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害怕,哪怕隻是萬一
我很努力地賺錢,雖說處處碰壁,這個世界本來就是虛華場所,中看不中用,反正我長得也不漂亮,身材也不好,也不會讓任何男人勾起“如何將這個妞兒搞上去”的邪惡念頭。
有了一些積蓄之後我就會很小心翼翼地存起來,寄到老家去,前些時候我親愛的在來信中提到他成功考上了市一中,我捧著那封信親吻起來,興奮的淚水難以言表。
我想這就是生活,原先苦一點累一點,終究還是會苦盡甘來的。
那麽沈浪他還好麽?如果他也因為吃了巴豆而拉肚子,我真的很想咒死那個下巴豆的人的祖宗十八代。
不過還好,頂多就是多上幾趟廁所而已,至少他不用像我一樣,每天為了生活而奔波,他本來就是埃克蘇佩裏同學的那部小說《小王子》中的小王子。
無關《武林外傳》中的沈浪,而我亦是朱七七。
古龍是個大騙子,雖然他已經死了整整二十五年,但他卻撒了一天天大的謊言。
沈浪最終並未與朱七七歸隱江湖。
朱七七走失了……
每天穿梭在這個繁華的城市街頭,我看著夜晚站在璀璨霓燈下妖豔女郎的背影,覺得有些淒涼,在等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後,終於成功勾搭上了一名手持公文包的中年男子。
也就在同一個時間段,對麵的餐館裏有一個年老的爺爺夾了一塊紅燒排骨到他孫子的碗裏,催促道,乖孫快吃了它。
我最終還是沒忍得住口水在嘴巴裏翻騰,就進了那家餐館。
我想點排骨,但服務生卻說小姐已經有一位先生幫您點好菜了。
我看著他端上來的紅燒排骨、糖醋排骨、胡蘿卜燉排骨湯……微笑迷蒙,它們勾起了我的一段回憶。
我坐下來夾起排骨就往嘴巴裏塞,全然不顧周圍顧客鄙視的目光分明傳遞著同一個信息——餓死鬼投胎的!
排骨的味道似曾相識,氤氳的水霧好似在訴說著一個古老而美麗的故事。
像是頓然間恍然大悟一般,在我目光凝聚的焦點下出現的那名男子,叫做沈浪。
他看著吃得狼吞虎咽的我,笑著搖了搖頭。
於七言呀於七言,你還是沒變。
他說於七言簡直就是一個大笨蛋,世界上再沒有比你更蠢更笨的女生了,巴豆明明不是你下的,學校裏食堂裏的監控錄像都有顯示,你卻始終沒有供出顏深。
我吞下嘴巴裏嚼爛的排骨,有些口齒不清,那又怎麽樣啊?
那就……他故意拖長了語調,然後才說,生日快樂,於七言。
生日快樂。
服務員示意,忙擺上了蛋糕,碩大的蛋糕上麵還用櫻桃擺著四個很噴血的大字——百年好合。
我差點忘記了原來今天是農曆七月初七,中國情人節。
也就是我的生日。
古龍的小說《武林外傳》中有這麽的情節,沈浪為尋朱七七而奔走千裏。
那麽,朱七七的中國情人是沈浪嗎?
不知道呢!
“你怎麽了?”梁凡歆看著朱七七,陷入了沉思之中。
——
莫雅雅抬起頭來,看著天空,苦笑著。
幾年了?這是第幾年了呢?
榮臻是在路過思明街的一家大商場門口發現的莫雅雅。
莫雅雅躺在那,身上披著一條破舊的粗棉布褶裙帶,兩腳穿顏色不一樣的木拖鞋,眼睛半閉著,頭發緊貼花飾玻璃,玻璃上寫著“耐克皮鞋六折售”那個“價”字不偏不倚,剛好被遮得嚴嚴實實的。
這是一家服裝商場,臨近春假日,來來往往的人很多,但沒有人願意多看這個可憐的小女孩一眼。
她那麽瘦小,大概也就是七八歲上下吧!這個年紀的孩子,哪個不是被父母捧在手心處寵著愛著?穿花花綠的連衣裙顯擺,得意地鑽進媽媽的圍裙裏撒嬌。
所以榮臻認定了,她一定是個小乞丐,也許是由於某次自然災害或者是交通事故失去了雙親;或許是一出生就被無情的父母親丟掉的棄嬰。反正很可憐就是了。
他猶豫了好一會兒,才漸漸鬆開了手,他買了五個大麵包,本來,最大的一個是給爸爸的,一個給媽媽,爺爺奶奶各一個,最後一個給自己,但現在在自己麵前的是一個可憐巴巴的小乞丐,她比他更需要這個麵包!
“給。”
莫雅雅微微睜開眼,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又做夢了,站在自己麵前的居然是一個著裝體麵,帥氣陽光的小男孩。
“我又做夢了。”她歎了一口氣,有一次閉上眼,自言自語道,“每次做夢都能聞到麵包的香味。”
榮臻從袋子裏拿了一個麵包,湊近她,大聲說道:“你不是在做夢,這是真的麵包,你快吃了它吧。”
聽到這句話,莫雅雅的眼眸中閃過希望的光芒,也就是在同一秒鍾,她瘦巴巴的小手猛然搶過了他舉在跟前的那個麵包,湊著就硬塞入小嘴,吃得太急,喉嚨湧上一陣幹嘔,不覺重重咳嗽了起來。
“你心裏到底裝了幾個男人?”吳老不知道什麽時候出現在了莫雅雅的身後,皺起眉頭來,“安安到底是誰的孩子?”
“你慢點吃啊。”同樣年幼的他輕輕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的吃法太可怕了,簡直就跟電視上演的那些因為幾天幾夜沒吃過東西的乞丐一個樣。
一樣的狼吞虎咽,一樣的可憐巴巴。
但接下來的事情,就更令他目瞪口呆了,隻見剛咽完一大塊麵包的莫雅雅,有一次將手伸入了他放在地上的購物袋。
接下來的事情不說也知道,反正榮臻同學眼睜睜地看著她將五個麵包一點一點啃完,這才打了個飽嗝,大聲說:“謝謝你,我可以多活三天了。”
榮臻隻感覺腦袋嗡了叫了一下,隨即,倒也沒有發脾氣,這個小乞丐,還真能吃啊!她還這麽小,怎麽不去上學?她的家在哪裏?
“你為什麽不回家?”他問。
“我沒有家。”她答。
莫雅雅注視著自己麵前這名善良的男孩子,他是自己流浪的這幾個月來,第一個主動給她東西吃的。
當年的韓信因為一飯之恩,以千兩黃金作為答謝。
當年的莫雅雅因為榮臻的五個麵包之恩,決心以身相許。
可是就憑自己這還不超過30公斤的體重以及這身破破爛爛的著裝,也大概也隻能卑微地看著他遠去的意氣風發的背影吧!
在這座裹著繁華外表的城市裏,他們渺小得就像是擱在歲月裏的小塵埃,輕輕一碰,就化為塵土。
再之後的幾個月裏,莫雅雅的生活還是波瀾不驚地過著,白天出去弄點吃的,撿些破爛,別人看她衣服蓬頭散發的樣子,還以為是小乞丐,都想要丟錢給她,可是莫雅雅卻義憤填膺地說,我不是乞丐,你們可以給我東西吃,但不可以丟錢給我。
小女孩純淨的眸光中透出晶瑩的閃亮,自尊心容不得半點受創。
她又怎麽知道,那個給過她麵包的少年,也如這些人一樣,將她當作了要飯的小乞丐,同情,以及憐憫。
遇見方菲菲則是在2003年的情人節,那一天是個大吉大利的日子,莫雅雅躺在某間花店門口,來往的人群絡繹不絕,男女簇擁到花店買花,當然,玫瑰花是最好的選擇。
大概是太陽快要落山了之後,莫雅雅打了個嗝,就要離開的時候,一名十七八歲的女孩抱著一束紅玫瑰朝她走了過來。
她要幹什麽?她注視著那名女孩麵無表情的臉,感到又驚恐又詫異。
“這束花送給你,你把它賣給花店,然後到商店裏買點吃的。”
莫雅雅高興壞了,從來就沒有人送花給自己,雖說是個女生,但也夠令她的虛榮心得到大大的滿足了。
後來她才知道那名女孩的名字叫做方菲菲,因為在情人節這天被男友甩了,買了的紅玫瑰一氣之下就轉送了別人。
莫雅雅拍拍一邊抽泣著一邊哭訴著的方菲菲的肩膀,大人似地安慰道:“天底下的男人大都是壞的,以後誰敢欺負你,你就找我,我幫你擺平。”
方菲菲和莫雅雅自此結拜為姐妹。
有一天,方菲菲興高采烈地告訴她,她找到了個新的男朋友,忒帥!
莫雅雅聽了嗬嗬地笑,發自內心。
但很快。
方菲菲的情敵燕青找來了,帶領著一幫姐妹,個個體重不下100斤。
“我陳燕青可不是好惹的,叫你還敢搶我的男朋友!”
彼時的莫雅雅16歲,看著麵前這群齜牙咧嘴的女人,很輕蔑地笑笑,讓方菲菲先走,這群人她來應付。
方菲菲疑惑的看著瘦小的她,猶豫了片刻,最終說了句,你自己要小心啊!便消失在思明區街頭了。
盡管莫雅雅使出了渾身吃奶的勁兒,但還是逃脫不了被揍得鼻青臉腫的命運,葉燕青放下狠話,以後少多管閑事,否則有你受的!
陳榮臻趕來的時候,見頭部受傷躺在齜牙咧嘴的莫雅雅,頓時嚇傻了,姐,你又欺負人了。
莫雅雅認出了他,溫柔的眸子還是和三年前的一樣閃著灼灼耀眼的光芒,她叫不出他的名字。
在廈門這個裹著繁華外表的城市裏,他們渺小得就像是擱在歲月裏的小塵埃,輕輕一碰,就化為塵土。
他不認得她。?16歲的年紀,畢竟都還過於年輕,曾經流浪過的人,總是想要狠狠抓住那不期而至的幸福。
後來關於這個故事就發展到了高發展階段。
陳榮臻收留了她,更主要的原因是他的姐姐陳燕青很喜歡這個敢為朋友兩肋插刀的小丫頭。
於是,莫雅雅終於不用露宿街頭了,陳燕青答應給她提供免費的食宿,但前提是要她與方菲菲斷絕姐妹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