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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兩顆心的碰撞

  感情,應該是純粹的,不包含任何雜質的情感。


  諾過多的參雜了太多其它的情感,自然會變了質。最終會像過期的牛奶,隻能狠心扔掉。


  諾你需要過多的時間,去處理閨蜜,親戚,父母關係,工作。他也需要去應酬兄弟,親戚,父母關係以及工作和同事。


  都將會成為讓彼此相愛的心,一點點的消磨殆盡的產物。


  與其說是誰變了,不如說是隨著時間的改變,年齡的增長,我們所需要承受和承擔的東西變得不一樣了。


  比如來自社會,家庭的各種壓力,如何還能享受青春年少時隻有彼此的,單純的心?


  每個人的心,都隻能裝下那麽多,每一次的選擇,都代表著天平傾斜的程度。


  在婚姻裏,我對他的感情不曾改變,不曾工作,不曾社交的我,一如當初上學的我那般純粹。


  而他對我的感情,卻因為兄弟的應酬,父母的幫助,親戚幫助,同事的照顧,陌生的女人關注,漸漸的消磨殆盡對我的感情。


  我心裏很清楚,我跟他在一起是因為愛情。因為他能給我的那一束溫暖的光。當光亮熄滅,變成寒冰世界的時候,就是我離開的時候了。


  生活上苦點我能接受,可精神上窮極,我卻像失去了養分的花朵,即將枯萎。活不下去。


  可愛情是什麽?

  不是我愛他僅此而已,我也需要得到相同的回應和同等的在乎。我要的,一直都是獨一無二霸道的偏愛。


  但,高中的那幾年,他真的做到了。那時候的我們。都因為擁有彼此而無比幸福。


  每天起床,因為他門口的等待而覺得鬧鍾的聲音不再厭煩。甚至悅耳。


  大小姐脾氣的起床氣也變得溫柔,用甜甜的微信替代。


  清晨,溫暖的陽光撒在廣闊的大地上,撒在河風吹過搖曳的柳樹上,撒在帶著幸福微笑著的我們的臉上。


  我緊緊的抱著他,頭輕輕的靠在他寬大的背上,特別有安全感。好像隻要有他在身邊,無論去哪裏都不會覺得害怕。都是幸福的。


  我哼著小調,腿也不自覺的晃動著,欣賞著沿途的風景。


  市裏的綠化帶做得特別好。道路兩旁全是大樹,道路中間還用花壇種著各種小花。市中心還有一個特別大的公園。是我去學校的必經之路。


  每次我們騎車都會經過公園門口。有時候還會買好早餐一起坐在公園大門旁邊的綠化帶吃早餐。


  我們好像和湖特別有緣。這邊也有一個很大的湖,湖邊也種了很多大樹和球狀的綠化植物。每隔二三十米,還有長長的石台可以坐下休息。石台的設計也很合理,都在大樹下,夏天好乘涼。


  這是我們看上的第二個秘密基地。因為離學校比較近,晚飯時間那邊又沒人。基本都會買好吃的一起到那邊談笑風生。省去了在店裏等座位的時間。


  以後的日子裏,中餐都在我家附近的湖邊,晚餐基本都在學校附近的湖邊。這樣的選擇,堪稱完美!我嘿嘿的笑著。


  他好奇的問道:“什麽事情那麽開心,說出來跟我分享一下。”


  我顧弄玄虛的說:“不告訴你,哈哈!”笑得更加肆無忌憚。


  他故作嚴肅的說:“你確定!真的不告訴我?”


  我假裝看不見,躲開他的眼睛,說道:“就是不告訴你!”


  他突然衝過來,抱住了我,想要繞我癢癢。


  我捧腹大笑,說道:“傻瓜,我不怕癢你沒發現嗎?每次說你笨,你還不承認。”


  他故作生氣的樣子。拉我住我的手說道:“那就換個懲罰!”


  我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看著他。等著他說出如何懲罰的結果。


  突然,他抱住我的臉,就吻了過來。


  小小的,溫暖的唇,不斷的親吻著我的唇。看到他的臉,突然離得那麽近,讓我害羞得麵紅耳赤。不知所措。


  看他閉上了大大的眼睛,我也靜靜的閉上了眼睛,享受著小鹿亂撞帶來的刺激感。沉浸在了跟他的愛情裏。


  這是我們第一次,在清醒的狀態下做那麽出格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他哪來的膽子,我也莫名其妙的好像經過那次就不再那麽抗拒他了。


  我們的關係好像變得越來越親密。更不可思議的是,我好像還特別變態的覺得很享受的樣子。


  完了!完了!我什麽時候變得那麽色了!

  這還是那個高冷,傳統思想,潔癖的自己嗎?以前他碰過的東西我都不會再吃的。這次居然毫不拒絕的讓他吃。


  精神處於奔潰中___

  記得有一次因為他吃了一口我喜歡的冰淇淋,我還生氣了。


  說道:“最討厭吃別人吃過的東西,全是你的口水,惡心死了。給你,我不吃了。”


  他有些不高興的說道:“我從來都沒嫌棄過你,每次你吃不完的東西都給我吃,我都吃了。為什麽你就不能吃一次我吃過的。”


  我火更大了,大聲的說道:“這是個人習慣問題,跟嫌不嫌棄有什麽關係,即使我媽碰過的東西,我也不會吃的。更何況你碰的還是我最無法接受的冰淇淋。”


  可是,今天我是怎麽了


  看到他那帥氣的臉,霸道吻過來的樣子,的確好有男人味哦,好像真的有點不淡定,把持不住了。


  我也開始不自覺的配合他,他看我不再躲閃,放下了手,僅僅的抱著我的腰。


  我也抱住了他。我們更加投入的吻著彼此。


  這一刻,空氣好像凝固了,隻有彼此的心跳聲在耳邊回響。


  我這該死的,不爭氣的心,怎麽就莫名其妙的被他抓得死死的。


  完了,我這輩子注定會毀在他的手裏。我心裏想著。


  正在這時,突然聽到有人路過的聲音,我害羞的立刻躲在他的懷裏。


  害怕被經過的人看到我的模樣。畢竟還是學生,我們本不該這樣。


  可是,青春,原本就是衝動的年紀,又有幾個人遇到了真能控製得住。


  看了看時間,也差不多要上課了,他騎車送我去了學校。


  剛到學校門口,他還沒來得及把車停穩,我就跳了下去,我不敢看他,快速的,羞澀的跑進了學校。有總落荒而逃的感覺。


  我的天!

  這次,初吻也沒了,好像所有的第一次,都給了他。


  這樣會不會太隨便了,他會不會因此就不再那麽珍惜我了。


  啊!啊!嗚嗚

  說好的女孩子的矜持呢。邊跑邊埋怨著自己。


  上次實在是累了,抵不過他的糾纏,不情願的從了他。可,這次是幹嘛!

  內心無比抓狂。


  雖然從小跟男孩子玩到大,但從來都特別懂得保護自己。從不曾有過越舉的行為。


  而且有個特別怪的性格,隻要知道誰喜歡我,跟我表白了。


  從此以後,走路都躲著,跟做了賊似的,跑得比兔子還快。


  還記得讀初中的時候,有很多男生追求我,其中有兩個特別認真。一個追我的叫旭,另一個叫周。他們追的真的叫一個佩服。


  先說說旭吧!

  放學總會偷偷跟著送我回家,下課也會一直站在教室門口看我。


  還給我寫了很多情書,那時他還比我高一個年級。


  那時為了不讓他看見我,我把抽屜裏的書全部碼到了桌子前麵。還借了同桌的書放著,直到完全擋住整個臉。才放心。


  跟他的相遇是因為一次我到網吧上網,剛好坐在他旁邊,再去學校碰到他,就莫名其妙的被他給纏上了。非要我做他女朋友。


  那時的我好像一隻受了精的兔子。嚇壞了。神馬鬼。我又不認識你。幹嘛做你女朋友。


  現在想想都覺得搞笑。


  那時候已經從二舅媽家裏,轉到了三舅媽家裏住了。


  記得那是夏天的一個星期六,我跟閨蜜林去江邊玩,剛好穿了一雙我媽給我新買的軟皮帶孔的透氣型皮涼鞋。


  玩了水之後沒帶紙巾擦腳,就直接穿了進去。


  結果特別尷尬的發現。腳背上被染了一些紅色,有點像血。


  我脫掉鞋坐在鐵架上洗著,那時候碼頭那邊,停了很多破爛的,沒用的船隻。還留下了一個運沙石的大鐵架。


  我們總喜歡去那裏玩水。坐在鐵架上,剛好可以泡腳。正在我拖鞋洗腳的時候。


  旭突然出現了!


  林驚訝的叫道,旭怎麽來了?


  我心裏滿是問號,差點沒嚇得掉到水裏。


  他走過來,擔心的問道:“你的腳怎麽了。是劃傷了嗎?不然我背你回去吧!”


  我尷尬的快要瘋掉。臉刷的一下就紅了。


  林像個瘋子一樣捧腹大笑,毫不注意形象。那時候她還套著矯正器。居然就這樣肆無忌憚的笑著。


  聽到她的笑聲,我更加覺得特別沒有麵子。想要趕走旭。


  我說:“你別過來。你怎麽找到這裏來的?”我有點不耐煩的問道。


  旭說:“滿縣城你可能去的網吧我都找了,也沒找到,你住的地方也去了,也沒看到,抱著試試的心態來江邊找找,沒想到運氣那麽好,你真的在這裏。”


  我的天!這人是有多無聊。


  我心裏想著,這男孩是瘋了嗎?我也沒覺得自己有多好看呀,怎麽就可以讓他如此著迷。至於花一天時間就為找到我。肯定是有病!


  在我心裏,從他每節課下課站在門外看我的時候,我就覺得他是個變態。除了情書字寫得特別漂亮,也沒什麽會讓我關注的地方。


  我著急的說:“你現在立刻回去吧!我也穿鞋回家的。”


  他有些不開心的說到:“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能玩會再回家嗎?”


  我說:“不想玩了。我們已經玩了很久了,你回家吧!我跟林一起回家的。”


  他不依不饒的說:“那我跟著你送你回家總可以吧!”


  我立刻回答道:“不行,我家人萬一看到了怎麽辦。”


  我一副拒人千裏之外的樣子。


  他還是不死心。說道:“我跟在你後麵走,離遠一點總可以吧!”


  這種男的真煩人。都說了不同意還一直纏著我。


  我遮住腳,快速的穿上鞋,拉著林快速的往前走著。


  他居然又問道:“腳真的沒事嗎?”


  我差點沒摔死

  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這是我長這麽大最沒麵子的一次。


  難道我要大聲告訴他是鞋子掉色嗎?怎麽可能。


  林再次大笑起來。


  我生氣的說:“再笑我就拍死你!”


  她捂著嘴繼續偷偷的笑。


  我開始追著她打,就這樣一路狂奔了回去。


  把旭丟在了後麵。毫不搭理。


  記得他後來轉學去深圳了。走之前還給我送了個禮物留作紀念。


  過去之後還給我寫過信,我也沒有回過。極度冷血。


  不愛應酬的我,總是習直來直往。我這種人,一般也特別難追。就這樣結束了跟他之間的故事。


  周呢。我也覺得很奇怪,那時候特別流行周傑倫的歌。很多女孩都喜歡周傑倫。


  他剛好占了潮流的光,因為眼鏡鼻子和傑倫長得很像。於是高年級的女生給他取了個外號,叫小傑倫。


  他還比較討女生喜歡。記得閨蜜林都喜歡過他。


  我也不知道,我是什麽時候遇見過他。其實我這種人,在學校基本進了教室沒事就不會出來。


  在學校買早餐都是給前排男同學跑路費每天幫我帶早餐。特別討厭人多擁擠的地方。


  除了特別要好的朋友,一般根本不愛跟陌生人說話。


  莫名其妙的就有個胖胖的男生給我了一封情書。說是周給的。


  什麽鬼!我認識這個人嗎?一頭霧水的我打開了情書。


  說是第一次在學校門口看到我就喜歡上了我之類的話。總之結果就是想要我做他女朋友。太具體也記不住了。省略


  於是就有了周班上莫名其妙的女生想要打我。說我搶了她喜歡的人。那時候的初中的確有點亂。要錢的,打群架的都有。


  我這人一般從不惹事。但也有著不服輸的性格,一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諾犯我,我必回擊的心態。


  她沒罵兩句,看我回罵的這架勢就有點示弱了。知道我也是有點背景的人,不好惹。


  好歹我從小也是男孩堆了長大的,誰還沒打過一點群架什麽的。小樣,敢太歲頭上動土!哼!

  又不是怕大的。更何況我屬於早發育類型,讀初一在班上就數一數二的高個子,一直坐在最後麵。她也就比我高一級。


  隻不過很尷尬的是,後來同學們都長高了,我卻還在原地。


  哈哈,這大概是早熟的壞處吧!


  我拒絕了周的請求。


  他是我見過最最執著固執的男生。毫不在意我拒絕的回信。


  星期六跑到家附近的網吧去堵我。還帶了七八個男生。


  那時候是聽說他有點小混混的意思,不然也不會把我的情況在幾天內弄得那麽清楚。


  周說:“做我女朋友有什麽不好的嗎?我帶你好吃好喝好玩的。”


  我說:“我隻是單純的不想談戀愛,跟你沒關係。”


  他霸道的說道:“這不行,我還沒有追不到的人,今天你不答應我們就堵在這,你也別想回家。”


  我看了看時間。剛好差不多到了晚飯時間,回去晚了舅媽肯定會說我的。


  很巧的是,我走到哪,哪個舅媽就開起了牌館。此生真是和牌館有著不解之緣。回去晚了,也就沒菜了。


  我想了想,即使答應了,他也不能拿我怎樣,緩兵之計。36計,走為上計。


  雖然當時答應了他。但平生最討厭被強迫的感覺。


  有些不耐煩的說道:“現在可以讓我走了吧。”


  他叫他的朋友們讓出了一條道。網吧的人看著我。無比尷尬。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


  我心裏想著。這是在演電視劇嗎?劇情真夠狗血的!

  為人低調的我,最討厭被很多人關注的感覺。


  好不容易甩掉了他。跑回了家。結果一上學,就又收到他那胖呼呼的小弟送來的情書。


  約我星期六一起出去玩。


  我跟他回了一封信,說道:“我們真的不適合,你去找那些喜歡你的女孩談吧。”


  這是已經是我第二次拒絕他了。


  他覺得特別傷心,那時候都流行紋紋身。


  他居然傻傻的一氣之下衝動的自己紋了一個。下課的時候跑來找我。


  拉開衣袖給我看。上麵寫著。娟,我愛你1314。幾個大字。整條手臂全是。


  嚇了我一跳。旁邊還有血跡,整塊皮都有些紅腫。


  我擔心的說道:“你這手臂都發炎了,你無緣無故弄這個幹嘛?”


  他認真的說道:“為了表示我追你的誠意,這是我上課自己用紋身顏料和圓規針,一針針紮的。”


  他眼眶有些紅,傷心的說道:“我是真的很喜歡你,我從來沒有這樣喜歡過一個人。當我女朋友真的就那麽難嗎?”


  我有些驚呆了!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腦袋空空的。


  但那時候的我,真的一點也不懂感情,更不相信所謂的感情。


  雖然那時候也總是上網,打遊戲,跟朋友到處玩,也沒怎麽好好學習,但卻也從沒想過戀愛。


  他看我有些遲疑。連忙說道:“我不管,反正我就認定你了。你的分手信我不同意。然後溜了。”


  就這樣,莫名其妙的繼續背著他女朋友的名義。


  反正在學校看到他的背影,老遠就開始跑了。對我來說,也沒什麽影響。


  但是覺得這種人,心裏比較變態,連自己都傷害,指不定哪天會傷害我。還是先晾著他,讓他自己慢慢冷靜。我心裏這樣想著。


  躲著躲著,還是沒躲過去。他約會的情書又來了。


  星期六我們一起去南平玩好不好?他說:“我做夢都夢到騎車帶我到處玩,我抱著他,他感覺特別幸福。”


  現在回想起來,這是怎樣的喜歡?好吧!我也體會不到。因為我還真沒有主動的去喜歡過誰。


  頂多也就是朋友之間的好感。我不知道被喜歡的人拒絕是怎樣的心情。


  我沒心沒肺的回道:“去不了,星期六我得在家裏寫作業呢。你去玩吧!”


  心裏想著,總是拒絕也不是個事。還是得跟他把話說清楚。


  結果星期一他就跑來找我了。還給我帶了兩個禮物。包裝也很可愛。


  他開心的說:“我去南平玩,看到飾品店裏的一個小玩偶,很可愛,想著女生應該會喜歡,你看看喜歡嗎?”


  我還買了一對情侶手表。你看!我戴上了。這個給你。你也戴上吧!這是我挑了好久才選的。你應該會喜歡。他滿懷期待的看著我。


  從小受到的教育,讓我懂得,拿人的手短,既然我不喜歡他,就不該繼續耽誤他。


  我狠下心說道:“你還是送給喜歡你的女孩去吧!”然後借著上課鈴聲跑了。看都不敢多看他一眼。


  雖然心裏覺得,他還是個細心浪漫的男生,但那時候的我。情竇就是開不了。


  第四次的拒絕是一個星期五的晚上。


  他找到了我。傷心的說道:“上次聽你說了那番話,我生氣的把禮物全部扔了。回家把枕頭都全部哭濕了。我媽早上叫我起床,把枕頭拿去洗,還問了,你是誰。我會那麽放不下你。”


  我心裏想著,我的天,我是誰?我可能是個鬼。


  大哥,我到底是哪裏讓你著迷了,我們根本不認識,也沒接觸過,怎麽可能就因為見過一次如此喜歡一個人。


  在我心裏,根本無法理解一見鍾情是個什麽鬼。


  我都想直接對他說:“求求你放過我,我哪裏惹到你了,你說出來,我改。保證改成你反感的樣子。”


  嘴上卻得很平靜的說:“我真的不想那麽小就談戀愛。不是討厭你。”


  他惡狠狠的說了句:“娟,我恨你。”然後轉身離開。弄得我一頭霧水。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一個人的恨意。


  有時候回憶起來,我都會想,是不是當初對他們太殘忍了,遭到了報應!

  突然腦海中浮現了一句話。


  天道有輪回,你見蒼天饒過誰?好像是這麽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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