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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醫門戶分於元章

  【一】《大學》儒教


  有一次,世祖皇帝忽必烈問政趙孟頫。


  間歇時,趙孟頫小心問道:“陛下,能否恢複科舉製?”


  皇帝看了趙孟頫一眼,說了句,“恢複科舉製,有什麽好處麽?”


  “現在有很多學子、儒士成天無所事事,流落入勾欄瓦舍,憑寫個曲、填個詞混口飯吃;有的幹脆就棄儒從商,做起了買賣……”趙孟頫洞察皇帝的臉色,繼續說道,“若是能恢複科舉,讓那些英才進入霄宸,效命於朝廷,豈不是……”


  皇帝打斷了趙孟頫的話說:“把享樂與金錢看得很重的人,不適合進入朝廷。這種人一旦進入朝堂,便會大肆斂財,盡情地享受他追求的那種紙醉金迷的腐化生活。”


  “可現在的孺子,都不上學了,長此下去,如何是好啊?”


  “孩童不上學,這當然不行!你們集賢院想個轍,在每個社區[指1270年在各地成立的農村社和城市社]設立‘社學’,讓孩童都必須上學。”


  “關鍵是,百姓不願意花這份冤枉錢。”


  “哦,”皇帝又問,“若是辦成義學,百姓是否會踴躍參加?”


  “免費的,自然上學的人就多。隻是我們的財政,能否承擔的得起呀?”


  “這我想辦法,隻是,你必須讓孩童們明白,上學不是為了考科舉。”


  趙孟頫無言以對,心想:不科舉,上學還有什麽用?


  看到趙孟頫一臉的茫然,皇帝說:“你們儒家有一句經典叫‘修身養性,齊家治國’,對吧!”


  “是,這話源於《大學》。”


  “原話是怎麽說的唻?”


  趙孟頫背了一遍原文: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

  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

  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

  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

  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


  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


  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


  國治而後天下平。


  皇帝又說:“你把這段話的下半部分,為朕說一說。”


  趙孟頫解釋道:“要想‘修身養性,齊家治國’,首先要使自己獲得足夠的知識,獲得知識的途徑在於認知萬事,研究萬物。有了知識,就可以幫助大宗把采邑經營好。家是諸侯國的縮影,把家經營好了的人也一定可以把國治理好。一個能把自己國治理好的人,那麽他也一定能協助天子讓世界充滿和諧,天下太平。”


  “所以嘛,我們現在要做的事就是讓那些孩童先學好知識,有了知識幹什麽呢?把自己家的日子先過好了,怎樣過好家的日子呢?那就是先解決溫飽,怎樣解決溫飽問題呢?‘之乎者也’能解決吃飯問題嗎?”


  “不能!”趙孟頫迎合了一句。


  “你是集賢院直學士,主管我朝教育,腦子能不能活泛一些,讓孩童們學一些有用的東西?不要光學那些《四書五經》什麽的……”看到趙孟頫更是糊塗,皇帝便舉例說道,“你可以把《周易》調出來,改成‘農桑’、‘中醫’這類學業,豈不更好?”


  “可《周易》是萬經之源呀!”


  “正因為它是萬經之源,深奧的很呢!你讓那些孺子、學子如何能理解的了啊?還不如留給專業的人士去研究。你再想想,我們大元朝地大物博,為何還吃不飽飯?不就是耕種上出現了問題麽,你讓學子們學一些‘農桑’,學會多打糧、多產桑蠶,這不失是一種解決溫飽的好辦法。”


  “都學農桑?”


  “醫學久廢,後進無所師友。朕所怕的是,以後朝廷取人,都是學非其傳啊!如此以往,其為害甚大,你可曾想過?”


  趙孟頫隨聲附和。


  “你的祖先大宋王朝隻看重文化,隻重視科舉。有道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你們宋朝在三百多年的時間裏,除了出了歐陽修、蘇軾等幾個文化巨匠外,可曾出現扁鵲、華佗、張仲景和張仲景這樣的醫學巨公?沒有吧!”皇帝麵帶憂慮地說,“你是不知道啊,現在的西域[指西歐地區],瘟疫頻發,卻又久久得不到抑製,這難道不應該引起中原人的警覺嗎?現在東西方之通商頻繁,若真有一天商賈把疫情帶入了中原,是‘之乎者也’能製止,還是中醫藏藥能治之?”


  “當然,還得靠中醫啦!”


  “你看,如果把有些社學做成‘醫學社’,從小培養孩童這方麵的興趣,若能出個一兩個醫學大才,豈不也是你大功一件?”


  趙孟頫高興道:“不過,‘農桑’和‘醫學’在‘農社’適用,在‘城社’就有些不適用了。”


  “城社可以修一些‘陰陽學’,做一下城市規劃,解決市民的居住環境,讓百姓住的舒心些,豈不也是一件善事?有的也可以設‘蒙古字學’麽,讓蒙漢之間的交流能夠順暢起來。即便學業有成,舉薦到朝廷裏來,最起碼交談也方便些,不似你我,中間還總得夾著個‘通事’[指翻譯],多別扭呀!”說完,皇帝哈哈大笑。


  忽必烈是一個“實用主義者”,他的思路確實不同尋常。


  趙孟頫趕緊起身說道:“那麽,臣先退去,擬出個章程來,然後呈送陛下過目。”


  “好,好,好!”說通了儒士的榆木腦袋,皇帝也倍感高興,“孟頫啊,記住了,學文化,不是隻為了效忠朕,而是為了造福百姓。所以,你們這些儒士啊,不能老想著恢複科舉,你們這樣做,豈不是為那些一心想升官發財的人打開方便之門了麽!”


  “是,是,陛下說的甚是!”


  趙孟頫回去後趕緊召集人馬,籌辦社學之事。很快,便草擬好了一個設立“社學”的章程來,呈報給皇帝批示。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皇帝下詔曰:“勸農立社,社長專以教勸農桑為務……社長宜獎勤罰惰,催其趁時耕作,仍於田騰樹牌代,書某社某人地段。社長以時點視……每社立學校,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農隙使子弟入學。如學文有成者,申複官司照驗。”


  隨著詔書下發的,還有集賢院[相當於教育部]的一份《社學教條》。


  這份《教條》,不僅要求各學校遵照執行,而且還要求各州府等時常視察並考核各縣社學,分別予以獎懲,務使教條都能切實施行。


  其主要內容翻譯成現在的話說,如下:


  一、將道德教育擺在首位,以培養少年兒童懂得並遵行“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為社學教育目標。


  二、批判了當時傳統的課程、教育原則和方法。指出當時的施教者對學生隻知嚴加管束而不是曉之以理;隻要求學生死讀書而不培養他們明辨是非的能力,這是違背教育規律的。特別是體罰學生,“鞭撻繩縛,若待拘囚。”使得學生“視學舍如囹獄而不肯入,視師長如仇寇而不欲見”。


  三、提出了新的教育原則。指出對兒童的教育要符合兒童的生理、心理特征,使兒童在學習中獲得成功和鼓勵,在愉快而不是壓抑的環境和心情下學習,少年兒童才能獲得學習的動力並不斷進步。


  四、提出社學日課表。社學“每日功夫,先考德,次背書誦書,次習禮或作課仿,次複誦書講書,次歌詩。”


  五、主張授書課的教學上“貴精不貴多”。“能二百字者,止可授以一百字”。使學生精神有餘,“無厭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


  【二】《儒醫之門》紀曉嵐.格言

  儒之門戶分於宋,


  醫之門戶分於金元。


  醫者,仁術也;儒理,愚術也。


  鐵穆耳繼位後,更是大力興辦社學。


  大德三年[1299年],成宗皇帝派趙孟頫來江浙省任儒學提舉,就是對前階段開設的社學進行一次大檢驗。在江浙行省實施了元朝建國以來第一次“童子試”,並提拔舉薦聰悟絕倫之資的少年進入官辦的府、州、縣學繼續深造。


  考試之前,一些縣尹[縣長]來找趙孟頫說:“能否取消‘醫學社’的《四書》考試,隻考《孝經》、《小學》及專業科目。”


  趙孟頫笑道:“你們的‘醫學社’已經取消了《五經》科目,怎麽還嫌多,連《四書》也不學了?”


  “哎呀,趙大人呐,你可不知道,醫學的科目太多,哪有時間看那些與專業無關的書籍?我是怕,萬一考《四書》科目的話,我縣恐怕將無人進入‘書院’[市級中學]深造的。”


  “這我做不了主,等我上個折子,請示聖上吧!”


  趙孟頫隨即擬了一個折子,呈報給皇上。


  很快,皇帝的聖旨就下來了,把趙孟頫是好一頓大罵!

  詔書上說:


  所有的醫學生要學習《素問》、《難經》、《仲景叔》和《脈訣》之類,亦須通《四書》。務要精通,不精通者禁止結業,不得行醫……務要成才,以備試驗攫用,實為官民便益。


  成宗皇帝認為:醫者通掌刑命之官一樣性命枚關,所以對於醫學生員的要求要嚴格控製,除去要熟讀正人倫禮儀的《四書》外,才能有實德以便宜從醫。也就是說,想要做一名合格的醫生首先要有醫德。


  趙孟頫組織進行的“童子試”一結束,成宗皇帝又對“農桑社”的專業成績極為不滿。


  大德四年春,元成宗轉發江浙等處儒家提舉司的奉立,重申,對社學所學內容進行了規定,並提出了舉辦社學所能培養的人才規格,即既懂農桑生產,也懂詩書禮儀規範的人才,規定了社學所延請儒學教師的經費支付細節以及評判人才的標準,即由鄉民自籌資金以付束惰,而學問有成的評價標準由官方機構進行審判。


  規定還要求,大力興辦“農社學”,即同勞動生產相結合的一種民間學習組織。這種民間學習組織相對於其他正式學校來說,最大的特點就是,其學習過程並不同勞動生產相脫節,而學習時間與內容的安排更具有隨機性,往往在田間,依據勞動時間的長短來安排教學。


  接到聖旨後,趙孟頫一點兒也不敢耽擱,騎上馬便去農村社找那裏教學的好友吾丘衍商量對策……


  ————————————


  注釋

  【1】社學


  社學是地方官奉朝廷詔令在鄉村設立的“教童蒙始學”的學校,是元代以後農村啟蒙教育的一種形式。


  多層次辦學、多形式興教是元代教育的一個顯著特點。在諸多層次、諸種形式的辦學中,不能不提到社學。社學是官立的用於啟蒙的一種教育組織形式。


  至元二十三年(1286)朝廷頒令:凡各縣所屬村莊以五十家為一社,設社長一人,“教勸農桑為務”,並設學校一所,擇通曉經書者為教師,施引教化,農閑時令子弟入學,讀《孝經》、《小學》、《大學》、《論語》、《孟子》,並以教勸農桑為主要任務。江西東北地區(隸屬於江浙行省)於此時開始創辦第一所社學。


  元朝滅亡,社學也一時停辦。


  明洪武八年(1375)朝廷下令各地立社學,延請師儒以教民間子弟。各府、州、縣皆立社學,以教化為主要任務,教育15歲以下之幼童;教育內容更包括禦製大誥、本朝律令及冠、婚、喪、祭等禮節,以及經史曆算之類。


  正統元年(1476年)朝廷令提學官及府縣官對社學進行扶持和監督,社學中品學兼優者,可免試補為秀才。


  弘治十七年(1504),朝廷再次明令各府州縣建立社學,並規定民間幼童年齡在15歲以下者,應送社學讀書。


  明正德(1506-1521)年間,李夢陽為江西提學副使,改革過去社學的弊端,大力發展社學。他首先在南昌、新建二縣辦起16所社學,典型示範,先遠後近,逐步推廣到全省。他要求管理學校的官吏,按照規定精選社學教師,免除他們的徭役,尊重和敬禮他們,不準他們擅自向學生征收課金、雞米、酒食,以免使人民感到入學是種苦役而設法逃避。對社學教師好的提升,不好的開除,有獎有罰,有利於辦好社學。為了使人們重視社學,還規定今後不是社學出來的學生,不能進縣州府學。在李夢陽的推動督導下,江西社學有了一個較大的發展。


  正德十三年(1518)四月,王陽明在平定江西南部暴動後,認為“民風不善,由於教化不明”。於是頒令,要求南贛所屬各縣“父老子弟,互相戒勉,興立社學,延師教子,歌詩習禮。”並頒行《社學教條》,使江西社學又得到一次大的發展。


  清初,朝廷沿襲了元、明兩朝舊製,又令各省道的府、州、縣置社學,每鄉一所,擇“文義通曉、行誼謹厚”者為社師。凡近鄉子弟,年12以上,20以下,有誌學文者,皆可入學肄業,入學者得免差役。至雍正十年(1732),江西全省共有社學278所。至清末,社學逐漸消亡,代之以新式學堂。


  明清兩代,社學成為鄉村公眾辦學的形式,帶有義學性質,多設於當地文廟。社學一直是為封建統治服務的地方文教機構,但在鴉片戰爭爆發後,廣東人民亦曾利用它作為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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