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一連六日的拜帖
大年初三,下起了雨。
雨不大,卻細密,在乍暖還寒的初春季愈發涼意滲人。
蓮跑了一趟寶記,將昨日主子看完的賬簿送了回去,掌櫃的對這位看起來分外幹練的姑娘很是熱情,直言過幾日自個兒吩咐小二過去取便是,不敢勞煩姑娘如此天氣刻意跑一趟雲雲。
蓮念著主子很快便要醒了,婉拒了掌櫃“喝杯茶暖暖身子”的建議,屁股連凳子邊兒都沒挨著便又急匆匆往回趕。
初春的雨,雨點子不大,飄忽得很,打著油紙傘用處也不大,一趟並不遠的路趕了個來回,連頭發絲兒都沾了層細密的水珠,在早春裏多少有些令人不大舒服。
蓮看著近在咫尺的言王府大門,單手攏了攏衣襟,低頭加快了腳步。
迎麵走來一女子,淺綠色的長裙,裙角繡著細碎的花,顏色隻比布料的淺綠稍微深一些,花形小巧而不起眼,若非被雨水打濕加深了色差怕是並不容易發現。
並非時下隆陽城貴族女子喜歡的款式。
女子一手提著裙裾,步履間露出同款花形的繡花鞋,雨天裏也是小步走得優雅而輕緩。
油紙傘遮擋了視線,蓮抬了抬傘,女子卻已經從身旁經過,隻看到一抹纖細身形,和雨幕裏淡淡的未知馨香。
應該是個美麗的女子。
和這春雨格外應景的美,帶著婉約的江南味道。
如此想著,蓮又攏了攏衣襟,快步走了幾步走到王府簷下,收了傘剁了跺腳,將裙子上細碎的水珠抖去,之後有段長長的走廊,不必撐傘。
門房小廝見是她,迎了上來,話還未說,手已經遞出,“蓮姑娘,方才有位小姐遞了拜帖,說是給二小姐的,正要給送去呢。既然您來了,小的就偷個懶,還煩請您給帶進去吧。”
黑色絲絨麵皮,燙金“拜帖”二字,紮著好看的紅絲繩。
很熟悉,昨日剛收到過一封。
蓮點點頭,接了,正要離開,轉念一想,回頭又問,“何時送來的?可認識是什麽人?”
門房小廝搖搖頭,昨兒個不是他當值,自然不曾見過,“倒是不認識,麵生得很……啊,倒是和姑娘趕巧錯開了,姑娘前腳回來,那位小姐後腳剛走,便是姑娘來時的方向,指不定還打了個照麵的。”
那位淺綠裙裝的女子?目光落在過於高調的拜帖上……實在不搭得很啊。
沒有打算繼續問,左右自己也不曾見到那女子容貌,她點點頭,說話間有些漫不經心的敷衍,仿若走神了,“如此,我帶進去給主子便是。”
“謝姑娘嘞。”那小廝年紀不大,一笑間有顆酒窩,幾分孩子氣。
……
拜帖還是如昨日,裏頭十二個字,“酉時三刻,秦記酒坊,不見不散。”
連字的位置都一般無二。
甚至讓人懷疑,這人是不是料定了言笙並不會依言赴約,於是一次性寫了許多份拜帖,每日送一張。
言笙似乎心情挺不錯,至少比昨日看上去心情好很多,她一手舀著麵前的瘦肉粥,一邊合了拜帖無意識地摩挲著封皮,“瞧見人了?”
偏頭看來,笑意躍於嘴角。
門房雖說那人剛走,而自己一路也隻瞧見了這麽一個人,但指不定人不走尋常路呢?蓮也不敢將話說得太絕對,“不知是不是。而且也隻瞧見了個背影,一身綠色裙裝,瞧著倒不似……”
眼神落在那格外高調的拜帖上,頓了頓,“瞧著倒不似會幹這事情的人。”
對此言笙不可置否,隨手將拜帖遞給蓮,“許是……人不可貌相……又或者,這位隻是個跑腿的,邀約之人,另有其人也說不定。”
“那……主子今日赴約嗎?”
“放著吧,再等等。”
……
大年初四,天色放晴,一模一樣的拜帖又一次遞到了言王府大門口,光明正大,沒有半點遮遮掩掩。
大年初五,連老王爺都已經關注了此事,差了黎叔過來傳話,直言若是言笙得罪了什麽人,總還是言王府的姑娘,就由他老人家出麵解決即可。
顯然,老王爺結合了她這幾日“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樣子,更加堅信了這閑不住的丫頭是在外頭惹了什麽事躲府裏頭不敢出去了。
初五的晚上,下了一場大雪。
紛紛揚揚的雪花鋪滿了整個天地,言笙裹著毛皮湊在炭火前烤著手,送膳的嬤嬤多了句嘴,說這一場雪大體是最後一場了,往後,便是連綿不絕的春雨季咯。
言笙笑眯眯地賞了嬤嬤一杯熱茶。
是不是最後一場雪,言笙不知道。隻是,初六的早晨,看著外頭銀裝素裹的世界和天際漫無邊際的大雪、以及迎麵走來皺著眉頭一臉百思不得其解模樣的蓮時,便了然了,“又來了?”
她問,覺得煞是有趣。
“嗯。”蓮的表情就沒有那麽有趣了,她眉頭皺地都能夾死一隻蚊子了,“主子,到底是什麽人呢,也許……隻是惡作劇?”哪有人會這般,一連六日,送同樣的一道拜帖,真不敢想象若是主子不去赴約的話對方難不成還真的日日都送?
帖子之上“不見不散”,若是真的,那豈不是對方需要日日候著?如此想著,愈發覺得不過就是個惡作劇罷了。
“不管是誰,總之……瞧著是個性子不錯的。”和蓮不同,言笙卻是眼瞅著興致一日日高著,仿若卸了一身的清冷,在漫天的飛雪裏,看起來溫暖極了。
她接了帖子,沒有打開看的意思,隻微微仰著一張素淨的臉看著外頭紛揚的雪花,“正月初六,天降大雪,宜居家,不宜赴約……”
蓮點點頭,深以為然。她甚至覺得,以後每日都是“宜居家,不宜赴約”。
一定是個惡作劇。
隻是,這頭剛點完,就聽言笙拖著的音緩緩落下,繼續說道,“既然如此……咱們就去赴一赴約吧。”
嗯?蓮一愣,宜居家、不宜赴約,所以要去赴約?
這是個什麽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