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屹立不倒
水一清等家裏沒有外人之後,立馬拋棄端著的形象,半癱在沙發一頭,一邊翻其他的相冊,一邊忍不住嘖嘖感歎。
原主自己的騙照居然也能這麽美,就這拍攝出來的效果,完全不輸於那些世界名模呀!
“還別,你找來的這個攝影師的技術真不錯,以後都可以給我們當禦用的,瞧瞧這張把我拍的多唯美。
繆斯女神也不過如此,要是以後我不當星皇妃了,那我都可以進軍時尚圈當模特吧?”
反正星際時代的模特,也沒有統一的身高要求,不上她還能火上一把了,以前身材好也不敢展示。
就怕遇到什麽無法違抗的潛規則,現在就不用擔心了,別潛規則,就是深規則都不會再落到她頭上。
就算元戎以後和她離婚,也還有一個星皇前妻的頭銜,別看隻是一個頭銜,卻有保護傘的實際意義,當然,前途是元戎這個星皇,能屹立不倒的頂著外麵的。
“你有時尚?”
元戎看著癱在沙發上的那一坨,有自信是好的,可盲目了就不太好,當他沒有看過她的以前的生活資料嗎?能有時尚,真是嗬嗬!
“作為水一清來沒有,但是作為星皇妃來,你這個星皇已經賦予了我無限的時尚感啦!”
水一清拍了馬腿一下,作為普通人群來,她是並不認為自己有多差,而且時尚遠沒有想象中那麽高不可攀。
在她的生活經常會有一些充滿時尚感的元素。就比如她在宇輝精工,穿工作製服那些年,誰又能她穿工作製服,不是宇輝裏的一種另類時桑
反正個人為相對標準,因為是相對的。所以有其適用範圍,對一些人來是時尚的,對另一些人來可以不是。
如果時尚這個詞被理解為絕對標準那就無法解釋,如同她所生活過的地球,就有很多時尚達人都有帆布情結。
他們喜歡帆布生活,喜歡的是一種簡約,自由和隨性的生活態度,隨著白領階層的壓力越來越大。
象征掙脫束縛享受自由的帆布生活,得到更多饒喜歡,所以很多人對時尚的理解都不同。
有人認為時尚即是簡單,與其奢華浪費,不如樸素節儉。有時時尚隻是為了標新立異,給人煥然一新擁有時尚王風範的感覺。
很多與時尚不同步的人被指為老土落伍。所謂時尚,是時與尚的結合體,所謂時,乃時間,時下,即在一個時間段內。
而尚,則有崇尚,高尚,高品位,領先。
時尚在這個時代而言的,不隻是為了修飾,而已經演化成了一種,追求真善美的意識。
一個時期的流行風氣與社會環境,時尚引領潮流,是流行文化的表現,年輕、個性、多變和公眾認同和仿效。
而星皇妃這個頭銜就一種被動性的時尚!以後她這個人,就是時尚人物,發型可以時尚發型。
就連生活也可以是時尚生活,因為這就是名人效應,就是他這個星皇帶給她的福利!
“這張也不錯,完全把我的優點,都給展示出來了,嘖嘖嘖,元戎,娶到我,你有沒有一種賺到聊感覺呀?”
“沒櫻”
娶她的人不是他,所以,他沒有任何感覺,現在隻不過是順水推舟,所以,她也不需要自我感覺太好。
水一清其實隻是覺得他還在家裏,不開口話,氣氛會比較壓抑,才隨口問問,並不想聽到他的回答。
所以也不被他的回答所影響,帶有自動濾鏡功能,把自己不喜歡聽的,都過賣就是了。
“這張也不錯呢,可以放大裝裱起來,掛到宮殿去,恩,我在再多挑選幾張,臥室掛一張,別墅也可以掛。
對了,地下基地也能掛,以後大寶他們訓練累了,一抬頭就能看見媽媽,肯定都會心溫暖的!”
元戎在一旁看著她把自己,從頭到腳都誇了一遍又一遍,絲毫沒有不好意思的感覺。
然後挑選的要掛的照片,全部都是她的個人照,沒有選擇一張與他的合照,眼中血色重影,抽了張紙巾給她。
“幹嘛?”
“擦一擦嘴角的口水。”
等死了在掛也不遲,現在掛出來就是礙眼,自我陶醉有個度,自己長什麽樣,就算心裏不清楚,浴室裏也有鏡子可以照清楚。
水一清忽然感到了他手裏的紙巾,都自帶著一股陰森森殺氣,這打通了她任督二脈,激發出旺盛的求生欲。
硬著頭皮接過紙巾,在嘴角擦了幾下,然後抬著一張心滿意足的臉,暴露在窗外投射進來的陽光之下。
哪怕沒有精致化妝,也依舊柔和得讓人看著很舒心,把所有的單人照都舍棄了,挑選出一組特別有愛的騙照。
“果然還是這張結婚照拍的最好,男的帥氣,女的美麗,生的一對神仙眷侶呀!
看我的眼裏好有愛,讓人一看就知道,我對你是情根深種,絕無二心的,元戎,要不我們每個臥室都掛著一張吧!”
水一清感覺求生欲表現還不夠,看著手中這張元戎手拿狙擊槍拍攝的照片,忽然眼神深幽幽開口。
“元戎,如果我要是能變成一支槍就好了,好羨慕這支槍,可以被你舉在手裏麵,用眼看著。
光是在塔迦星球掛不行,應該在沉溯星域,每顆星球都留下我們愛的回應,星皇的房產應該不少吧,要不我們一起統計一下?”
話,他養家上繳的資產,總感覺有偷藏金庫,都男人有錢就變壞,沒有變壞的,就更不應該有錢了!
尤其是要防備金屋藏嬌,把金屋都掌握在她手上,危險性就降低了一半,元戎用紅眸盯著水一清的臉,看了好一會才甩門離開。
水一清有些無辜聳聳肩,大魔王挺摳門的呀,一談房子的事情就走人,可見,房產是大頭!
等會她要給大寶通通氣,趁太空環遊把他親爸的家底摸清,堅決不走人財兩空的路。
把看過的相冊珍藏進空間項鏈裏,這條空間項鏈,還是她扒拉著那條,炁氏皇族的傳承項鏈當定情信物不還。
元戎翻著紅眼,又甩了這條更實用的項鏈給她,就功能上來,確實是比華而不實的傳承項鏈實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