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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意料之外

  瑪爾斯脫下衣服,他身上的一些傷口崩裂了,不過不嚴重,隻是稍微出了點血。不過在雨中戰鬥,雨水和血水混在一起擴散開來,已經染紅了繃帶。


  看著那麵倒在地上的黑旗,瑪爾斯眯了眯眼睛。


  這是一麵算得上精致的旗幟,一水的黑色,旗麵上畫著的是一團白色的虛影。


  河灣地基本不會有這樣張揚的強盜劫匪,隻有在西境和穀地,那樣地形複雜的地方,才會有這樣嘯聚山林,敢打出旗號。


  “你們都是西境來的吧”,瑪爾斯衝著那還剩一口氣的強盜頭子說道:“告訴我你們過來的線路,我給你個痛快的。”


  他聽老師萊德納說過,很多強盜劫匪都有自己固定的地盤,也有他們自己才知道的隱蔽路線,這些路線平時沒什麽大用,也不如大路好走,一些地方連小馬車都通不了,可到了關鍵的時候,這樣的小路就能給你出奇製勝的機會。


  瑪爾斯從萊德納那裏得到了幾條線路,這些都是他多年積攢的一部分,許多回以此建功。這樣的東西是怎麽都不嫌多的。


  “咳”,強盜頭子吐了口血沫子,死死的盯著瑪爾斯。他的肚子給馬爾斯刺了一劍,腸胃被攪爛,已經是不治了,這死法不痛快,不過他運氣不錯,後腰上也挨了一下,估計快了。


  “今天是我們運氣不好”,強盜頭子最終還是移開了自己的目光,他整個人躺在泥地裏,慘笑一聲,說道:“我的身上有地圖,等我死了,你過來拿吧。他現在雙腿已經沒有知覺了。”


  “好,我就等你死了再拿”,瑪爾斯深深的看了這個強盜頭子一眼,就走到旁邊開始搜索其他屍體上的東西。


  主要是錢袋,不過找了幾個,都是癟的,最多不過幾枚銀鹿,瑪爾斯蹲在地上,搖了搖頭,又繼續翻找起來。


  連開洞的腦袋走看過了,不過是翻翻屍體,他現在一點心理障礙都沒有。


  強盜頭子看瑪爾斯找的專注,眼中閃過一抹厲色,偷偷的將一把短劍塞到了自己的屁股下麵,然後閉上了眼睛,做出一副已經死亡了的樣子。


  瑪爾斯沒注意到強盜頭子的小動作,剛才在搏鬥的後期,剩下幾個都在逃,死的很分散,找起來很麻煩,得抓緊時間,現在下著雨,自己還有傷在身。


  “嗯?”瑪爾斯在翻一個強盜衣服的時候,在這人的胸口摸到了一片硬塊。他扯開強盜胸口的衣服,就發現他的身上竟然穿著一件褐色的皮甲。


  “唉”,瑪爾斯看了這男人的脖子一眼,搖了搖頭,這人是被他割了脖子死的,挺好一件皮甲愣是屁用都沒派上。


  把皮甲扒下來,在自己身上比劃了比劃,發現還可以,貼身穿有點大,穿在衣服外麵就挺合適了。


  “看看還有什麽好東西”,這件皮甲讓瑪爾斯有動力了,他翻了最後幾個,又湊出來了一對皮護腕。


  在交戰的時候,人握著武器的雙手無疑是最重要的,若是被針對,就很容易受傷,護腕能很好的保護手腕和手背,雖然小,但很重要。


  “擦一擦就能用”,瑪爾斯一手拿著皮甲和護腕,一手提著劍,走到那個躺在地上的強盜頭子身前,隻是這麽一會兒,這人的臉色已經和屍體沒什麽兩樣了。


  “答應了給你個痛快的,我也不能食言”,瑪爾斯看了一會兒,抬手就是一劍,這一劍幾乎把強盜頭子的腦袋砍了下來,在傷口處竟然還有血流出來,看來剛死不久。


  “我也算完成自己的諾言了”,瑪爾斯放下劍,伸手摘下強盜頭子腰間的錢袋,又從他懷裏抓住一卷羊皮紙地圖。


  這時強盜頭子的身體還有反應,他也沒在意,連忙護著地圖,小跑著鑽回了酒館裏。


  強盜頭子隻覺的自己的腦袋越來越沉,想按原本的計劃拔出藏在剩下的匕首,奈何身體已經一點力氣都用不出來了。他聽到瑪爾斯遠去的腳步聲,想開口說些什麽,意識卻跌入了無窮的黑暗之中:

  “我都死了,你還補刀?”


  第二天夜晚,雨已經停了,在月亮於雲朵後的目光中,老板娘帶著馬童和兒子從旁邊的林間小路偷偷的摸了回來了。


  “就算是複仇,現在也應該結束了,而且這條小路他們也發覺不了”,馬童走在最前麵,老板娘帶著兒子走在後麵,心中依舊忐忑。


  最終她們看到了院子裏屍體和七匹在馬廄中安靜吃草的馬。


  這些都是那些強盜的馬,其實本來應該有八匹,不過瑪爾斯覺得讓一匹馬載著自己去北境實在是太辛苦它,就又帶走了一匹。


  這匹多出來的馬,有東西的時候可以用來駝東西,沒東西的時候可以換乘,原本的那匹一下子就輕鬆了很多,也能趕更遠的路了。


  老板娘趁著夜色偷偷從酒館的窗戶往裏看,隻看到還冒著黯淡的紅光的火爐,這微光稍稍驅散黑暗,在一張桌子上,好像有什麽在發著光。


  “吱”


  在這空蕩蕩的酒館裏,。


  老板娘最終推門進去,她拿著點燃的火把,環視其中的一切,發現這兒和她離開時一樣,唯獨在那張那個叫瑪爾斯佛瑞曼的人做過的酒桌上,多了三枚金燦燦的硬幣。


  金龍!


  老板娘連忙過去拿起金龍,收好之後她才借著火把的光亮,發現放著金龍的桌麵上,有刻著的字:


  “抱歉,給你的生活造成了不便——瑪爾斯佛瑞曼。”


  “有人麽,有一個黑色頭發,黑色眼睛,留著黑色胡子的男人經過麽,他帶著一柄長劍,身上還纏著繃帶”,一個清脆急促的聲音和馬蹄一起在酒館的院子外響起。


  月亮尚在天空,卻拂曉了。


  瑪爾斯在玫瑰大道上縱馬狂奔。


  兩匹馬在空曠的大路上,喘著粗氣,四蹄如飛,他則眯著眼睛,迎著晨霧,享受著幹淨的水汽,欣賞那天邊清冷的破曉之光。


  在黑暗中,東方的天際,第一縷光芒升起,先是濃烈的白,讓後是橙紅,橘黃,堅定的向附近的天空和雲朵蔓延開來,什麽都無法阻擋。


  這就是他知道,自己要趕緊離開河灣地,否則他一定會忍不住回去殺人。


  或許是為了報複,或許是為了別的什麽。


  晃了晃腦袋,瑪爾斯強迫自己重新沉醉到縱馬的暢快之中去。


  河灣地中兩條最出名的道路,一條是沿著海岸線,去往凱岩,接黃金大道通向君臨的濱海大道,一條是經過苦橋,直通君臨的玫瑰大道。到君臨之後,再沿國王大道一路北上,便可直達臨冬城。


  其中苦橋是玫瑰大道穿越曼德河處,駐守於此的貴族是卡斯威家族,家徽是黃色的人馬射手。


  河灣地十分富庶,瑪爾斯可以放開手腳趕路而不用擔心補給,路上隨時都可以找到能吃上飯的小村落。


  太陽漸漸升高,馬兒跑累了,瑪爾斯的屁股也有些作痛,他慢慢的放下了速度,找了一條小溪,讓馬兒喝點水,吃點草,休息休息。


  這是馬,不是汽車,汽車有油就行,馬要是一直跑下去,是能活活跑死的,騎馬的人也受不了。


  揉了揉自己的屁股,瑪爾斯安排了兩匹馬去休息,自己拿了塊肉幹嚼起來。


  他身上都傷口痊愈的速度非常快,那些大麵積的燙傷燒傷已經好的差不多了,也沒留下什麽疤痕印記,幾處利刃的刺傷砍傷也已經結痂,繃帶他都拆了。


  尤其是腿上的箭傷,竟然已經痊愈了,瑪爾斯對於這個世界是越來越看不懂了。


  武力還算正常,可神靈之類,就有些驚世駭俗了。


  唉,也不知道自己的林中小屋怎麽樣了,那可是原本自己準備的苟命寶地。好在出來的時候已經把那些肉幹什麽都處理了,不然全完了。


  嚼著肉幹,瑪爾斯就想起自己的房子,那是他初來乍到的第一個容身之處,親手建造,伐木壘牆,一點一點的完善。


  他現在突然很想回去,可是現在已經難以回頭。


  “噠噠噠噠”


  這時,一串急促的馬蹄聲從來路傳來,打斷了瑪爾斯的思緒。


  他循聲看去,一個紮著大辮子,穿著一身普通人粗布衣服的少年出現在了他的視野中。


  “有下巴這麽光溜的男人”,瑪爾斯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驚訝的看著馬上的人。


  “哷!”


  少年看到在路邊的瑪爾斯,連忙拉住了馬頭,極速之中突然停下,他坐下的馬兒嘶鳴一聲,差點就倒了。


  “呼,呼”,少年喘著粗氣,看著站在那邊的瑪爾斯,疲憊的說道:“終於找到你了。”


  話一說完,他就從馬上栽了下來。


  “喂,麗莎,醒醒”,瑪爾斯一個箭步衝上去將她接住。


  他一眼就認出來了,這個少年,實則是少女,正是角陵伯爵,藍道塔利的幼女,麗莎塔利。


  “讓,讓我睡一會兒,我已經趕了好幾天的路了”,麗莎的聲音很小,閉上眼睛,在馬爾斯的懷裏就睡了過去。


  她真是很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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