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友誼
所以,怎麽看,都是複仇這個東西更現實一點。
那麽,既然是複仇,千麵為什麽要專門來提醒自己。
意思大概就是這趟渾水自己趟不得。
難道說,自己插手,也會受到同樣的報複。
由此可見,這個複仇的目標,不是自己。
至少不是自己的化名。
那麽自己真正的身份也沒有得罪過什麽人,因此,自己被排除了。
可怕就怕在,他是衝著暗閣來的。
但是,這樣的話,說不通。
A市的暗閣,和十幾年前的A市根本沒有瓜葛。
那個人無論想做什麽,應該都是謀劃很久了,既然如此,和暗閣,應該也扯不上什麽關係。
自己大可以置身事外。
不過嘛,江思安這個人,倒不是好多管閑事。
而是在自己的地盤上,作為一個也算是黑道比較有名的勢力的掌控者,永遠要獲得第一手的消息。
不然,要是對方真的衝著自己來,豈不是毫無準備,直接就要繳槍投降了?
她投降倒無所謂,丟了暗閣的臉麵,對暗閣總部和趙家那些人來說,都不是好事。
因而為了那些人,江思安必須以身犯險,將自己先置入一個比較危險的境地,了解了事情以後,再想脫身之法。
這樣,就會有所準備,事先堤防。
況且,就算自己不插手,穆雨可能也會在這一次的風波之中走上一走。
還有顧曉……
最近針對她的事件似乎有點多了。
從穆雨回來後,顧曉很明顯要比以前難做了許多。
難道說,這次這個大局,是為了她們兩個其中一個布下的?
不對,不可能。
她們都不可能和十幾年的事情有關,她們的年齡在那,也沒有得罪過那麽高級的對手。
這次的事件,應該隻是黑道某個大佬不甘沉默所以搞出來的。
和她們幾個都沒什麽關係,畢竟,她們都是小人物。
那麽小的人物,本來就不該被牽扯其中。
江思安這個人從來都要想很多,但是第一次,希望她不再需要考慮那些。
她的圈子很小,隻需要考慮自己的朋友,家人就好。
無論A市的天再怎麽變,隻要和自己無關,自己都不會插手。
就算是何良,自己也隻是憑著良心行事。
危急關頭,要是能搭把手,自然可以,要是不能,反而引火燒身,那麽她是絕對不會選擇保護的。
“現在想這些好像有點多餘了,再說了,跟何良也沒什麽關係,不能因為小助理,就把他算到需要自己保護的對象中。”
江思安想著想著突然覺得不對勁。
自己怎麽把何良也算到了需要自己保護的人當中了。
自己和他隻有這麽短短的一陣相處,憑什麽那麽大的事情當中,自己要想著保護他?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
小助理的事情解決之後,大家就各走各的路了,何良這個名字,以後恐怕也就隻有在新聞裏才能看見了。
自己就不要考慮這些有關於他的事了。
嗯,對,沒錯。
反複在心底裏強調了何良的不重要後,江思安覺得自己的心又輕鬆了起來。
就是不知道……這是否可以算作,自欺欺人。
“我沒多心。”
“你和他……隻是朋友關係。”
何良沒辦法再說些其他的。
應付眼前的局麵也好,還是真的想這麽說也好,他都隻能說這話。
小助理和她,他不知道到底是什麽關係嗎?
他當然知道。
畢竟,小助理成天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悠。
自己是知道他們兩個沒什麽的。
之前想的那些,都隻是一時的想法而已。
但是,他們兩個,可以算得上是朋友。
看江思安的態度,也知道小助理這個人在她眼裏是個什麽地位。
不管小助理的身份是什麽,江思安會多看他一眼,都是因為她覺得這個人還可以。
可是,自己呢?
自己在她眼裏,又是什麽地位呢?
恐怕,連朋友都算不上吧。
自己還真是失敗,一心一意想和人家交朋友,可是到了最後,還不如個助理。
何良生平頭一次感覺到了氣餒。
其實他已經盡力了,可是他說話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的把自己的習慣帶入。
明明心裏不是那麽想的,還總是和江思安起爭執。
這樣當然做不了朋友。
估計這次江思安離開後,他們也會徹底的橋歸橋路歸路。
助理到底是怎麽做到的呢?
何良不知道。
但是,大概再也沒有機會和江思安見麵了,那麽答案,也就不重要了。
真是可惜了。
這麽好的一個人。
自己卻不能和她做朋友。
唯一一個對自己不感興趣的女人……
“嗯……朋友嘛,算得上吧。”
“畢竟我們兩個有共同愛好,還一起吃東西。”
“不過,你不是也吃了嗎?”
“那是小助理最喜歡吃的哦。”
江思安彎了眉眼,不再討論那麽嚴肅的話題。
沒有什麽意義了。
何來已經知道了,自己也就不再多說惹人懷疑。
小助理的事情可以暫且放一放。
江思安決定好好策劃一下何良去醫院的安保問題。
要知道,那是自己的最後一班崗。
尤其是還打算做點別的,自己不好好策劃一下的話,忙中出錯。
別到時候竹籃打水一場空。
“是嗎?”
隻是因為吃過東西,就成為朋友了嗎?
這算什麽?
何良表示完全不能理解吃貨的友誼。
在他眼中的友誼,不該是那麽草率的,應該是經過深思熟慮,兩個人的性格方麵啊,人品方麵啊,愛好什麽的都相同,這才能成為朋友。
朋友於他來說是個很奢侈的東西,因此他對朋友的態度也就格外認真。
要是他現在有江思安這麽一個朋友,他肯定會隔三差五的送點東西給她。
嗯,主要是也沒有別的什麽想法。
何良沒有朋友,也不知道怎麽和朋友相處,反正有好東西和朋友分享就對了。
就是這麽簡單粗暴。
隻是,要是吃過東西就是朋友了,那自己和她一起吃東西,是不是也就是朋友了?
何良的腦洞突然又轉了回來,想出了一個看似很有邏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