三個弟弟看到他生死不明的慘狀,頓時陷入癲狂,就像瘋狗一樣,不顧一切地向靈真等三人攻了過來,一副不要命的打法。
而靈真三人沉著應對,反而遊刃有餘,不一時兄弟三人都傷痕累累地倒在地上,束手就擒了。
她們三人各自分工,靈秀先是綁了這四個水匪,然後前去查看那個昏死在地的老婆子的傷勢,然後施藥救治。
靈真和靈慧則是繼續營救其他人員,然後就逐個房間開始搜查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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