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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 狩獵時間

  之前說過,元軍會趕在秋收之前進攻淩霄城,使得城處的糧食不得收獲。


  而實際上,速不答比想像中的還要果決,正值盛夏便已經有所行動了。


  但是,速不答的目標不淩霄城,而是淩霄城周邊的無辜百姓。


  他要野清壁清,把淩霄城周身數十裏都變成一片焦土。


  速不答知道,即使九月攻城,淩霄城無法收獲秋糧,可蜀地還是有不少百姓擁戴宋軍,會主動向淩霄城送糧。


  這樣的事,在以往的巴蜀對戰之中,時有發生。


  而且,淩霄城肯定也會在圍城之前,搶收未成熟的糧食。


  雖然這些都起不到本質上作用,但是速不答用兵,一向是不留餘地,要麽不做,要做就要把事做絕。


  所以,自八月初開始,元軍就已經開始行動。


  速不答的先鋒營自成都而出,進駐宜賓。一落地,便幹起了燒殺之行。


  所有田畝一律燒光,百姓稍有異議,便殺人立威。


  這樣一來,不但淩霄城別想從外部得到一粒糧食,宜賓百姓也是顆粒無收。


  這些百姓可不全是叛民啊!大多數都是歸順元朝,隻想過安生日子的順民。


  可是,速不答可不管那麽多,能用殺人解決的問題絕不做二想。


  用後世的說法,就是心裏有病,弑殺成癮。


  如今,宜賓附近已經被他的先鋒營燒殺得差不多了,且依舊於淩霄城四周用騎隊四處遊蕩,既防止城外往城裏送糧,也防城內出來搶糧。


  曹琦麵色凝重,“造孽速不答簡直就不是人!!”


  血頭卻還是一貫的木訥神色,“像前麵那麽走不行。能繞過去嗎?”


  曹琦搖頭,“不行!人家是騎兵,能打能跑。一但被發現,咱們就難了。”


  血頭眉頭難得的皺了起來,“那打過去!!”


  隻見曹琦還是搖頭,“也不行。一來,對上騎兵沒有優勢。二來,這隊先鋒營很難搞。”


  “怎麽難搞?”


  “這是速不答的一支探赤馬親軍,人數有三千之眾,名曰貪狼衛。專門替他幹殺人放火的勾當,個個是身經百戰的神騎手,且驍勇難馴,善使弓射。”


  “在安西王府之中,戰力僅次於阿難答的親衛軍,咱們幾乎沒有勝算。”


  血頭聽罷,沉默不語。


  曹琦眉頭緊皺,喃喃道:“看來,事不可為淩霄城救不成了。”


  他們加在一起隻有一千出頭的人馬,連和貪狼衛一戰的資格都沒有。


  曹琦做為領軍之人,不能讓這麽多民夫陪著他冒險。


  卻不想,低頭不語的血頭突然來了一句,“明白了。”


  人家剛才不是不說話,是在思考,對曹琦道:“在這等我。”


  說完,回到血頭軍中,用印第安語似乎在吩咐著什麽。


  曹琦心神不寧地跟了上去。“血頭,你要幹啥?不可魯莽!”


  可是,血頭就像沒聽見一樣,繼續用印第安語與血頭軍吩咐。


  直到,數百印第安戰士似乎被其說動,開始發出似野獸一般的呼哨。


  如果趙維在這,一定知道,這是印第安人狩獵的號子,標致著獵物出現了,殺戮開始了。


  吩咐完手下戰士,血頭這才回過頭來,對曹琦道:“我不衝動我用我們的方式打他!”


  曹琦:“”


  啥方式?曹琦不知道。


  直到過了一會兒,血頭和所有印第安戰士褪去漢服,全身塗滿油彩圖騰,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時候,曹琦也沒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


  貪狼衛,可以說是速不答的驕傲,整個大元帝國也找不出這樣一支強軍。


  曹琦說貪狼衛尤善騎射,驍勇無雙,其實隻說對了一方麵。


  貪狼衛真正厲害的地方在於,每卒配兩馬、兩甲。


  一套輕甲,可為輕騎兵。遊擊遠射,奔走自如。


  一套為重甲,若遇戰情有變,可馬上換重甲,成為無往不利的重騎利器。


  貪狼之卒皆為全能之兵,雖是色目人組人,卻保持著蒙古騎兵最古老的傳統,從不帶口糧,隨戰隨補,以戰養戰。


  這使得貪狼衛在戰場上的戰力極強,戰術更是變化莫測。可為三千輕騎,日襲數百裏。也可為三千重騎,無堅不摧。


  如果有需要,還能輕重騎兵協同配合,戰術多變。


  也正因為如此,速不答才敢隻憑三千貪狼衛就在淩霄城下耀武揚威。不但徹底劫斷糧道,而且使城中守軍無人敢出城一戰。


  貪狼衛萬戶阿布其亦是個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將行營就設在淩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軍出巡。餘部屯於城下,點起篝火,烤食劫掠而來的雞羊。


  就在宋軍的眼皮底下,狂歡作樂。使得城中將士日日得見,卻不敢下城,士氣更為低迷。


  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衛而歸,馬上馱著血跡未幹的包裹,內裏是搶來的財物。而更為顯眼的,則是空馬上擔著的一隻猛虎。


  手下人一看,萬戶競獵得猛虎,都圍攏而上,嬉笑誇讚。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夥兒就嚐嚐虎肉的滋味。


  有千戶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讚道:“這老虎吃過人,眼珠子是紅的。阿帥亦能降服,真是武力蓋世!”


  阿布其大笑,“都聽見了吧?吃過人的虎肉卻是沒嚐過,想來更是香甜啊!”


  眾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當一回事。


  “來人!”阿布其更起興質。


  “呆會把虎皮掛於營前,給宋人瞧瞧。瞧瞧什麽叫無膽城上餓,英雄食虎香!”


  千戶一聽,大讚!“好詩好詩。想不到,阿帥還有如此文采!”


  “好說好說!”


  阿布其一點都不客氣,又吩咐道:“等肉烤熟了,再叫兩個兄弟到城下叫罵,老子就不信那幫沒卵子的漢兒還不出來。”


  一旁的千戶哪敢說個不字,瞪眼叫囂,“阿帥放心,一會兒小的親自去叫陣。若是不出來,小的罵遍城中祖宗十八代。”


  “哈哈哈!!”阿布其大笑,“你小子最不落嘴德,不過我喜歡!”


  話音未落,隻聞一聲微不可查的破空之響,驟然響起。


  阿布其還沒反應過來,就聽砰的一聲,離他不路兩尺的那個千戶腦袋上就多了一支一支箭。


  “啊!!”


  阿布其驟然大吼,“敵襲!!”


  之前還嘻嘻哈哈的貪狼卒一聽主帥之吼,皆是驟然弓腰抄起了家夥,不可謂不快。


  可是,有人比他們更快。


  隻是阿布其吼叫的工夫,第二支箭悄然射出,直奔另一個千戶。


  砰!依舊是腦袋。


  第三支,這回是瞄著阿布其來的。


  也幸虧有前兩支箭的空擋使其有時間反應,第三支箭一來,阿布其本能的就地一滾,將將躲過。


  多年的戰場經驗告訴他,敵人就是近前,而且就貼在臉上。


  還沒等他喊出來,提醒三軍,就見離他不足二十步的草窩之中,兩道如流光一般的身影猛然躥起,如野獸一般四腳並用,向著不遠的林地貼地而去。


  阿布其瞠目欲裂,那是兩個人?


  根本看不清是人是獸,就趴在大營裏居然沒人發現,要是第一箭瞄的就是他

  本能地呼喝兵卒快追。


  可是,哪給他追的機會?兩道身影眨眼入林,幾個呼吸便消失不見。


  此時,貪狼衛已然大亂。


  追人的追人,警戒的警戒,阿布其足足喘了一刻鍾才回過魂來。


  太懸了!

  可是,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麽人?


  直到追出去的兵卒回報,賊人已入山林。他們又是騎兵,跑不過人家,沒追上。


  阿布其擦著冷汗,沉吟良久,“營中哨位加倍!他娘的,讓人頂上了鼻子都沒發現,你們是幹什麽吃的!?”


  就這樣,一個下午,阿布其也沒心情出營狩獵,就呆在營中未動。


  說好了的城下叫罵,還有大營前麵扯虎皮,更是無疾而終。


  一直到了晚間,又出事兒了。


  貪狼衛的布置是兩千兵卒值守大營,一千輕騎分成一百個小隊,每隊十人,在淩霄城方圓百裏四處遊蕩,起到警戒和肅清周邊百姓的目的。


  這其中,有50隊安排在淩霄城西、南兩個方向。


  因為距離主營太遠,晚間不用回營,擇地夜宿。


  還有50隊,則是晝出夜伏,夜間是要回主營的。


  可是今晚,就回來四十隊不到,有十隊沒了消息。


  阿布其本能地覺得,這事似乎和白天的事有關係。


  保險起見,又加了夜哨。至於沒回來的,等明日再派人去找。


  苦熬一夜,萬幸無事發生。


  第二天一早,阿布其睜眼就鬆了一口氣。看來自己是嚇出毛病來了,嚴防之下,賊人怎麽敢再來大營?

  “草率了啊!”


  結果,一出營帳。


  “哦操!”阿布其踉蹌倒退,直接坐在了地上,差點沒嚇死。


  隻見營門方向,原本要掛虎皮的位置,整整齊齊地掛著十具人屍。


  正是昨夜正門值守的哨兵。


  阿布其顫巍巍地走過去一看,“哦操”又結結實實嚇了一大跳。


  十個哨兵麵目猙獰,死不瞑目,像人皮幡一樣掛在那兒。


  更要命的是,十個人都沒有頭皮。被人齊眉掀了下去,露白森森的頭蓋骨。


  阿布其都快哭了,這是人幹的事兒!?殺人就殺人,你割頭皮幹啥?

  “誰幹的!?啊?誰幹的!?”


  阿布其站在營門前,也不管城上的宋人看得見看不見

  手腳發涼,瘋癲大叫,語帶哭腔,醜態盡露。


  “殺人還還割頭皮什麽東西?他娘的畜生!!!禽獸不如!!”


  “別讓老子逮逮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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