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啦
“你的腳受傷了。”林翰再次提醒道。 孫毓秀終於回過神來,故作無謂道:“我知道啊。” “你…不痛?” “還好,能走回去。”孫毓秀仍然逞強著,“你是我爹的貴客,早點休息。”說罷,她便往外走去,結果隻踏出一步,便又因為疼痛而本能地扶住了林翰的胳膊。 林翰見狀,幹脆便一把將她按坐在了台階上。又抬起了她的腳。 “你要幹嘛?”孫毓秀不安道。 林翰卻問道:“你知道孫老爺為何讓你獨自在房中吃飯嗎?” 一提起這事,孫毓秀便心中來氣,憤憤道:“還不是因為他覺得我是個女兒,會給他丟人!要不是看在今天的客人是你…啊!”話沒說完,忽然一聲叫,那塊陶瓷碎片已然被林翰握在了手中。 原來他問那個問題,不過是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罷了。這可比叫她忍著點有效果多了。 碎片拔出來了,傷口還稍微有些流血,林翰不動聲色地直接便撕下了衣襟處的一塊布料,十分嫻熟地包在了孫毓秀腳上的傷口處。 而孫大小姐全程一言不發,猶如被點了穴一般定定地看著麵前這個人。 不知為何,她忽然伸出手去,想要摘下他的麵具。 林翰不著痕跡地將頭一偏,站了起來。 “好了,以後不要再半夜光著腳出來散步了。”說著,林翰將自己的鞋脫了下來,擺在了孫毓秀身旁。 “如果不嫌棄,就先穿我的鞋回去。當然,你也可以嫌棄,然後光腳跳回去。” 說罷,林翰便不再理她,轉身回了房內。 孫毓秀看著麵前的一雙鞋,再抬頭看看緊閉的房門,終於還是有些笨拙地穿上了鞋子。 她的一雙小腳伸進林翰鞋中,就像小魚兒進了沒有邊際的大海中。 站起來才發現,其實跟光腳走路一樣費勁。 即使這樣,她還是對著林翰的房間道:“謝啦。” 然後才拖著一雙又大又重的鞋,一瘸一拐離開了院子。一邊走一邊想,原來跛俠走路是這樣的感覺。不知怎的,心中一瞬間豪氣萬千,也許再給她一把劍,立刻也能去行俠仗義了。 林翰躺在床上,聽著拖拖拉拉的腳步聲漸漸走遠,忍不住輕笑了一聲。 第二天一早,便有人敲響了他的房門,林翰開門,卻隻看見小雲跑遠的身影,再低頭一看,自己的一雙鞋已然被擺放在了門口,甚至還被擦的幹幹淨淨。 此時陸山也出門來,又是伸著懶腰又是打著哈欠,見林翰站在門前,便道:“昨晚睡得怎麽樣?有沒有夢到孫家大小姐?” 林翰知道他將昨晚的事都看在了眼裏,便也沒多說什麽,穿好鞋後,才道:“早點出發吧。早些結束這裏的幾個心願,就可以早點去下一個地方了。” “你這麽想離開?我倒覺得這裏睡也睡得舒服,吃也吃得滿足,多住幾日未嚐不可。” “那你留在這裏算了,我覺得孫老爺也挺喜歡你的。” “得了。”陸山哪裏看不出來,孫慶分明是想捏死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