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哪隻眼睛看到她熱愛工作了
黎梨拿起桌上的紙巾給小小擦眼淚,“乖,這麽一張漂亮的小臉,哭成這個樣子姐姐也要哭了。”
“姐姐記得小小今天出院的,看,這不就來了麽!”
聽到這話小小又笑了,“我就知道姐姐不會騙我!”
黎梨站起身,從桌子下的櫃筒裏拿出一個月野兔的手辦,那還是她托日本的代購特地找的,她自己也有一個,可是自己的那個是斷然舍不得拿出來送人的。
“哇,是月野兔!”小小很開心,她最喜歡的就是美少女戰士了,有一個當美少女戰士的夢。
小小不知道價格,小小的母親卻知道,她雖然不是什麽發燒友,卻也知道這樣的手辦不隻價格高,更重要的是難找,“小小,小梨子姐姐這份心意我們領了,不然先把這個寄放在小梨子姐姐這好不好?”
聞言小小緊緊的抱著月野兔不撒手。
“姐姐也有一個跟小小一模一樣的呢!”黎梨對著小小的母親笑,“這是我跟小小之間約定好的。”
“因為我們小小也是愛與正義的化身啊,勇敢的對抗了病魔呢!以後遇到什麽挫折或者不開心也要加油不要被打敗哦!”
“姐姐,以後我還能見到你麽?”
“有機會我們在外麵見吧,這醫院姐姐可不希望你再來了。”說完大家都笑了。
“黎小姐,謝謝你!小小能遇到你們這樣的醫生跟護士是她的幸運,尤其是你!”小小的父母謝完醫生又衷心的感謝了黎梨,特別強調。
黎梨的事情她有所耳聞,但是也不好多做評價,固然為她不值,但是她卻也能體會病人家屬的心情,隻希望雙方能解開心結有一個好的結果。
小小初入醫院的時候,各種不配合治療,遇事就哭就鬧,還是因為黎梨,黎梨給她講了美少女戰士的事情,很耐心的對她,這才讓她配合治療,順利出院。
“哪天你有時間記得聯係我,我可還惦記著要給你介紹對象呢!”小小母親對著黎梨俏皮一笑。她比黎梨大了五歲,在一家時尚雜誌當編輯。
送走了小小一家,醫生看到黎梨那個高興啊。
平常黎梨在的時候還沒太大感覺,她一走,重要性立馬就體現出來,黎梨就像是一個調度員,有她在,一切事情有條不紊,一旦她離開,事情還是那麽些事情,可是卻都亂了套。
“彭醫生,我……”黎梨想說她要走了,彭醫生卻高興的打斷她的話,“太好了,你終於來上班了,來了就好,來了就好。”
“正好,你去看看三十號床,那一床的病人又不吃東西了,隻有你能搞定他,拜托了!”彭醫生壓根都不聽黎梨想說什麽,交代完就走了。
留下黎梨一個人風中淩亂,不是,她明明是要走了的為什麽讓她去看病人?!
可是,三十號床又在鬧什麽?竟然又絕食?是嫌活著命太長了?好不容易才把人救活,他是覺得浪費醫療資源上癮了是不是!
黎梨帶著一臉的怒氣,也忘了自己說要走,氣勢洶洶的便去找三十號床的病人了!
可是進入病房後,“肖伯伯,聽說您這兩天胃口不太好啊?”眼前的人笑意盈盈嗓音甜美,哪還有一絲剛剛的怒氣以及氣勢。
大家聽到黎梨回來了,都非常的高興,一個經過的時候跟她說一句,“太好了!”
又一個經過,抱了她一下,“得救了!”
再一個經過,“你終於回來了!”
再再一個經過,“黎梨,我愛你,沒你不行!”
黎梨:……她並不是回來上班啊,她隻是看大家忙不過來幫一下而已啊。
然而她才說出一個不字的時候,對方卻回她,“大家都知道你有多熱愛這份工作,看看你穿這一身護士服多好看,簡直就像天使一樣!”
黎梨:……哪隻眼睛看到她熱愛工作了?她不過是混口飯吃而已啊喂,混口飯吃去哪個行業都可以啊喂!
然而並沒有人聽她解釋,大家直接就把她當成回來上班了。
然後,她遇見了不想見的人,小滿的母親。
小滿的情況她有聽說了,醒了肯定是好事,隻是,這隻是越過了第一個坎,這件事情留下的後續創傷隻怕是沒有那麽容易愈合。
看到小滿的母親她就想到自己挨的那巴掌,無法平和的麵對她。
就裝作不認識沒看到吧,她加快步伐想快點離開,“黎護士,”然而就在跟小滿母親錯身而過那一刻,小滿母親叫住了她。
被喊住的那一刻,她有一瞬間的猶豫,自己是應該回應她麽?可是應了之後呢?應了是不是證明自己已經當那件事沒發生過了?沒辦法,即便她真的回來上班了,可是她依舊沒辦法當那件事情沒發生過。這麽想後,她邁開更大的步伐打算就這樣離開。
小滿的母親許是意識到她的意圖,竟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臂。
她看著抓住自己手臂的那隻手有些許的顫抖,而後又看向小滿的母親,那張臉上已然飽經風霜。
小滿的母親五官長的好看,以前想必也是個優雅的人,隻是現在這張臉上有的隻有疲倦以及哀傷。
她猶記得那天打了她一巴掌的那張臉,那張臉是扭曲的,憤怒的,跟眼前這張臉又大有不同。
“耽誤你點時間,我就隻跟你說幾句話,幾句話就好。”
最終,她還是心軟了。
小滿母親把她帶到安全通道處,那裏沒什麽人,方便說話。
一開始,她以為小滿母親是想要跟她道歉,還猶豫著,如果小滿母親跟她道歉,她要不要原諒她?可如果她一道歉自己就原諒她,那也太沒原則了吧?
哪知,小滿的母親一開口卻是,“我還記得小滿剛出生的時候,小小的一個,皺巴巴的,哭的特別的響亮,醫生把他抱過來給我看,看著這皺巴巴的一個肉團,生他時候的痛苦全部都神奇的消失不見了。”
“小滿三歲的時候便已經表現的比一般的小孩聰明,我教他的字,他寫過一遍下次便會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