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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4章 這也行?

  我笑了笑,在方雅期待的目光注視下,掏出一支煙,在手掌心一下一下十分有節奏輕輕蹾著,然而我並沒有立即點燃這支白嬌子,卻開始陷入沉思中。


  我意識到,這個回答對方雅而言應該很重要,同時對我來說也足夠折磨!

  因為我無法想象,如果嵐瀾或者茹姐、墨芷舞是這種群體中的某一個,在麵對她們的時候,我會是怎樣一種特別的心態,又是不是真的忍心在她們身上施加那些我即將向方雅說出的嚴厲手段!


  見我躊躇,方雅道,“要不…江隊,最後這個問題您不用急著立即回答我,可以好好想想,甚至出去轉一圈冷靜一下再說!”


  我想了想,索性站起身道,“也好,那我就出去吹吹冷風…”


  方雅並沒有隨我出來,而是獨自坐在咖啡廳,似乎也有著某些心事需要動腦子去琢磨,於是,在這個寂靜且詭異的夜,以及已經開始變得陰冷的空氣裏,我選擇形單影隻,或者說,孤單選擇了我。


  也許,隻有脫離開咖啡廳那種令人睡意朦朧的環境,躲開輕柔的靡靡之音侵蝕,我才能將自己真正帶入方雅口中所謂的教官角色,繼而努力想出一個有理有據切實可行,而非為了應付方雅才說的實施方案。


  嘬了一口煙,腦海裏,嵐瀾、墨芷舞、晨暉、喬小娥…這些女人都穿上囚服,或坐或臥,或痛苦呻.吟,或悶頭勞作…想象著她們全都化身為女囚,而且還是從事特種行業的站街女、夜總會小姐,我的汗毛根根豎起,甚至可以說不寒而栗…


  我該怎麽辦?對她們怎麽辦!

  我試著假象自己是某個女犯,比如嵐瀾的親人,相隔日久前來探監。於是在接見室,在警衛隊員虎視眈眈之下,我拉著嵐瀾的手,問她,“瀾,你現在後悔嗎?當年你為什麽要幹這一行?”


  瑪德,不是這種感覺!


  我的想象之筆描下這一幕,卻覺得再也沒辦法連貫下去,完全進入不了狀態!

  苦思冥想,我終於意識到自己無法帶入的根源所在:我,不能容忍,哪怕是假想中也絕不允許自己的女人處在一種犯罪狀態,並且還是犯下‘屢次賣淫’被勞教收監這一類…


  沒轍了,抽了兩根煙,我想了想給方雅發了一條信息,“方科,我假象自己的女人是賣淫女,但我帶入不了,根本沒辦法思考這種狀態下我該怎麽麵對她們,更不要說去改造、管教對方…”


  很快,方雅給我回了信息,“江隊,那好,如果不要那個前提,如果就讓你在最短時間內改造、教育這些和你沒有直接親屬關係的賣淫女,並且還必須盡快看到成果,你會怎麽做?希望這次你能給我答案…十分鍾後你回來好嗎?”


  我回了一個字,“成!”


  努力將心理陰影驅散,我索性坐在咖啡廳的台階上,任由大門外房簷下一排排昏黃的射燈照在我身上,籠出一層薄薄的淡金色的輝韻,繼而又點燃一支香煙,看著煙霧和這層輝韻融合…


  良久之後,我站起身,走回咖啡廳。


  見我的表情高深莫測,方雅立即問我,“方科,有答案了嗎?”


  “嗯!”我點頭,“算是吧!”


  “那你倒是快說啊!”


  見她很急切的樣子,我倒是有些奇怪,反問道,“方科,你至於這樣激動嘛?要說調教那些失足女,在咱們沙山比我經驗更豐富的管教有的是啊,比如李姐、王隊、秦隊等等,你問她們,難道不比向我要意見強百倍?”


  “我問了,她們都說搞不定的!”


  “什麽?”我有些驚訝,“這怎麽可能呢?三、五十名賣淫女而已,特麽整不住死刑犯,搞不定那些死緩、無期的,還收拾不了這些小姐了?”


  “唉,江隊,要是真像你說的那麽簡單倒好了!”


  方雅搖頭,連連歎息,“改造她們的確算不上多麽複雜艱難的工作,但是江隊啊,如果我們被要求隻有一個月的改造周期,並且還務必出成果呢?還有,如果這些女犯人,由於某種需要,必須出去露臉參加一些特別的活動呢?”


  雖然方雅說得含含糊糊,我卻心裏一動,問她,“方科,是不是之前你告訴我的那件事情有眉目了?”


  我想起,就在我回來沙山見到程瑤馨,曆經和她一起從管教宿舍樓上跳下尋死覓活那天,我正是先去了方雅辦公室,並且和她認真討論過一件事兒,向方雅講解了一句斷章取義的詩,還玩了一個動中指的小遊戲…


  而這一切的根源,正是由於方雅想讓我幫她分析一下T市監獄管理局發來的一份文件-——《關於女犯改造曆程的思想匯報會及匯報演出討論稿》。對,正是這個掛著紅頭卻並不算正式終稿的奇怪文件!

  當時,我曾準確表達過自己的意思,我認為,沙山女監宣教科的工作不應該僅僅將重點放在女犯改造的思想報告會上,而是提醒方雅注意‘匯報演出’這個看著像是雞肋的詞匯,才更可能是這份討論稿暗中強調的要素。


  …


  想到這裏,我笑了,“方科,你可真夠滑頭的!我江楓把你當朋友,掏心掏肺不遺餘力幫你,你呢,可倒好,竟然不跟我說實話!”


  “我怎麽了?”方雅反問我,臉卻不知怎地紅了起來,似乎想到什麽難為情的地方。


  “你說你怎麽了?”


  我朝她瞪眼,“方科,你今晚很奇怪!這麽說吧,在我印象裏,你很少有這種含含糊糊,說話模棱兩可的時候,對不對?還有,請你回答我,這些失足女幹嘛要出去,她們能去哪裏露臉?又怎麽可能需要這麽多人參加活動?”


  講真,我想不通了!


  的確,我想到過需要女犯人去某些特定地方或者單位進行匯報演出,但我並不認為,參加演出的演員,一定要從這些小姐、三陪中選擇!


  對吧,怎麽可能呢?

  因此,當方雅說這些單一罪行的女囚或許要露臉、要外出,我便迷茫了,麻痹的,還嫌這些騷娘們不夠禍害人間啊,咋還要帶她們出去呢?


  而,若不是參加匯報演出,同一類型的犯人集體離開監獄,這…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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