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活著
其實隻要活著,就永遠經曆不夠。 至少在過去的許多年裏,林翰雖也在野外烤過野物吃,卻是從未像這般茹毛飲血過。 “好啦,差不多熟透了!”敖空說著,迅速竄到鍋子旁邊,往裏麵瞧了瞧,便抓起一把土來蓋滅了爐子裏的火。 然後連手也不擦一下,林翰便眼睜睜看著他將一雙手伸進剛剛還在沸騰的水中,利落地將一大塊熟透的帶毛鹿肉撈出來,一邊吹著熱氣一邊捧到了林翰麵前。 “趁熱吃,大補!” 林翰皺著眉頭往後縮著,若不是身子不便,恨不得躲得遠遠的。他自認不是個講究人,可跟麵前這個瘋癲老頭一比,實在是.……無話可說了。 看著那團冒著熱氣,又被敖空的手蹭的髒兮兮的鹿肉,林翰艱難地咽一口唾沫,還是搖了搖頭。 敖空立刻皺起眉頭來,不悅道:“搖頭是什麽意思?我好心給你專門煮熟了吃,你這個小臭瘸子竟然不領情?” “不不不,”林翰趕忙搖頭,“前輩的好意我心領了,隻是.……晚輩實在不餓。” 正說著,話音還沒落,肚子便咕嚕叫了幾聲。敖空眯著眼睛賊笑道:“還說不餓?躺了三十天不吃不喝,神仙也該餓了!接著!” 說著便將手中的熟肉冷不丁扔向了林翰。盡管心中百般抗拒,林翰還是下意識地伸手去接了住,捧在麵前,卻是一臉嫌棄。 敖空不再理他,獨自坐到一旁去,從殘餘的鹿身上大力撕下一隻腿來,張嘴便啃了上去。 林翰看的心中發怵,一陣惡心,又看向自己手中的熟肉。比起敖空滿嘴鹿血的可怖模樣,自己這個著實好多了。 肚子又實在緊鑼密鼓地抗議著。恐怕再不吃點什麽就真的要比女子還要柔弱了。想到這裏,心一橫,林翰閉上眼睛,張嘴咬上了手中的鹿肉。 一口下去,卻是意外的並不難吃。雖然沒有任何佐料輔助味道,可清水煮出來,沒有破壞鹿肉的本質,竟是別有一番鮮美滋味。 若是不去在意上麵沒有拔幹淨的毛,其實也不難下咽。 想想自己如今的處境,能吃到這樣的東西,實在是沒什麽好挑剔的了。心裏這麽想著,林翰也便不再顧忌,大口嚼起來。 敖空坐在一堆血肉之中,撕扯著手中巨大的一根鹿腿,也不去管身上臉上的血跡,隻看著林翰狼吞虎咽的模樣,忍不住嗤笑一聲。 “臭小子,還不是吃的比我都香!” 一頓大吃特吃後,林翰總算覺得自己體力恢複了不少,天雖然暗了下來,整個人卻是精神抖擻,絲毫沒有睡意。 摸著飽脹的肚皮半躺在草垛上,看著敖空用鐵絲勾將剩餘的鹿肉掛在洞壁上留作明天的吃食,林翰忽然覺得,這種原始的生活,其實也沒有自己一開始想的那麽難以接受。 累了就躺在山洞中休息,餓了就去打隻野物來生吞活剝,日子過的狂野而又純粹,無需麵對任何的爾虞我詐和恩怨情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