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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我隻是單純想泡她

  隨後,他們便齊刷刷的從地上站了起來,踉踉蹌蹌的跑到了林偉業麵前,“警察同誌,我們自首,我們擾亂社會秩序,你拘留我們吧!”


  看到這幾人的樣子。


  林偉業頓時就詫異的看了一眼雙手插兜,靠牆站著的陳默。


  而後,他又看了一眼站在自己旁邊的女兒。


  這就是你說的六七個人流氓想要欺負她,陳默替她攔住了這些人?

  看看這幾個家夥的樣子。


  臉上青一塊,紫一塊,走路都是一瘸一瘸的,這也太可憐了吧。


  確實不是陳默欺負他們?

  這時,站在林偉業身後的一個警察湊到了林偉業耳邊,低聲道:“林局,這幾個人我認識,是我們局子裏麵的老人了,隔三差五就要進去待幾天。”


  聽到這話。


  林偉業神色瞬間就冷了下來。


  那應該是沒錯了。


  幾個街邊的小混混,居然還敢欺負她林某人的女兒,活得不耐煩了嗎?


  隨後,他便開口道:“把這幾個人給我帶回局子裏麵去!”


  林偉業身後頓時就走出幾個警察,將這幾個小混混抓到了警車上。


  陳默這時也慢悠悠的走到了林偉業麵前,恭敬道:“林叔,你來了。”


  “臭小子,身手不錯啊。”


  林偉業笑著看了陳默一樣。


  不過下一刻,他的麵色就僵硬起來。


  林曦一個箭步,直接衝到了陳默邊上,抓住了他的手臂,關切道:“陳默,你怎麽樣,沒事吧。”


  “這混蛋小子能有什麽事情?”


  林偉業有些難受。


  沒看到陳默一個人把這幾個人收服得服服帖帖的?


  六七個大男人。


  居然還打不過一個高中生。


  真丟臉!

  “沒事,你看,我這不是好好的嗎。”


  陳默連忙笑了起來,然後習慣性的揉了揉林曦的頭發。


  林曦微微噘嘴。


  下一刻,陳默就感覺後背一涼。


  緊接著,在兩人耳邊就出現了一道幽怨的聲音:


  “好了,你們兩個也先跟我回警察局,做個筆錄,陳默,要我把你爸叫過來嗎?”


  “林叔,用不著吧。”


  陳默開口道,“您不是經常說都是自家人嗎,有您在就行,不用麻煩我爸他老人家了。”


  林偉業:“”


  誰跟你這混蛋小子是一家人了?

  上車後。


  陳默和林曦坐在警車後排。


  聽著陳默的講述後,林曦頓時就瞪大了雙眼,看著陳默道:“你是說,這些人都是張銘找過來的,還說想要演英雄救美?”


  “如果那幾個家夥沒撒謊的話,應該就是這樣。”


  陳默點頭。


  拋去其他因素不講,張銘這家夥也算是二的可愛。


  都什麽年代了。


  還找人假裝英雄救美?

  傻不傻?

  “小曦,那家夥在學校裏麵騷擾你嗎?”


  聽著兩個人聊天,坐在副駕駛的林偉業神色一凝,快速回頭看著林曦道。


  “也還好啦,我都不帶搭理他的!”


  林曦有些害羞的張了張嘴。


  這種事情,她本來可不想和林偉業他們說的。


  “不行,不能就這麽算了,我倒要看看那小子多大的膽子,居然敢打我女兒的主意。”


  林偉業咬了咬牙,故意看了陳默一眼後,看著旁邊開車的警察道:“小李,待會到警察局,去查一下這個張銘,然後帶到警察局來協助調查,這件事情,我親自審問!”


  陳默:“”


  你親自審問就親自審問,看我幹嗎?

  我又不打你女兒主意。


  我隻是單純的想泡她!

  回到警察局之後。


  那幾個混混就被帶去審問了。


  林偉業坐在辦公室陪著林曦。


  陳默坐在另外一邊的沙發上,看著林偉業道:“林叔,我記得刑法裏麵應該有一條故意傷害罪的判定是,導致被害人受到輕傷及其以上的傷害的時候,凶手要負刑事責任的吧。”


  “如果是唆使他人犯罪,犯唆使罪,也是要判刑的吧。”


  林偉業詫異的看了陳默一眼,“你這小家夥,懂的挺多的啊。”


  “刑法裏麵確實有關於故意傷人,以及唆使他人犯罪的判刑調理,如果情節不算太嚴重,應該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想做什麽?”


  “雖然那幾個家夥確實是故意傷人,不過現在應該算是犯罪未遂,懲罰應該不大,你問這個幹什麽?”


  “嗐,沒什麽。”


  陳默撇了撇嘴,開口道:“林叔,我突然感覺身體有些不舒服,頭暈腦脹,可能需要看一下心理醫生,做個心理治療啥的,”


  “陳默,沒事吧?”


  林曦頓時緊張的看了陳默一眼。


  “別理他,這小子啊,一肚子壞水。”


  林偉業連忙看了林曦一眼,也沒有和她解釋太多。


  自己女兒,還是太單純了。


  這要是總跟著這臭小子,不知道什麽時候就要被帶壞了。


  老陳家,沒一個好人!

  陳默也沒有多說。


  這個世界的法律,和地球應該差不太多。


  前世醫鬧太多,為了合理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及人身安全,他可是好好了解過國內和國外法律的。


  手段嘛,誰都會用。


  和自己搞小動作。


  隻要自己占著理,玩不死他!


  精神損失費,醫藥費,營養費……


  這麽一套下來,就夠張銘喝一壺的了。


  而且,群毆事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估計,雖說判不了多久。


  關幾個月進行思想教育還是可以的。


  既然違法了。


  那就得為自己做出的事情負責!

  ……


  警察局的辦事效率也很快。


  再加上可能是太怕陳默了。


  他們一進到審訊室,就把張銘唆使他們的事情,倒豆子一樣的倒了出來。


  等到張銘跟著他父親過來的時候,口供就已經出來了。


  全部承認受張銘唆使,傷害陳默的事實。


  雖然,傷害未遂。


  不過,也夠量刑了。


  “林局,我是張遠,是張銘的父親,不知道張銘犯什麽事情了,您要找人帶他到警局來?”


  張銘的父親站在林偉明的辦公桌麵前,有些緊張道。


  雖然他在青山市有個不小的產業。


  不過,商不與官鬥。


  他安分守己了這麽多年,可從來不敢做什麽違法的事情。


  結果,剛剛警察就上門直接把他兒子拷走了。


  “沒多大事。”


  林偉業笑了笑,道:“你兒子,花錢唆使他人在社會上尋釁滋事,雖然性質較為惡劣,不過情節較輕,所以也就判幾個月到一年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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