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居住
一個十幾歲的少年正伏在低矮的灌木叢中,他呼吸又細又長,口鼻前的細草隻微微顫動。他安靜也沉穩,即使雜草戳在他臉上,螞蟻從他的臉上,眼皮上爬過,也不能讓他有絲毫的動搖。
直到,一隻梅花鹿出現在少年身前五十米左右的草地上。
少年的睫毛抖了抖。
五十米對於一頭梅花鹿來講,不過是幾步的事情,每一頭鹿出生不久,就能學會如何行走,之後便是奔跑,他們的速度是從小磨練的,在生死之間受到刺激,一代一代優化,普通人,即使是普通人中最擅長速度的人,他們也幾乎不可能追上任何一頭鹿。
何況這些鹿在山野間奔跑,他們能輕鬆的越過普通人無法穿越的灌木,石頭,就是是河流都未必能阻擋他們。
“近一點,近一點吧”,少年隻能在心中默念。
可能是少年不信仰維斯特洛大陸上的神明的緣故。
這頭鹿在樹木之間行走,與少年的距離時遠時近,好幾次都消失在少年的目光中。
少年卻隻能壓抑心中的衝動,繼續趴在地上,用力的嗅著泥土和青草的味道,保持著鎮定。
他手邊的草地上,有三根光滑筆直的長矛。這是用非常好的木頭製成的,矛頭的是箭頭一樣的尖銳的菱形,還開著可以放血的長槽。
“五十米射中的把握隻有三成,要是它走近到三十五米的位置,我就有七成的把握”,眼見梅花鹿走近到了四十米,卻又往外走了幾步,少年心中暗自分析。
樹木茂盛,阻隔視線,影響擲矛的弧度,這個環境實在是非常考驗一個射手的能力。
不過最終,那頭梅花鹿還是走近了。
已經有了一層發亮的包漿的木杆被少年抓到手中,他起身成單膝跪地狀,胳膊一揮,這長矛就投了出去。
“嗤”
尖銳鋒利的長矛刺破空氣,貫穿梅花鹿的脖子,餘勢不減的釘在地上,梅花鹿死前掙紮的帶起長矛,竟然又往前衝出去七八米的距離速度還是這麽的快。
可這一下的爆發讓他脖子上有血液從長矛的兩道血槽激射出來,立刻奪走了它的生命。
“誒嘿”
少年撿起地上另外兩根長矛,笑著走過去。
“宿主瑪爾斯佛花”
“宿主經驗加50”
“宿主個人等級3,經驗0”
“宿主個人能力(槍手)熟練度加1(狩獵)熟練度加1(搏鬥)熟練度加1”
“終於升級了啊”,少年瑪爾斯點了點頭,蹲下身子用隨身攜帶的繩子紮好梅花鹿的雙前蹄和雙後蹄。
此時因為梅花鹿死前的劇烈動作,大量鹿血從它脖子上的傷口湧出,瑪爾斯拔出長矛,這血流又猛了幾分,不過很快就停住了。
隨著鮮血流盡,瑪爾斯將長矛穿過鹿前蹄和後蹄中的空隙,將之扛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在角陵的樹林深處,不乏極其高大的古樹,其中一棵長在小河邊,足有三四人合抱粗的大樹。
以這顆大樹為中心,有用石頭和泥土建造的半徑兩米的圍牆,半人高,上固定著削的尖銳的樹杈。
大樹上有一座看上去就十分結實的木屋。
瑪爾斯把身上的鹿丟在地上,快速的將鹿皮鹿肉都處理了。他隻留下一塊新鮮的肉,其他的全部掛到木屋下,淋不到雨的地方風幹。做完這一切,他才一屁股坐到一塊石頭,舒舒服服的喘了幾口氣,這段路程不近,還要涉水,可是有些累人的。
看了看樹屋和一圈的柵欄,瑪爾斯的心中有一種欣慰的感覺。自從他被車撞死,到了這個世界,也過去半年多了。這半年來,他從一個隻有一身衣服的窮光蛋,到現在有房有糧,其中要克服了多少困難,隻有他自己知道。
“嗯,過兩天可以把屋子再修修,弄條飲水渠進來”,瑪爾斯坐在石頭上,靠著身後的大樹,看著柵欄靠近河流的那一邊,規劃起來,這邊要弄水渠,那邊的圍牆要加高,水渠裏麵還要放柵欄。
他打算在柵欄的底下挖一條直通河流的小水道,再用石頭做一個蓄水池,不過不能讓水死了,他還要再挖一條水渠,把水送出去,這樣內外循環,水的質量就能得到保證。不過他現在更加需要錢,而且搬石頭,挖土的工作不是這麽一會兒就能幹完的。
鋤頭和鐵鍬之類的工具就靠著樹邊,在小木屋下,雨水淋不到的地方。坐了一會兒,瑪爾斯就收拾了幾張能賣了的皮子,將曬著的肉收到木屋之中,鎖了柵欄門,就往角陵的集市去。
他所居住的地方在角陵的森林深處,普通人要從最近的村子過來到這個地方,最快也要大半天的時間,而且一路上基本沒有人走的路,很容易出意外。
瑪爾斯隻帶了要賣的皮毛,腰間別了一把匕首。他在山林間快步行走,雖然不怎麽的靈活,可有充足的爆發力和力量,能越過普通人隻能繞開的灌木,攀上岩石堆,爬上大樹,走出一條直線。
不過即使如此,也是到幾近黃昏的時候,他才堪堪趕上市集的結尾。
昏黃的日光落在城堡的牆壁上,其下的門洞中,拖著剩下的不多的貨物的小商販們正慢慢的出來。
不理會幾個商販幸災樂禍的眼神,瑪爾斯帶著自己的貨物進了城。
角陵是大城,而且是高庭的屏障,城中有很多鐵匠鋪和鑄劍師,亨利自己弄的這些皮子質量比不上那些專業的皮匠,所以他的皮子都是直接送到鐵匠鋪裏去的,用作盔甲的內襯,裝飾。
錢的話瑪爾斯暫時也用不太著,他用皮子換去自己需要的鐵器,或是蔬菜水果之類野外難以獲得的食物。
“瑪爾斯,這次的皮子沒什麽問題,我收下了,有什麽想要的就說吧”,一個絡腮胡子的中年大漢借著昏黃的日光和燈光,看好了這一疊皮子,抬頭叫人,卻見瑪爾斯正站在一麵掛滿了長劍的牆壁下看的出神。
“那裏可不行,你就是給我送一年的皮子,也買起上麵最便宜的一把”絡腮胡子中年人笑了笑。
在維斯特洛,基本上所有的騎士,乃至大部分都傭兵,武器都是長劍,不過是單手劍,一手半劍,雙手劍的差別。
這也導致了長劍的質量樣式越來越好,基本能掛出來賣的長劍,都算得上是大師之作,用料考究,技術精湛,價格也一直要高於刀槍一類的非主流武器,其中專業鑄劍師鑄造的寶劍更是價值不菲,等閑就要數十上百的金龍。
一個金龍就足夠一個壯漢舒服的吃上一個月了。
瑪爾斯搖了搖頭,他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麵板:
宿主:瑪爾斯佛花(lv3)
體力:15
力量:14
敏捷:17
(普通成年男人均為10)
個人能力:狩獵(lv3)槍手(lv2)搏鬥(lv3)
當時還以為槍手是扣扳機的那種,結果是捅人的。
瑪爾斯搖了搖頭:
“大叔,我就看看,這東西我是不敢去碰,你看,我已經往這裏送了六十張皮子了,幫我打兩支槍頭”
“槍頭?”男人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就是一起那樣的長矛頭麽?問題不大,不過用不了六十張皮子,你是要弄的大一點麽,小的能打五六支了。”
這種短短小小的東西打起來不是有手就行?長劍什麽的必然要十幾年下來的老鐵匠才能上手,槍頭什麽的隨便來個能打得出鋤頭的學徒就行了。
男人給了個老實價。
“就打造兩支大的”,瑪爾斯比劃了一下牆上的長劍:“就像這劍尖一樣,這麽長”,他又用手比劃出劍尖到劍身二十公分的長度:“稍微比劍要厚一些,這樣一模一樣的兩支。”
“嗯!”大漢繼續摸著胡子,瑪爾斯比劃的這槍頭都算得上是短劍了,而且這樣的長度,在用料上也不能馬虎,他搖了搖頭,歎了口氣道:“這可得費不少力氣唉,不過咱麽也這麽熟了,六十張獸皮也就勉勉強強吧”。
言下之意,本來得加錢,現在不用了,下次多送些皮子來。
“好的,好的”,瑪爾斯連連點頭。
“你明天來拿吧,我讓人給你趕工”,大漢依然摸著自己的胡子,正好這幾天有幾個學徒打造長劍打廢了,稍微改改,本來就是不錯的鐵,也用不了太多的功夫,就出點材料錢。
兩人說定,瑪爾斯就出了鐵匠鋪。
因為一來一回路途遙遠,所以瑪爾斯每次來城裏都會過一夜再回去,不過他來的時候身上沒錢,自然住不了酒館,都是找個沒什麽人的角落,弄點錢再去找地方住的。
角陵的大多數街道都有用石塊鋪著,這些石塊多年來不知被多少人踩踏,風吹雨打,已經十分的光滑。
瑪爾斯特意找了幾個沒人的角落,做出晃晃悠悠好像喝醉的樣子,很快就有不開眼的劫匪想來打劫,就一拳放到,搜刮錢財。
掂了掂手中的錢袋,瑪爾斯滿意的點了點頭,就去了他住過幾次的酒館,要了點東西吃了,開了間房睡覺。
“隊長,那裏躺了個人”,月光下,有舉著火把的年輕衛兵在角落裏發現一個倒在地上的男人。
“哦?”,隊長是個三十來歲的方臉男人,他走上前來,蹲下身子,仔細的檢查了一下地上這個人,發現對方身上除了人人都該有的錢袋子,其他的都沒什麽問題。
“到日子了麽”,隊長喃喃自語。
“什麽到日了?”,年輕的衛兵好奇的問道。
“你看這個人,前幾天剛從牢裏放出去,他就是個慣偷,經偷東西,手背上還有沒愈合的傷口呢”,隊長抬起地上那人的手。
這人一雙手的手背上,有許多橫著的傷疤,又受傷還有一條裂開的正在滲血。
“每過**天,你就在這條街上找好了,肯定有這樣的人倒在地上的”,隊長鬆開手,任對方的手臂砸在地上:“不用管,反正都不是什麽好人,算同夥內訌好了,我們走。”
“好的,隊長”,年輕的衛兵收起目光,幾個人繼續巡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