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要離婚
餘汀一聽這話,眼淚就忍不住地掉下來,失聲控訴道:“唐詔修,你現在這是要踢開我嗎?”
“是又怎麽樣?”唐詔修冷冷地說。
“你……”
餘汀啞然,手抬起來指了指唐詔修,終究還是沒辦法罵他,又指向餘遲,眼淚嘩嘩地掉下來,“阿修,所以現在你這是有了新歡,就要丟掉我了?就為了餘遲這個賤人?”
“如果她賤,你又何嚐好到哪裏去?”
唐詔修的嘴角冷冷地勾了一下,看餘汀的眼神更是清冷,裏麵一點感情都沒有,不,他對這個女人從沒有感情。
“餘汀,你自己說,你現在還能有什麽用?”
唐詔修看著她,“這些年你對我做過什麽?餘汀,別說得那麽高尚,你隻是為了你自己而已,別忘了我們當初的約定,我們隻是互相利用而已。”
“嗬嗬,互相利用?”餘汀徹底崩潰,瘋了一般突然衝向了餘遲,“你說我們是互相利用,你對她就是真愛了?唐詔修,你怎麽對得起我!你怎麽對得起我!當年,如果不是我,你的好阿遲就要被糟蹋,是我救了你們!是我救了你們!可你看看你對我做了什麽!”
“餘汀,你別鬧了!”
唐詔修將瘋狂的餘汀拉住,狠狠地甩了一巴掌,厲聲罵道:“你別發瘋了!”
餘汀沒想到唐詔修會打她,愣愣地看著他,他們做夫妻這些年,哪怕唐詔修一次都沒有碰過她,可是他也從沒有動手打過她。
現在……現在為了餘遲這個女人,他竟然……竟然打她!
餘汀這樣想著,扭頭過去看餘遲,隻見她一副清新單純的模樣,心裏就恨不得毀了她。
她怎麽可能擺出這樣無辜的一麵。
她怎麽可能在遭受那麽多男人的摧殘之後,還能保持這樣天真的模樣,她怎麽可以回來,怎麽可以來勾引唐詔修!
這個男人是她的!隻能是她一個人的!
誰也別想搶走!
唐詔修見餘汀停下了腳步,便是冷冷地說:“餘汀別將你自己說得那麽好,你對阿遲做了什麽,你自己難道不知道嗎?阿遲她是你的親妹妹,可你竟然叫男人去強她,你可真是好姐姐啊!”
“什麽……你,你怎麽知道……“
餘汀讓唐詔修的話嚇得臉都白了,驚恐地看著他,喃喃說道:“你不是已經失憶了嗎?”
“哼,你當然希望我失憶。”
唐詔修冷笑,“可是,餘汀你是不是忘了,既然可以失憶,也有可能會恢複記憶。還記得當年你對我說的謊言嗎?”
“不,不會的,你怎麽可以……怎麽可以恢複記憶呢!”餘汀的表情更顯呆滯,帶著一種崩潰的癲狂。
如果唐詔修這時候能仔細一點,也許他就能發現,餘汀早就已經瘋了。
而餘遲也因為太過震驚,沒有發現餘汀的不正常。
恢複記憶?
唐詔修竟然恢複了記憶?
這是什麽時候的事?
餘遲愣愣地看著唐詔修,難道她總覺得如今的他有一種熟悉的感覺,原來他早就恢複了記憶。
“嗬,詔修,你一定是跟我開玩笑的,是不是?”
餘汀哭喪著表情,抓著唐詔修的衣袖,哀求地說道:“阿修,我求求你了,你跟我說,你是跟我開玩笑的是不是?你怎麽可能恢複記憶呢?我們不是說好了,好做一輩子的夫妻嗎?你怎麽可以恢複記憶?你要是記得了,我要怎麽辦?事情不該是這樣的啊!阿修,我們……我們再去做一次手術好不好?我們去拿掉記憶,我們……求你不要跟我離婚!“
餘汀說著說著哭倒在地上,掩著臉哭得傷心不已,嘴裏還在喃喃地說著:“阿修,我求求你,不要跟我離婚。我不離婚,死也不離婚!”
“餘汀,你做夢了。”
唐詔修低頭看著餘汀,眼裏一點情緒都沒有,“我們早就該離婚了,一年前,那時候如果不是那場車禍,也許我們早就已經沒關係了。你醒醒吧,我從來都沒有愛過你。”
從來都沒有。
也許以前因為餘遲,而讓她做了替身,他的心裏曾有多那麽一點愧疚,而這些愧疚也在餘汀一次又一次的咄咄逼人的惡意裏消失得無影無蹤。
“可是……我們離婚了,我們的孩子怎麽辦?阿修,我們的孩子怎麽辦?”餘汀突然抬起頭來,緊緊地抓著唐詔修的褲腿,眼睛裏是深深的絕望與微弱的希望。
“阿修,我們的孩子啊,他就快要出生了,你能不能看在他的份上,不要離婚啊!我們母子倆都離不開你的。”餘汀又哭了起來,這樣的她看起來可憐極了,一點都沒有麵對餘遲時候的咄咄逼人。
“孩子?”
唐詔修麵色依舊不改,淡然說道:"餘汀,你是不是瘋了?我們哪有什麽孩子?一年前的孩子是誰的種,你又不是不知道。需要我在這裏說出來嗎?餘汀,我想不用我說,你也一定記得那時候每天跟你共在一張床上的男人是誰吧?”
嘩!
餘汀的心徹底碎了,手指下意識滑了下去,就這樣呆呆地看著唐詔修,這個男人多麽俊美,這個男人讓人忍不住地靠近,像是有毒的妖豔花朵。
這個男人也多麽絕情。
他一次都沒有說過愛她,哪怕她已經那麽卑微地求著他,可是他一次都沒有說過。
哪怕到了這時,他還是要用語言將她逼到絕路,連一點希望都不留給她。
是了,他們一次都沒有上過床,又怎麽來的孩子呢?
她心裏從來都是知道的,知道自己隻是餘遲的替身而已。
哦,不,她連替身都不是,她隻是餘遲的替死鬼,如果當年不是她,也許他的阿遲就會糟蹋在別的男人的身下,所以他才會對她心懷感激。
可是,餘汀也是知道的,自從一年前,她讓那些男人糟蹋了餘遲,自己跟唐詔修的婚姻大概也到了頭了。
幸運的是,那時候的唐詔修失去了記憶,自己簡直像撿來的一樣,又能在他身邊陪著他,過了生不如死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