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章 解決帶來麻煩的人(二更)
隻是,蘇興華自己不願意去別的大隊,一直留在生產隊等工作分配。
“這誰說的好,你看看咱生產隊,多少個知青?他們找到工作了?依我看,那蘇興華隻能去念大學,看看大學分不分配工作!”
“考?哪有這麽容易?”陳五月瞪了一眼趙誌遠。
要是等那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實現的事兒,這不是直接給閨女埋釘子嗎?
“那你說咋辦?”趙誌遠一臉無奈。
“能咋辦?當然是給那臭小子介紹對象,別讓他禍害我們家香雲了。”陳五月說的一臉理所當然。
“啊?這咋介紹,我又不是他……他親戚!”
蘇興華父母死得早,就靠哥嫂養大。
可哥嫂也不盡興盡力,饑一頓飽一頓的養著蘇興華。
蘇興華也算是靠著自己,考上了初中,接著是高中。
也算是有本事的人,這種人,不可能在被哥嫂擺布的。
“你不是他親戚,你是大隊長啊,你說說,他還能不聽?依我看,他和那曲夢夢,就挺般配的。不然……不然找同生產隊的,王二麻子家那個閨女,那丫頭做飯、洗衣、養豬,樣樣行!比咱家香雲強多了,咱香雲可不洗衣服,不做飯,不養豬的!娶了王苗苗,蘇興華這輩子吃穿不愁!”
為了拯救閨女,陳五月頭一次昧著良心,說閨女不好。
“王苗苗?咱生產隊,八歲才開始說話那個?”趙誌遠臉黑了一半。
要說曲夢夢還說的過去,可這王苗苗,是生產隊出了名的傻子,八歲才會叫媽媽,十歲了,家裏才慢慢教著說了幾句話。
年紀還比蘇興華大幾歲,蘇興華咋可能答應?
“是啊!你別聽別人說,她傻。老王家媳婦和我說了,瞧著傻,實際上不傻,能幹活兒,而且單純著呢,還能生兒子!老王家媳婦和我說了幾回,讓我介紹,隻要不是缺胳膊斷腿、愛打人的,都行!她閨女能養活自己,哪怕再養個男人,他們家幫襯著點也行!”陳五月道。
也就是說,老王家想找個吃軟飯的,而且脾氣還好的。
同樣是寵閨女,老王家和趙香雲家情況不一樣,王二麻子娶個媳婦是自己的青梅竹馬,又沾親帶故,一輩子就生了一個閨女,還是個傻的。
兩口子勤勤懇懇一輩子,雖不是什麽有錢人,但到他們閉眼那一刻,都能為閨女謀劃!
“咳咳!那也不能坑人家閨女。”趙誌遠道。
“哪能叫坑啊?不坑,你去問問蘇興華,他要是不願意,你就讓他找曲夢夢,並且以後不許隨便打聽我閨女,也不許提我閨女的名字。”
為了趙香雲,陳五月絕對是最硬氣的那個。
而且蘇興華這人,雖然不是什麽好東西,可隻要在生產隊,陳五月和趙誌遠就能拿捏得住他。
重點是那人愛麵子,絕對不可能打老婆。
別人,陳五月還真不敢保證。
畢竟,王苗苗情況擺在那兒。
“那我還是直接介紹曲夢夢吧!王家那丫頭,我看還是找咱們大隊,知根知底的,要是有那種父母雙亡,忠厚老實的最好!”趙誌遠道。
“要有那種,不最好嗎?可哪裏有啊?”
“我找個時間,問問支書去!”
趙誌遠將這事兒,放在了心上。
不過,蘇興華這兒,確實要去敲打敲打,自己閨女,到底定了親的,萬一這蘇興華胡說八道,害的閨女被人編排,就不好了。
下午,趙誌遠親自找到正在田裏摘棉花的蘇興華,將人叫到一邊。
“蘇同誌,你今年多大了呀?”
趙誌遠口吻很是溫柔,一如當初,趙香雲還是大胖子,追著蘇興華滿生產隊跑,趙誌遠將蘇興華當成自己未來女婿的時候是一樣的。
蘇興華心中一喜。
他一直覺得,趙誌遠有心培養自己做女婿的。
“二十一!”蘇興華道。
“二十一?那也不算小了,你想過自己的終生大事沒?”趙誌遠繼續問。
“想……想過!”蘇興華腦子裏出現了趙香雲陽光明媚的樣子。
可是馬上,他又想到了如山茶一樣清新的曲夢夢。
雖說蘇興華說了無數次,要和曲夢夢劃清界限,可是每一次,都沒有真正這麽做過。
隻要對上曲夢夢那雙眼睛,他就有種要保護曲夢夢的衝動。
趙誌遠不知道蘇興華心中所想,但卻覺得離自己要做的事情,靠近了一大步。
“我覺得曲夢夢同誌挺好的,年紀輕輕,又上進,肯幹活兒。好像和蘇興華同誌還挺有緣分的。”
作為大隊長,趙誌遠有些話是不能說的。
比如,蘇興華和曲夢夢走得近這種話。
從別人嘴裏說出來,沒什麽,可從趙誌遠嘴裏說出來,一旦傳出去,就成了攻擊蘇興華和曲夢夢的話。
蘇興華臉一白,隱隱約約明白了什麽。
“趙叔……”
“興華,我閨女香雲不懂事兒,以前年紀小的時候,喜歡跟在你屁股後麵。但那隻是為了和你學習,沒有別的意思,希望你也不要誤會,更加不要往心裏去!你聽得懂我說這話的意思吧?”趙誌遠道。
“我……”蘇興華如何不懂,趙誌遠這是讓自己退出呢。
“興華,你和曲同誌情況特殊,雖然住在那群知青那裏,可到底不是知青,生產隊,才是你們真正的家!”
趙誌遠的話,再蘇興華和曲夢夢哪裏,或許有些殘忍,可就是事實。
“趙叔,你說的,我接受不了!”蘇興華突然麵色嚴肅的衝趙誌遠道。
“你……”
“趙叔,要說不懂事兒,我過去才不懂事,放棄了對我最好的姑娘!我現在誰都不想要,隻想遠遠的看著我喜歡的姑娘。”
沒提趙香雲的名字,但蘇興華嘴裏說的,就是趙香雲。
趙誌遠那叫一個生氣!
“隨你怎麽說,但你要是敢傷害我閨女,我這做大隊長的,第一個不同意!”
說完這話,趙誌遠氣呼呼的走了。
早知道蘇興華是這種人,當初就應該趕走的,也省的像塊牛皮糖似得,黏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