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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5章 新的權利劃分

  “可以有,國家的形象權和外交事務最終決策權。”


  形象這個詞武媚娘是知道的,而且有道心的事例擺在前麵,她比大唐絕大多數人都知道形象的含義,那是一種象征,是一種驕傲,同時也是一種責任。


  所謂象征:有皇室,有大唐,無皇室,無大唐!

  這是一種緊密不分,把皇室和國家僅僅貼在一體的方式,雖然以前的天下同樣是家天下,換個姓名上台的人一定會改變國號,但是,皇室削藩製,且規定皇室就是這個國家的合法繼承者之後,則把一切限定在一個律法的框框條條裏。


  但凡不是皇室中人得到天下,都不會得到任何人的認同,從而在最後一道關卡把皇室保護起來,但凡有人謀朝篡位,也絕不會出現王莽那樣,還被天下人看好的情況。


  至於外交最終決策權,則是建立在大唐必須是皇室的這個定義中的權利,畢竟,連國家都是皇室的,國家要對誰宣戰,國家要和誰友好,皇室自然擁有最終裁決的權利,否則,若皇帝被奸臣蒙騙,和一個對皇室不友好的國家結盟,最終傷害的還是皇室。


  同樣,這也是為了保護皇室而存在的兩項權利。


  形象權對內,最終外交決策權對外,一內一外,從兩方麵保證了皇室的合法地位不被侵犯,從而避免換個人上台,天下就變成那個人的天下。


  從核心來說,除非皇室自己退出,否則,任何人上台,都必須遵從這個皇室為皇室,否則,就是不遵守律法,不遵守約定,成為天下人人人得而誅之的對象。


  到時候沈晨還會再把限定皇帝權利和增加宰相權利兩者加入進去,形成相互牽製,使之把皇室和國度完全捆綁在一起,避免改朝換代的出現。


  當然了,關於這個,沈晨也沒打算保留多少時間,社會和曆史的發展總會走到最後由工人做主的軌道上,隻不過,在目前嚴格意義上還沒有工人的大唐來說,太過遙遠,沈晨隻能暫時采取比較穩妥的過度辦法。


  讓能夠行駛行政權、軍事權和象征權的三者最先妥協,相互雜糅,以保證大唐的文明建設能夠沿著目前給出的脈絡繼續向前,而不是某一天就被突如其來的某個昏君,或者某個軍士狂魔折騰幹淨。


  聽了沈晨的話,武媚娘知道,這是沈晨能夠給的最後的讓步了,畢竟,從一開始,沈晨對皇室的定義就是個吉祥物,現如今還能保留這兩個最後的,同時也是最根本的權利給皇室,已經是沈晨做出的最大的讓步了。


  “那麽,有沒有可能推翻皇室?”


  武媚娘在乎始終糾結的還是如同李二和李治相同的事情,一旦皇室削藩製,那麽,宰相的權利就會得到提高,畢竟,皇帝僅僅隻是一個孤家寡人了,沒人能真正幫助他,要是宰相哪天不高興了,直接把皇帝趕下台,諸如曹丕以魏代漢,那不就沒得玩了?


  “不會!”沈晨十分肯定地說道:“首先,皇室隻能是皇室,這是被寫入律法之中的,能當皇帝的隻能是皇室中人,其他任何人想當皇帝是不被律法保護,也不會受到百姓認同的,其次,作為保護皇室的權益和平衡,還會成立兩個與宰相地位權利平等的部門,就是保法係統和立法係統。”


  “保法係統,簡而言之就是保護法律得以實施的部門,立法係統就是訂立法律的係統,他們和宰相組成三角關係,除了宰相代表的行政和軍事係統中皇室中人不得出任任何職務以外,另兩個係統皇室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參與。比如,為了保障皇室的利益,可以進入保法係統之中,為民伸冤、除惡務盡,監督宰相的言行,具有彈劾宰相的權利,從而爭取到百姓的支持,而避免被宰相一巴掌推翻。”


  “至於立法係統,皇室也可以派出代表,對訂立的律法提出皇室的訴求,監督天下人不得訂立損害皇室根本利益的律法,並且對有損皇室利益的律法有一票否決權,當然,這必須是在皇室保障律法得以實施的情況下,若是新訂立的律法和皇室的權益沒有衝突,則皇室不得幹預。”


  對於後麵的立法權,武媚娘反而在麵上看得不重,她看重的是和宰相對抗的保法係統。


  沈晨的話沒說幹淨,但並不妨礙她堆砌做出符合沈晨想法的理解,簡單來說就是,把目前縣官判理案件的權利放到保法係統中,如此一來,那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就由保法說了算,不是宰相想要肆意妄為就能肆意妄為的。


  這個東西的關鍵不是對於普通人,而是對於宰相。


  對於普通人而言,無非就是換個縣官審理案件,但是,由於這個係統保護的是律法,而宰相也是被律法約束的人,所以,宰相也會被這個係統所追求。


  她想到:“若是宰相做出了違背律法的事情,保法係統有沒有權利讓他撤職?”


  “沒有。”


  武媚娘正要皺眉頭,沈晨道:“但是,可以拿出證據,向立法係統提出罷免宰相的要求,立法係統進行裁斷,一經認定,則宰相即可罷免。”


  “還是在分權嗎?”武媚娘苦笑道。


  沈晨道:“不錯,就是分權,也是監督,你也不要覺得不舒服,你要知道當皇室的權利被限定的時候,宰相的權利也被限定,立法係統的權利也被限定,所以,我把這種東西叫做各權分開,宰相有執法權,保法係統有審理權,立法係統則有立法權,同時,宰相沒有了對皇室的裁判權,保法係統沒有了對宰相的罷免權,立法係統作為中間人居中調節,三者達到盡可能的平衡,以此成為穩固的形態。”


  武媚娘顯然想得更多,“但宰相有兵權!”


  沈晨道:“是適當的兵權,而不是全兵權,他的兵權被限定在執法中的武侯、不良人中,而不是對外征戰的軍團。但是,當皇室和他都決定對某個外國敵對勢力進行戰鬥之後,他便具有指揮權,且隻能針對於境外,而在境內的指揮權,則又交換給皇室,以保證他不會推翻皇室。”


  “這樣一來,戰就不好打,容易造成前方的困擾。”


  沈晨道:“很簡單,首先就是要對戰爭進行定性,若是對外征戰,則是宰相之權,若是保境安民,則是皇室之權。關鍵是,戰爭的最終作戰狀態並不由兩者下令,而是由軍隊自己做主。若是軍隊做主傷害百姓的情況,則可由宰相進行執法,皇室參與的保法係統進行判決,當然了,為了保證士兵和軍隊的權益,則需要依照專門針對軍隊的律法進行判決,而不是一般的律法。”


  “分得好細啊!”


  武媚娘感歎道,“縱觀我見過的律法,唯有仙師所說這個足夠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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